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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一句成名

    白衣少女顾于兴之所以一连四天都在黑暗的走廊深处徘徊不休,与任何灵异事件都无关,单纯的迷路而已。

    只是苏和捡到她的时候,军训已经开始了三天,再加上后面的四天,也就是凑足了一个礼拜。一楼的地形再复杂,其实也不过就是多了几个出口,再加上光线有点暗而已,正常来说,多走几次也就熟了。而且,每天也要休息上好几通供大家歇歇汗,上上卫生间,七天下来,还能坚持不懈地迷失在走廊深处,从这方面来看,这单纯的迷路似乎也不那么单纯。也就难怪苏和除了脑补了鬼打墙这类东方鬼故事之外,还联想了楼梯都会搞恶作剧的霍格沃茨之类的西幻梗。

    连续捡人捡了四天,到了第五天休息的时候,苏和干脆就招呼顾于兴,“去厕所吗?”

    顾于兴眼睛亮亮的用力点头,小跑着过来亲昵地挽住苏和的胳膊。

    两人一起去了厕所,又一起去了水房,然后又一起到杨树荫下坐在一处,顾于兴喝了苏和带来的薄荷茶,苏和则分享了顾于兴带来的白糖芝麻凉糕,期间还听了一支顾于兴专门唱给她听的歌。

    学生时代,女生中间有一种友谊可以称之为“卫生间友谊”——下课时间,一起手拉手上厕所绝对是关系亲密的一种标志。

    苏和在她曾经的学生时代是无缘于这种友谊的,她一直没什么朋友,总是埋头在各种小说漫画中间,一个人独往独来。

    与顾于兴的这份“卫生间友谊”开始的略奇怪,但发展得倒是意外的顺利和迅速。

    顾于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美人,虽然年纪还小,但已经属于在人群里颇为亮眼的存在。报到的那天就被人注意到了,等到军训一开始就立刻被封为初一的“级花”。想必随着年龄的增长,“校花”这个头衔落到她的头上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而已。

    一般的美人总让人在心理上有那么点距离感,作为小美女的顾于兴也不能免俗,尤其她的美还属于那种清灵脱俗,不食人间烟火的类型。

    但顾小美人的不能免俗也就仅限于报到的那一天,打从军训开始,大家对这姑娘的那点距离感就没了个一干二净。

    原因无他,每天的操练,顾小美女都坚持不懈地拖大家的后腿。

    最简单的向左转向右转,全班唯有她,十回倒有四回半转错。最基本的列队进前,走着走着她的左右脚就脱离群众了。就连站队列也能出错,从排头到排尾都好好地排成一条直线,可每每到了她那里就能给队伍增添一道小弧度来……

    最让人无奈的是她还真不是不认真,恰恰相反,她是越认真越出错。而且很多时候,她出了错自己还没反应过来。

    比如走着走着,教官高喝一声,“踮一步。”

    全班都知道这话是对谁说的,是让谁调整步子。至于为什么小刘教官不叫名字,是因为觉得事实太明显,根本不用喊大号,还是想给小姑娘留点面子,就不得而知了。

    但顾于兴显然无此自觉,反射弧稍有点漫长。尽管教官吼得气贯长虹,全班同学的目光都朝她望过来,但也许是外貌出众,打小让人看得多了,顾美人本人并无自觉,还在那里认认真真地踏着错误的步伐一路前进,目不斜视。非得等到教官直接喊出她的名字,或是左右的人看不过去出声提醒,她才一脸抱歉的开始急急忙忙地踮步。

    然而让人无法直视的是,尽快她调整得很努力,却往往踮一步,两步,三步……甚至五、六步,依旧是调整不过来。搞到最后往往不得不让整支队伍都停下来重新走过,然后再重复之前的错误再一,再二,再三,让小刘教官额上的青筋有如被激烈拨动的吉他弦一样弹跳不休。

    这样的顾小美女实在让人距离不起来。

    虽说美人总有特权,让人下意识的宽容。

    但一来,顾于兴的错犯得实在太多,让人忍无可忍。二来,大家都是新同学,彼此间都还没处出那份感情来。因此一开始班里确实有不少人感到不耐烦,态度也颇有点嫌弃。

    可顾于兴不只有脸蛋美,嗓子也美。

    军训嘛,传统之一就是拉歌。

    教官们大概也是觉得单纯的队列训练太让人腻味,也容易让学生们产生消极对抗情绪,训了几天之后,就趁着休息的时候把几个班的学生们集合到一起拉歌。不仅有利于活跃气氛,也有利于培养学生们的集体意识。

    拉歌一开始是按照班级顺序来,起歌的任务就交给各班的文艺委员。

    一年一班第一个来,全年级的人包括教官都看向一班的文委,压力是有点大,且教官还特别交代一句,要唱积极向上的歌曲。

    一班的文委是个剪着短发,个子高挑,带了几分帅气的女生,选的歌也颇帅气,是首港台的流行歌曲,却非情歌,内容青春励志,节奏明快激昂,既符合军训的气氛,又有利于炒热气氛。最主要的是相比于那些老掉牙的校园歌曲,更受同学们的喜爱。

    一般说来,集体唱歌这种事,大家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唱起,唱得习惯了,其态度与广播体操类似,懒洋洋地,小和尚念经一样。

    但由于一班的文委歌曲选得好,一班的同学们唱起来倍儿有激情,尤其是一些男生干脆直着嗓子吼起来。

    不只一班的人情绪被调动起来,就连其他班级的同学也听得兴奋,一曲唱罢,一些人还忍不住鼓起掌来。

    一班的教官大概觉得自己手下的学生们这歌唱得挺提气,带头喝了声,“好!”

    其他的教官不服气,叫着,“一班开了个好头,但是我们是越唱越精彩!好戏在后头!”又给小刘教官鼓劲,“小刘,让你们班的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小刘教官依旧板着娃娃脸,没回应,只叫道,“二班文委,起歌。”

    一班的文委歌选得好,压力自然就转移给了二班。

    于是全年级的目光又调转到了二班的文委顾于兴身上,好奇这位容貌出众的级花到底会选择一首什么样的歌。

    虽说文艺细胞与运动细胞是两种属性,但由于由于顾于兴前几天的表现,全班同学对她的信心都不是很足,大概也包括对战友的调侃不做正面回应的小刘教官。

    顾于兴选的歌是《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

    这是一首节奏缓慢,甚至带了些哀伤的歌曲,也是一首大家唱厌的老歌,既不符合军训的气氛,也不符合同学们的口味,只能算是中规中矩不出错,与一班文委的选择相比可谓是大大的失色.

    但是,完全没有人在意这些。

    起歌,一般也就是起个调子,唱了第一句即可。

    “月亮在白莲花般的云朵里穿行,晚风吹来了一阵阵快乐的歌声,唱——”

    仅仅只是一句,似乎晒在身上火辣辣的骄阳温度就淡了下去,被清风明月、白净的云朵和辽阔明净的夜空所取代。激昂兴奋的情绪淡了下去,被舒缓宁静的心情所取代。

    明明是熟到快吐的歌词,明明是听了几百遍的旋律,被顾于兴那格外纯净清透的嗓音演绎出来,让人忽然觉得是那样陌生,又是那样优美,让人的耳朵不由得一阵恍惚似的陶醉,以致于顾于兴在唱完第一句之后加上的那个“唱”字被很多人都忽略掉。二班的很多人还沉浸在歌声的余韵里,没能立刻跟上拍子,有的人唱了,有的人还在愣神,听到别人唱了,又从头急急忙忙地追上去,一支歌唱了个七零八落,混乱不堪。

    然而依旧没有人在意这些。

    二班的歌声刚一停,立刻就有其他班级的同学起哄般迫不及待地叫起来,“二班文委单独来一个!”

    “对对,顾于兴来一个!”

    ……

    顾于兴可谓是一句成名。

    从那以后,全班再没人嫌弃她拖后腿,只是要求她在休息的时候多给大家唱两支歌。就连小刘教官对她的要求貌似也宽松了那么一点点。而且,时间长了,大家也都习惯了顾于兴的出错,她出错才是常态,不出错反倒是变态。

    她的容貌固然让人印象深刻,可也在正常出众的范围之内,但是她的嗓子和歌声却已经超过了正常范畴,属于生活里十分难得一见的出色,听过一次就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当然,这所谓的难以忘怀也是分人。

    苏和就忘了。

    连她自己也惊讶,这种在生活里十分难见,一般只有在电视上才能听到的好嗓子她居然也能给忘了,她都快给自己的记忆力跪了。

    由于接触的时间短,一般的同学对顾于兴的了解除了外貌也就只有两点——运动不好和嗓子太好。

    真正接触起来,还要加上两条:性格很随和,稍微有一点小迷糊——比如反射弧略长之类的。

    恰好与苏和很合拍。

    两人一个懒散,一个迷糊,都不是爱计较的性格。

    熟悉起来以后,苏和也就知道了顾于兴的另外一项特长——特别擅长迷路,而且还是祖传的。

    据顾于兴讲,他们家的人多多少少都有点这方面的毛病。

    可具体追溯到她的太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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