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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59章:陌生的环境

    高老师是去年从隔壁的羊沟村小学主动请愿过来的。源于教学有方,一进未家村小学就被未校长器重,并即刻任命他为一年级班主任,并接手年级最好的一班。话说他有个女儿只比未羊小个一两岁,因患有先天性聋哑症,被当地小学再三措辞拒绝。高老师眼看女儿越长越大,个头越来越猛,寻访四方各地小学,均不给上,心里煞是闷惑捉急,捉急到着了慌、入了魔。

    高老师自己尽管身为人师,但他对自己女儿的教育事宜,依然存在不少盲区;准确说几乎无从入手;就像两国之间无翻译的状态一样,大眼瞪小眼,小眼瞪大眼,大小眼皆两眼煤黑。

    纵使他不能有效教导她如何与人沟通交流,如何读书习字;但他深知孩子成长,至少离不开一个有效的群体环境;因而他辗转了几次学校终于有缘来到至未家村小学。事实上,初来乍到,他满以为未校长也会断然拒绝,所以将此情况像陈年旧事一样压在心底不露痕迹。毕竟他屡遭闭门羹业已习惯。

    当未羊来至他班上试学时,这无疑就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动力。于是,他鼓足勇气跟校长如实交代了闺女的详况,未校长一听当场就答应了高老师。简直未费一点口舌,鼓起的大勇气还好好的几乎一点也没使用。

    “照高老师如此一说的话,那就不妨叫闺女来试他一试,至于最终学到何种程度,到时就看孩子个人造化喽。”未校长语重心长地道,“反正,我们做大人的尽力而为,上对得起自己,下对得起孩子就成;毕竟总不能亏了孩子。”

    高老师忙着点一点头。

    未校长接着又添了一句,“其实,孩子在你班里我倒也放心。”

    高老师再次点头。

    事实上,这种事在未家村小学还是个特例,也是首例。未羊是首例,高老师女儿是特例。按理来说,学校是国家的学校,是少年一代的学校,也是未家村的学校。学校面向少年一代是公平公正的,是一视同仁的;每个人都有权利、有资格上学,而且也是一种义务。对未羊和高老师女儿,未校长既没有私心拒绝,又没有特意欢迎。对于从教二十多年的未校长来说,这一切无不像是老天爷安排的旨意,而他只不过是奉旨行事,做了自己不痛良心的事,该做的事,仅此而已。

    高老师的女儿叫高欢,他就那么一个心肝女儿,爱得如同小棉袄。

    高欢母亲去世早,高欢一生下来和正常孩子无什两样,可长着长着就像青蛙一样起变化啦。让高老师始料未及的是,高欢都长到四五岁模样了还依旧不言不语。父母喊她吃饭,她点点头;问她好不好吃,她点点头;问她饱了未?她也点点头;总之,以点头示意。但父母不闻不问时她也照常点头不误,活像个磕头虫。遇到身体不适时最多也只会咿咿呀呀、乱吼乱叫;总给大人们以朦朦胧胧,含含糊糊的表象。

    起初高老师以为高欢天生如他一样内向沉闷,不善说话和表达。当然,高老师发现和他有这一共同爱好时,那时她少说也有五岁了。

    后来,有一次高老师特意给女儿买了件新衣裳,高欢见了甚是欢喜。她以小孩应有的欣喜之情蹦蹦跳跳,嘻嘻哈哈,却嘴里只啊啊啊地含含糊糊着表达着‘感谢’二字;是否当真是感谢也未可知。自此,高老师便发觉高欢乃天生如此,无可改观;继而,他结合日常她所表现出来的滴滴点点,无不佐证了她是先天性哑巴的事实;但好的一点她只哑而耳不聋;这点准确无误。

    尽管如此,那段时间他还是依然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无论躺着睡着,吃着走着都无不为之撕心裂肺,难过得满眼是泪,痛苦得泣不成声。时有觉着天都仿佛塌下来了;他怨恨自己作孽不可活,又埋怨老天爷不作美。

    他一边呕心沥血着教学,一边强忍着这突如其来的厄运挫伤。有段时间他甚至从头至脚狠狠地消瘦了一圈;他每每瞧见女儿在自己面前越乖巧伶俐,心里就无不像鞭子抽打在脊背心一样苦痛难捱。他一闭上眼难免会想到女儿长大以后的种种生活情景,他担忧女儿的学业前途,女儿的生存困境,女儿的谈婚婚嫁,女儿老了......

    时间弹指一瞬,一晃几年就过去了。高老师终于与以前的哀伤渐行渐远,他从人生那段悲剧中一点一点抽身走了出来,并重新看到了早晨希望的阳光。如今,至少他在女儿学习方面瞧到了曙光。他想以前终归是以前,是过去,是曾经;而眼下生活依然得继续,办法或许比困难多,老天爷也无绝人之路。于是,接下来他倾自己所有的爱来呵护女儿学习成长。

    他不再抱怨老天爷了,觉着这一切仿佛老天爷冥冥之中早已将课程安排好。未羊的出场,无疑便是让他瞧到了阳光,看到了希望。

    高欢天生不会言语,但她两只耳朵和正常孩子一样,功能完好无损;她能听到未家村小学的人声鸟语,风声雨声。相反,未羊便相当不幸,他既不能听,又不能说,纯粹是个彻头彻尾的标准聋哑人。

    话说未羊初次见到高欢时以为她是个正常女孩——能言会语。他认为她只不过瞧起来比班上多数孩子高了那么一头有余,而且生性还带点儿腼腆拘谨。几乎跟他刚来时的模样无异,只一个劲儿低垂头颅,像个闷葫芦一样闷声不响。尽管她腼腆拘谨,但她却知道从书包里拿出书本,翻开,默然低头像个学生模样看书、习字。再反观他自己,那时的傻大头自己只知道抠桌子、抠凳子、抠指甲缝、甚至鼻涕也照抠不误;除此而外,几乎功能全无。

    高欢瞧起来也十分爱好干净整洁,她扎一个小马尾辫,干净利落而毫不拖泥带水;衣服穿得周周整整,鞋子洗得干干净净,书本纤尘不染。当然,单从手指甲即可看出俩人孰爱干净而孰最邋遢了。

    不得不说未羊的弯长手指甲,总舍不得动刀动剪,像宝一样攒起来,攒够一定数量后就跟鬼指甲一样了,甚是黑人。他的弯长手指甲底部一般呈现板栗色,往最外围瞧去,颜色由浅变深,及至呈现出地地道道的锅底色来,因为里面填满了来不及清理的垃圾。而他也时常勤奋清理。他习惯交互用大拇指指甲清理,从小指头开始至大拇指逐个儿清理,一个不漏,公平公正;待清理工作完毕后,整个指甲自然就接近清一色灰了。当然,还有些许狗屎印是浑然清不彻底的;这是他多年的经验告知自己的,他心里一清二楚。

    对于为何他善留如此长指甲一事,或许全因个人爱好,况且这点也构不成什么罪错;为何不可?但倘若说是为了审美之故,或许大不敢恭维,至少对他那种境况的指甲而言。当然,他的长指甲却有个明显的自卫功能;譬如抠破邻桌孩子的脸颊,鼻子,耳朵等;这个功能他曾屡试不爽;也是值得肯定的。

    高欢的手指本来生得纤细修长,指甲留得也短。远远那么一瞧就仿佛刚手洗完一堆衣服那后的那般,白里透红,每个指甲跟每根指头搭配的完美无瑕。无疑正是一双未家村老年人公认的福气手相。素有这种手相之人,在未家村老人眼里,一般都是天生乖巧,聪明伶俐,长大后一辈子不愁吃穿,到了老年福气满满的象征。总之,用未家村方言来说,高欢的手是一副顶好的手。

    高欢初次走进教室时,班里学生除了觉着她长得像未羊一样高了他们许多外,再无任何挑剔。首先呢,因为她人长得好看、耐看;其次呢,她人又颇爱干净;再次呢,她又温文尔雅,且礼貌有加;贵有自知之明;她自知自己不能言语,见面时,她不忘向大家弯腰招呼示好;最后,一落座后她就低头不语,仿佛羞怯却又给未羊一种稀松平常的感觉。

    如此这般,大家除了为她长得高而大感意外以外,便再无什可挑剔的了。但未羊倒是觉着多少有点不服,他想为何他自己非要经历一番羞涩别扭后适才恢复正常;而她一踏入教室就几乎跟他一样安然无事。同学们也不大瞧她笑话,不大为难她。难道就因她跟他性别不一?

    未羊如此想着,却也没少为高欢一身整洁清爽的相貌所折服。

    没错,他瞧一眼高欢纤细白皙的手指后,便再也不敢直视自己了;他瞧一眼高欢干净漂亮的红花鞋后,便再也不敢直视自己那双脏兮兮、大脚趾无处安放的漏风黑布鞋了;严格说来已经是稳妥的破烂不堪;他瞧一眼高欢背的绣花书包后,便再也不敢直视自己那锈迹斑斑的黑书包了;他瞧一眼高欢一头清爽的秀发后,便再也不敢直视自己那蓬乱无收的麦草垛或鸟窝发式了。

    总之,无论瞧一眼高欢哪处,都不免有种自卑感莫名袭来。蓦然失意地回首,他不知究竟怪自己是好还是怪母亲是好;他使自己无端陷入此种两相矛盾的无奈中,断难自拔。俗语说的好,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此乃不刊之论。

    5

    高欢来到一年级一班后,被分到教室最后一排位置,和未羊同排。后排全为男生,又因大家皆忌讳男女授受不亲,连男生跟女生同排也照样忌讳,所以高老师专程找来一张旧桌,高欢便一人坐一桌。

    一开始大家皆对高欢的说话功能一概不清。当然,她也从未向大家一展过她神秘的嗓音。因为高欢无同桌,无一朋友,加之自己也内向沉闷,所以自然不善主动与人谈天说地;有时即便有那么三两个好动女生试着靠近她,试着进入她的世界,她也会将自己的心门严关死锁,将她们一一拒之门外;譬如她们故意向她借橡皮擦一用,她也爽快地一借便了;但总是点头示意,绝对不吭声。由此之故,那些学生多次示意皆讨不到她一丁半点的稀奇出来;事实上,有时借来当真用了,有时也只是敷衍个样子;物归原主时随便道声‘谢谢’便了。

    无论如何,高欢总会以点头示意,不漏声色。当然,有时她们好奇心达到顶点时才会关心似地问一声她的大名,而她依然如此点头敷衍。于是,一来二去次数攒多了,那些学生便再也不拿她的好意当回事了,反而觉着她冷傲不可视,不易接近。渐渐地也便无人主动去招呼她了,自然她也就成了孤家寡人。她一人独坐于教室最后一排,孤零零无依无靠,乍一瞧就好像一座孤零零的小岛一样;通俗来讲就像被整体遗弃了的一部分,浑然不合群。

    大家尽管都晓得未羊不会言语,哑巴一个。但未羊好歹也和班上学生坐一起来着,无论如何还是有合群意向。

    正因高欢身上重重的神秘特征,所以后来有一段时间未羊几乎每天都在关注高欢,高度关注。他观察她为何不知害臊,为何不在乎班上几十双标枪眼对她的看法?尤其在她垂头低首时,未羊总是颇为好奇地瞪大牛眼瞅着她,看她究竟在做什么鬼。她就安置在未羊左手边,未羊不费吹灰之力即可将她这座孤岛一览无余地尽收眼底。俗语说,近水楼台先得月,恐怕正是这么回事。

    却说有一次,高欢垂头在桌兜里不知玩弄什么小把戏。未羊牛眼瞪大好奇地瞅了半天,因高欢两手以抬高姿势至于桌兜,所以未羊半天也没瞅出个什么鬼名堂来;不止如此,还差点将自己那细溜溜的脖颈扭错骨。他将脸往左侧向高欢,一瞧便瞧得出神入化了。那时,高欢脖子呛得够久了,她刚要放松脖子活动一下,忽地一抬头就撞到她右手边的未羊了,他正呆愣愣傻乎乎地瞅着她,一脸的不怀好意和猜测不透的动机,她吓了一跳。忙将手里的活计暂停下来。不无腼腆地朝未羊抿嘴笑一下;随即,余惊未了地将胳膊回归于桌面上,端端正正坐好,头微微垂下去假意盯着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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