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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世风日下

    这一剑连着这叫吴方修的江湖客,连着脖颈的骨头都一柄削了下来,根本不是他的力气大,而是他手中的宝剑,锋利无比,根本不是人的脖颈能受得住的,脑袋落到地上,翻滚着从厢房的楼道上落下去,掉在酒楼的地上。

    无头尸的血水溅起,落到地上、柱子上,就是沈惊的身上也溅上了,他用手擦拭去脸上的血,也不知道为何,握着这柄剑他仿佛握着自己的命运,若不是这柄锋利的长剑,恐怕这时候他早已没命,纵然你武功高,可是我的剑,能斩断你手中的兵器,你如何拼得过?

    比武功,吴方修自然要比沈惊个少年要高许多,就因为他手中多了一柄不一般的剑,这些要他命的人,如今都倒在了地上。

    “出了什么事?”

    身后有人说话,沈惊一怔,回过头看着站在自己身前的人,原来是南淮瑾,连忙抹了一把脸上的血道:“这些人都是来杀你的,平乱崖,兄弟你可知道平乱崖,他们如何会找上你呢?”

    他这一开口,便将吴方修这些人的目的挪向了南淮瑾,南淮瑾眉头皱起,看到酒楼中满是死尸,随后低喃道:“平乱崖?”

    平乱崖在江湖上的名声虽然不算小,可也并非是正道所容纳的山门,南淮瑾知道不多,她只是皱眉道:“平乱崖?他们为什么要杀我?”

    沈惊摇头:“我怎么知道,可是你是我兄弟,方才他们要杀你,我怎么可能瞧着不管呢?”说着还将手中的宝剑甩了甩,剑上根本没有留下什么血迹,他这甩动有些不舍的将宝剑递过去。

    “若不是我,你恐怕已经死了。”

    南淮瑾瞧了他一眼,只是一眼便看得出这沈惊武功,不过一个少年,能杀死这么多人,必定不是一般人,她还是拱手抱拳道谢:“不知兄弟姓名,在此谢过了。”说着将剑拿走,送回剑鞘里。

    沈惊尴尬的看着他,想着用救命之恩把这柄剑留下来,没想到这人竟然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说了一声谢。

    “兄弟,你这是?”

    南淮瑾将剑背在身后,抚平身上浅青色的披风,随后与他躬身施礼:“谢你的救命恩,他日相见,必还。”

    说罢就要走,沈惊连忙拦住了她,还未说话,门外就又有数位平乱崖的高手杀到,他们推门而入,一身黑衣,竟然当着街头,便杀进来了。

    “吴方修!”有人大叫,只是他见到地上摔得血色这些人都拔出刀剑来,看到了安然无恙的沈惊,领头的高手皱眉道:“是你们杀了他?”

    这周围几人向前踏步,手中明晃晃的刀剑甩了甩,而沈惊只是瞧了这几人,并没害怕,南淮瑾站在这,看着这些杀手,淡淡道:“平乱崖?”

    她身上的真气聚在周围,这几人看到后,都凝重的瞧着,这人显然不是一般的高手,他们这些小角色,也知道这世上有的内家高手,修炼的是真气。

    南淮瑾不再粗着嗓子,抱着自己的承影长剑,好奇道:“我记得我们青云山,还从未对你们平乱崖做过什么吧?”

    青云山?几个人疑惑的交头接耳一阵子,才有人露出惊容,有人小声说道:“这是青云山的高手?”

    领头的人皱眉着道:“青云山?不是前些年被灭门了吗?”

    连着凌天门所在的凌天峰上,都立了坟墓,传闻连官兵都出动了,死了数万人,青云山上的近万人都被官军肃清了,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

    如今竟然还有青云山的弟子,就在这杭州?

    “平乱崖办事,从不讲过往。”他硬着头皮说道,手里的长刀紧紧握着,随之大喝一声,与众人一齐扑了上去。

    青云山弟子又如何?凌天门都没了,就算是有弟子还在大宋国内,仗着人多势众……

    这领头的大喝,手中的利刃斩下来,周围的几个黑衣人也已经站位包围了南淮瑾,这重重的包围,南淮瑾只是手中的剑鞘中,有闪光激射出来!

    沈惊还是头一次见到这样的高手,比杭州城谪仙楼比武的那些少年英杰还要厉害,这一出手,便闪现剑气,那几个黑衣人根本没有来得及闪躲,便被南淮瑾舞着承影宝剑斩杀了,剑光四射,那领头的黑衣人大惊失色,他手中的长刀被那柄剑斩成了数段,落在地上,还没等他惊叫出声,剑光闪烁,已经掠过他的喉间!

    太快了,这些人从她出手,到一个个杀死,不过只用了两眼,沈惊不知为何,竟然退了一步,眼前这个长相俊朗清秀的高手,他早就看出武功不凡,可他也也从未想到过,这人竟然厉害成这样。

    南淮瑾收剑,这承影剑杀人,剑身上不沾血,几具尸体倒在地上,那首领捂着喉咙,在地上痉挛了一阵便没了生息,南淮瑾看着满地尸体:“平乱崖……”

    她这也算是替天行道,平乱崖上寻不到一个真正的好人,杀了这些人,等于说是救了许多的黎民百姓,替江南武林除了大害。

    她要走了,还得打听师姐陆轻雪的下落,与其人海茫茫四处寻找,倒不如去

    “兄弟兄弟!”沈惊追了上去,拽住了南淮瑾的胳膊,这一身浅色的披风都让他抓住了,谄媚道:“兄弟,我与你一见如故,正好我也空的很,兄弟你说去哪儿,小弟跟着。”

    南淮瑾一脸奇怪的看着他,这个少年像是个狗皮膏药,拽住了她的袖子不松手,说道:“我要去汴京城,你也要跟着?”

    这少年瞧着比她还要小些,一听她要去汴京,脸上挂起来笑容,连忙道:“正好同路,带我一起去吧?”

    南淮瑾只有答应了他,他才松开手,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当是护送他一路吧,反正也是同路而行。

    汴京路途遥远,南淮瑾到了马市才发现,如今马市上马匹比往年更贵了,她买不起马匹,又不抢马,还是少年沈惊掏出来两枚金子买下了马匹。

    “要去汴京,现在可是好日子,不久前,温成皇后薨了,皇帝要天下人为皇后治丧,天下沿路的驿站七日间都不必缴纳银钱。”

    马夫笑着说,沈惊点点头,钱财乃身外之物,他从未在意过,牵着两匹马到南淮瑾面前。

    这江南的马场长的马,也高大,只是生的一副好皮囊,没有好的马力,南淮瑾接过缰绳,坐上了马背,有人沿路见到了沈惊,认出来了,还大声的唤他的名字,沈惊不做声,跟着南淮瑾走。

    乘着夜色,沈惊勉强能瞧见前头的南淮瑾风雨无阻,南淮瑾并未告知过自己的真名,只是自称青云山人陈时梅,至于去汴京的目的,便是去天书阁,打听同门师姐陆轻雪的下落。

    这一路风雨无阻,沈惊跟了一路,两腿内侧的皮被马背磨的生疼,两日的时间,二人只是天上星辰满目时才下马休息,吃的东西,也不过是清水、烤饼,南淮瑾并不高大,身形也纤瘦的很,这一路甚至都没给他留下马解手的功夫,一连如此行了一个足月,才终于在沈惊的央求赖皮声中,二人住了一夜的驿站。

    驿站兵卒来往的很多,商贩也不少,当朝皇帝仁政,许多地方都有了民驿,只是马匹不多,只有真正的商贩能够住的上,这里的马厩中也不过两匹马吃着草料,这些兵卒有几个背着行囊,匆匆的从驿站中走了,他们背着大包小包的书信朝文,要连夜赶往下一处官驿、四方馆,来不及多嘴吃几口酒,只能牵走马匹,赶紧上路。

    沈惊累了一足月了,与南淮瑾也没有说过多少的话,倒是吃到了不少苦痛,现在他只想在棉丝床上好好的睡上一觉,吃上一顿最贵最香的肉荤,来上一壶谪仙醉,第二日再吃苦。

    这样的日子他喜欢,充实又能与真正的高手一路,他这些日子不仅仅是吃了苦,就是吃到的风尘也多了,这个江湖高手就是不一般,不仅一路来,没有谈论过一句乏累,更是没有叫苦,驰骋一月,在沈惊的身后牵着马。

    “陈兄先去里头做,小弟一会儿就来。”

    南淮瑾点点头说道:“不必吃得太快,吃完早些睡。”

    她早已看出了这个少年一路走来强撑着与她赶路,明明两腿疼得厉害,还硬着头皮站的稳当,不由得觉得,或许这少年听到了自己的身份来自青云山,刻意的与他要习武。

    这少年一身内功,手上却连握着兵刃的老茧都没有,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如今看来,却并不是个吃不得苦的少年。

    南淮瑾没有说破,沈惊点头笑说:“知道了,小二过来,马牵走。”

    两匹马累了一月,马力再好的西边铁马这连跑了一月,也该累了,这两匹江南马,竟然还没累垮了身子,用足了糠皮和几枚鸡蛋,搅在草料中喂它们。

    “好酒好菜伺候好,这是赏钱。”

    一枚银晃晃的大银锭落在这小二的怀里,平日里,哪里能见着使得银锭的大商人?九成九的客人到了,也只是用的交子铜钱,往往是搁下一袋子的铜钱吃饭,可是这个客人阔绰的很,用的是银子,显然是江南的行商。这个小二顿时眉开眼笑,朝着里头喊着准备好酒好菜。

    “备一间厢房,要最好的。”沈惊提醒着说。

    “两间房。”南淮瑾打断他,说道。

    沈惊不假思索:“那便备好两间房。”

    “好嘞二位。”小二哥点头答应,连忙跑进驿馆里去准备了。

    沈惊是想着,两个大男人睡厢房,准备一间厢房便足够了,可南淮瑾让人准备两间厢房,或许是她不习惯与他人一起睡觉,沈惊并没有多想,他此刻可是累的很,想要坐下,两腿发软,看着南淮瑾轻轻松松的走在他的前边,他咬着牙,用力的抬腿朝着前头走去。

    驿站之中,根本没有多少商贩,这时节,走南闯北的商贩都爱上了东南的珠子,连着北辽的马匹都掉了一二分的要价,东海的珠子大多贩卖到了西边去,西边用盐卖与走商,购买珍珠,而走商则是将商品变作是私盐,明明是一笔钱财,净赚两笔收益,近些年,这样的走商贩子愈发多了,西边儿的人还以为珍珠很是珍贵,卖到了地方的贵族,贵族追捧。

    没了李元昊的西夏国,越来越浮华了,甚至不知兵事,连同西夏国的武夫都觉得扶持西夏国于他们无益,又传闻,曾经笃信道教的李元昊之子李宁明,并未身死,出现在了大宋境内,不单单是西夏武夫云集到了李宁明的麾下,还有李宁明的师父路修篁门下徒众也去了。

    这些商人大多都是打算如此贩卖私盐的,私盐这种东西,一本万利,只需要将东西换到了汴京乃至长安城这些大地方,很快便会被抢至一空,这时节,恐怕这世上,除了金银,也就是西边儿来的青盐最值钱了。

    这驿站小子是酒楼来的,动作很是麻利,将几碟菜肴搁着木头盘子送上来,口中念叨着:“二位客官,尝一尝这地方上的松鼠栗子,这可是小店的招牌菜。”

    一条炖鱼,一碟炖烧的黄羊肉,再加上这一壶清酒,虽然不多,可是用料不俗,光是这尾炖鱼,比这盘子还要大,少说活着时也有个四五斤重。

    太久的日子没有吃过像样的酒菜了,沈惊握着筷子,连忙夹起一块鱼肉宋入口中,鱼肉软糯,入口即化,鲜香扑鼻,他给自己与南淮瑾各满上酒,举杯道:“陈兄,请!”

    南淮瑾点点头,举杯与他磕了杯口,酒水一饮而尽。沈惊也不做作了,也是一口吃下了这酒,靠北了,这北人吃酒,便喜欢烈酒,酒中只有醇厚的浓香,还不见得有南边人做得甘甜,却后劲十足,入口沈惊就被吃辣了口,他吃了两口菜才缓过来,瞧了眼南淮瑾,她还是那样吃菜,面色也有了几分潮红,却不是被酒吃得,而是这几日的赶路,脸上的冰霜原本面色苍白,如今驿站中的温暖,终于是暖和了些。

    周围有几桌行商的客人,大口的吃酒吃菜,谈吐之间,又会说上几句蹩脚的辽语。

    南淮瑾在大辽几年,只能勉强听出这几个辽人说着有关于马市的事情,至于吗真的做什么,却听不清晰。

    “陈兄,你曾经在杭州城时,有说过你是青云山的人。”沈惊说道,随后口中嚼着黄羊肉问道:“这青云山是江湖上的门派吗?”

    南淮瑾看向他,随即点点头:“江湖门派。”

    沈惊这倒是第一次听说有一个江湖门派,叫做凌天门的,青云山与凌天门,竟然被那平乱崖的弟子一同称呼,而且就他们的口吻来看,这个凌天门已经被人灭门了,还与官军有关。

    “青云山凌天门,听名字,很不一般。”

    一个门派,敢自称是凌天门,这倒确实是世上少有,天是什么意思?那是顶峰,是天家。

    什么样的门派敢自称是皇家?

    儒门虽然自称一门圣人之后,将圣人孔子,亚圣孟子作为先人,可是孔孟二人的儒门,也不敢讲儒门真的当做是什么天家儒门。

    那不止是犯了忌讳,更是挡了人家皇帝的眼,容易被皇帝秋后算账,一并除去。

    “待寻到了你师姐,你就要走了么?”

    这些日子,南淮瑾一直说她在找她的师姐,恐怕等他寻到了他的师姐,也会去北辽国,再也不会大宋来了。

    沈惊这些日子,随着南淮瑾一路向北,途中同心,有时候一日说上一二句话,这些日子沈惊觉着比往日的半年都要过得充实。

    “应该是吧。”南淮瑾说,回北辽去应该是的,也该会再回来,师父他们的仇早晚要报,如今他们在北辽,又有了许多弟子听闻了师门方位,也都从四面八方回来了,陈诚的亲信,越云宫也没有死,只是与青云山的众人躲到了山脉里,一并的还有四十余位学教,数百青云的外门弟子也随同他们到了北辽国,青云山再次济济一堂,释尊一寸和尚与外门的掌院陈诚都在,学教也都在了,青云山的名声将弟子们留住,北辽国的国主听闻了,也第一时间亲自到访了毒师,二人谈论一日,最后走时很是高兴,还赏赠了青云山数千两金银。

    一切都可以回归正常,大宋皇帝的手,还伸不到北辽国那么远,宋帝如今最疼爱的帝妃身死,也叫人感叹万分,不亏是绝世的美人,皇帝为她保留了宁华阁,甚至追封皇后,震动天下。

    南淮瑾想远了,筷子未动,这鱼汤鲜香,沈惊吃着,酒也喝干,头靠在桌上,迷迷糊糊的要昏睡,南淮瑾清醒,笑着摇摇头,她吃了几口,吃饱了,便将沈惊提着走上厢房,周围的行商客人瞧见了,吃了一惊,竟然见到一个这样瘦弱的少年,一只手便把他的同伴拎了起来,抓着衣裳走上来楼梯。

    一夜好梦,清晨时分,沈惊清醒过来,伸了伸懒腰,下楼便见到还在吃米粥的南淮瑾,他朦胧着眼说道:“陈兄,昨晚我莫非是吃酒醉了吗?怎么连衣裳、鞋你也不给我脱了。”他觉得自己这一夜睡得可太香了,清晨还不愿意醒过来,摸着鼻子,通红一片,还略微有点疼痛,怕是受了风邪。

    南淮瑾抬头瞧了他一眼,只是点点头说道:“吃粥,一会儿就走。”

    “哦。”沈惊叹了口气,浑身的难事,可是陈时梅要走,他也没奈何自己要跟着,只有在桌子上坐下,粥都凉了,吃在嘴中,干燥的很,嘴皮都要翻起。

    再度上路,总算有这一日的休养,否则他的腿内侧要生死皮了,坐在马背上,还是有些发疼,早上的风凉,大风吹动南淮瑾耳边的发丝,沈惊嗅着空气中一阵好闻的香气,真奇怪,这是什么花儿的味道?

    香味飘了一路,他们这二人也跑了一路,总算又用了大半个月二人才见到了汴京城,汴京城这沈惊还是头一回来,进了城,才觉着这皇城可太热闹了,不亏是汴梁皇城,这随便一条长街上,最少也有个几万人,货铺子里的商品是琳琅满目,吃得用的,更是多姿多彩。

    “瞧啊!是天香阁!”

    沈惊瞧了第一眼就看到了,天字开头的妓院青楼,霸占了半条皇城街头,到处都张灯结彩,挂满了姑娘们的香牌,若是有客人选中了,便会摘下女子的牌子,铃铛作响,还有人瞧着,都会提醒告诉那位姑娘,客人到了,赶紧梳妆打扮,给客人做生意。

    许多样子美貌的姑娘,就站在了自己的秀牌前,只为有人能摘了自己的香牌,天香阁的规矩有十名榜,天香阁的老鸨最懂男人的心思,她就做了天香阁的天香榜,第一的花魁名动汴京城,就是皇帝的耳朵也听说过汴京城中有这样一位姑娘,名字念苏殇的花魁,只是叫人见上一面,便要收上十两黄金,陪酒一夜就要千金,所以这汴京城中,还没有人与苏殇姑娘睡上过一夜的。

    其实这苏姑娘不止是汴梁有名,江南人最好儒雅,儒雅的文士最爱去的地方往往不是书阁、书院,而是这些青楼、酒楼。苏姑娘的名声与风雅,传遍了大江南北,更是有许多大商人和大儒,用金无数,要与她一醉方休,都被老鸨给拒绝了。

    沈惊到了汴京,竟然就这样说,南淮瑾回首看了他,有些吃惊,过了一会儿才平息了心中的想法。

    “行路这么久了,终于到了汴京,咱们是时候分开了。”南淮瑾转身看着沈惊,淡淡地说道。

    “啊?”

    沈惊错愕,才见到陈时梅和他拱手道:“汴梁已至,沈兄弟,我们有缘再会。”

    南淮瑾说完,转身就走,连马匹都舍给了沈惊,并不停留,他这一走,沈惊才回了神,连忙跑了几步,一手抓住了南淮瑾的浅色披风道:“陈兄,你要去天书阁,我也要随你一起去。”

    “不必了,天书阁的路,我熟。”南淮瑾说道,随后又想挣脱沈惊的手,讲一句:“告辞。”

    “不可,你一人,我不放心。”

    南淮瑾奇怪的问道:“你武功不如我,不放心什么?”意思便是就算他与她一同去,沈惊的武功还不如自己,去了又能如何。

    沈惊又赖皮得拽住南淮瑾的衣袖不放,口中说:“那我不管,我不放心,我与你一同去。”

    南淮瑾实在是被沈惊绑住了,这汴京城的皇城街上那么多来来往往的人,打量着两个男子拉扯着,那个少年郎抓住纤瘦少年的青衣袖子不放,无论纤瘦少年如何说,如何的挣扎也无用,被那个无赖般的少年粘住了,最后二人牵着马,才从街上消失了。

    有桥头的老人叹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两个仪表堂堂风流倜傥的美少年,勾搭一处,竟然有晋人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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