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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有人炫富

    而且从梁虎的描述中来看,苏清风在走通这条路子的时候,花费了很多精力,也承担了很多风险。

    这让梁老爷子对于苏清风更加感激了,连带着对于大儿媳苏丽萍也高看了一眼。

    没办法,他们梁家根本不认识什么镇上国营饭店的大师傅,要不是人家苏清风看在大儿媳的面子上,根本不会多花精力,多承担风险,去给素不相识的人家,走这条关系。

    而他梁家就是求爷爷,告奶奶,也没那本事,走出这条路子来。

    梁老爷子把手中的工具一放,下了一个决定,“你赶紧把人看着,别让他走了。”

    梁虎心中一笑,知道老爹是对苏清风上心了。

    他有意强调苏清风这次帮的忙,以及承担的风险,一来,是毕竟这都是苏丽萍娘家的功劳,家里也不好意思占大头,大房也能多存点私房。

    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不让家里人认为,苏清风这次帮忙就是轻而易举,从而得寸进尺,更加麻烦他。

    还别说,这种事情,梁虎自认自己做不出来,但是金翠翠这个妯娌,一定做得出来。

    很多时候,关系不仅需要去建立,更加需要去维护。

    梁虎不懂得什么大道理,但是他平时在村里见得多了。

    论起关系,一家血浓于水的兄弟,岂不是和他们与苏清风的关系相比,关系要更近?

    可就是这样更近的关系,却在后期没有维护,最终闹到兄弟阋墙的也不在少数,甚至连大打出手的都有。

    怀着这样的心思,梁虎劝了三四回,连带着苏丽萍也上前劝了,苏清风这才不得不留下来,不然,反而感觉是他拿乔了。

    梁家。

    因为苏清风晚上还要赶回家,所以梁家早早做好的了晚饭。

    原本有些不虞,以为家里又有人要来蹭饭的梁老太太,原本还挤兑了苏清风几句。

    原以为是镇上来的大领导,居然还骑着自行车。

    但是没想到,“大领导”做客啥东西也没带,光带了张吃饭的嘴巴。

    别说麦乳精奶糖了,就连地瓜都不见有一个。

    苏清风被怼了,也没生气。

    因为他知道,待会这老太太态度必然会来了个三百六十度大拐弯。

    果不其然。

    饭桌上。

    梁家知情的人,都围着苏清风献殷勤。

    尤其是梁老太太,又是夹野鸡肉,又是夹兔头,脸上的笑容,就像是一朵秋风里绽放的老菊花,就是这老菊花有点干裂。

    她嘴里还念叨着:“小苏同志啊,你想吃什么尽管夹,要是没吃饱,我再给你盛。哎呀,这叫什么事儿啊。今天伱来之前,也不跟我们提前说一声,哎哟,只有一些野鸡肉,连狍子肉都没准备。”

    “下次来之前嗷,你先跟我说一声,我让你姑父上山打只野鹿来,鹿肉鲜嫩,鹿血还补身体,嘿嘿……”

    一个满口黄牙的老太太,露出这幅笑容,苏清风委实有点接受不能,这样一对比,还是觉得自家的傲娇老太太,更干净,更惹人喜欢。

    旁边不知情的梁家人,听到这话,都不知道该说啥了。

    娘嘞!

    你说这话,是认真的吗?

    有鱼有肉,还有白面馒头,玉米馍馍,这日子,这伙食,还不算好?

    还弄什么鹿肉,鹿血,这她娘的是镇上来的领导吗?

    要是梁老太太知道他们的念头,只怕一人赏一个白眼。

    这群人,知道个啥!

    就凭苏清风走通他们家与国营饭店的关系,哪怕不是镇上的领导,哪也相差无几了。

    更别说,苏清风还是国营饭店的大师傅。

    国营饭店那地方,都是工人、领导去的地方,他们这些人只怕一辈子都去不了几次,更别说是当国营饭店的大厨了。

    此刻,苏清风在梁家人眼里,简直就是财神爷,就差把他供起来了。

    而苏丽萍感受着婆家人对她的态度,尤其是老太太对她的态度转变,心里感慨万千。

    以前常听说,家里女儿嫁出去了以后,娘家的兄弟,就是她在婆家的支柱。

    苏丽萍原本还不那么觉得,直到今天,苏清风来了,她才感受到这种转变的待遇。

    苏清风虽然不是她兄弟,但却是她兄弟的儿子,这也算是娘家的助力吧?

    苏丽萍倒不至于得意忘形,但是心里却还是再三告诫自己,虽然有了苏清风这个助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她啥事都可以依赖这个侄子。

    凡事还得自己立起来。

    一顿饭吃完,梁家人算是吃的百转千回。

    有的人还在奇怪,这老太太和老爷子都吃错了什么药,居然给苏清风这种待遇。

    但是聪明一点的,联想到小院里的自行车,心中已经隐隐有一个念头冒出来……

    莫非,这苏丽萍的娘家侄子,还真是什么大官?

    这样一想,金翠翠献殷勤献得更欢了。

    这时候甭管什么面子了,拿到好处才是真的。

    可惜的是,直到苏清风走了,她也没拿到什么好处。

    大饼倒是画了好几张。

    双手扶着自行车头,网兜里还装着俩饭盒。

    饭盒是他自己的,带过来的时候也是空的。

    但是走的时候,耐不住老爷子和老太太的热情,硬是打包了满满两碗荤菜,这才放苏清风走。

    这下子,可把梁家的一众不知道真相的人,惊得不轻。

    今天这是什么情况?

    不仅老太太和老爷子大方的惊人,就连一向以来,最会抠搜的金翠翠,眼看着剩下的荤菜被分走了,她居然也没有说过半句话。

    要知道,那些荤菜要是省着吃,至少可以吃半个月啊!

    苏清风虽然猜不到他们心中的想法,但是从他们的表情上,已经可以大致知晓。

    他心中暗笑,朝身后招了招手,腿一跨,就骑上了自行车,顺滑无比地向前骑行。

    在他身影逐渐远去的时候,梁家一行人还站在原地,不知道是谁说了一句,“真好啊……要是我这辈子,能有一辆自行车就好了。”

    梁老太太翻了个白眼,“有那说胡话的本事,你还不如多吃几口饭。”

    那小子年纪小,也是个皮的,哼哼唧唧嘀咕了一句,“那也得有饭吃啊。”

    老太太听到这句话后,面露阴森的笑容,随后缓缓举起了手中的笤帚……

    ……

    山路并不好走,苏清风并没有想象中那样,骑着自行车,风驰电掣地来到苏家村。

    但由于下班的时间早,他推着车,来到苏家村的时候,时间居然也不算太晚,村子里的夜校,也快要结束了。

    苏清风作为夜校老师中的学习楷模,还是准备去装模作样地看一眼。。

    他停好自行车,走到教室门口。

    此时,已经到了该结束的时刻了。

    苏清风站在教室门口,就已经能听见教室内的喧哗声音。

    这些大娘婶子,坐了那么久,还纳了那么久的鞋底,哪怕有再多的话题唠嗑,此时也只有一个念头,回去泡个脚,然后舒舒服服地躺在炕上,感受着暖融融的被窝,抓紧漫漫长夜……睡一个好觉。

    甚至有些不讲究的,还自觉地把泡脚这个过程给省去了。

    教室里的一盏昏黄的灯泡,散发出幽幽的光芒,同时,透过开门的罅隙,照亮了停在外边的自行车。

    教室里传出隐约的惊叹声。

    这可是自行车啊。

    虽然村子里,已经有了,但是这玩意,依旧是个稀奇物件。

    苏清风朝教室里招了招手,就走到自行车旁,半靠在上面,连带着挂在自行车车把上的网兜也摇晃了一下,发出了清脆的咣当碰撞声。

    教室里的人,看的眼睛都直了。

    自行车、饭盒、饭菜……

    这一刻,苏清风虽然身处在黑暗中,但是在所有人眼里,他的全身,都好像蒙上了一层微光。

    而老太太一行人,尤其是逢夏和寄秋,看着苏清风的身影,和他背后的自行车,再感受周围小伙伴投来的羡艳的眼神,那感觉……倍儿有面子。

    我哥就是辣么厉害!

    虎头就是直肠子,有啥话就说出来了。

    眼见别人还不好意思说,他直接道,“来娣、盼娣,我能跟你们换个哥吗?我哥除了会揍我,抢我饭吃,另外啥也不会做。”

    逢夏和寄秋,顿时一脸警惕地看着他,“我哥就是我哥,咋能给你呢?!还有,说了多少次啦!我们改名字了!我叫逢夏,盼娣叫寄秋!”

    虎头讪讪,摸了摸脑袋,但依旧想要说些什么。

    呜呜呜,当个亲哥不行的话,认苏清风做个大哥也可以啊。

    不为别的,就为了苏清风的做饭手艺,虎头都想抱着苏清风的大腿,求他再做一顿饭了。

    小老太太虽然不知道这自行车是从哪来的,但是她可以肯定,这车绝对不是苏清风的。

    因为不说别的,单说自行车票,就不是那么容易办到的了。

    根据小老太太的推算,这应该是哪位领导借给苏清风的自行车。

    别的不说,小老太太年纪大了,眼力还是有的。

    但即便如此,老太太心里还是高兴。

    这能说明啥?

    为啥自行车摆在领导家里,领导不借给别人,偏偏借给苏清风?

    那还不是因为苏清风有本事,受领导看重吗?

    要是换成其它年纪轻轻,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小子,那领导能放心把自行车借给他们吗?

    这么金贵的玩意,万一摔着碰着了,又是谁的责任呢。

    老太太这么一想,心里美滋滋的。

    还是他们清风靠谱啊。

    她这样想着,就觉得走路时候,都身形带风,要不是裹着小脚,只怕都能迈着八字,来个螃蟹走路。

    只是苏清风在外面等着的时候,突然听到了有点流里流气的声音,“哟,清风啊,这才下班回来呢。”

    苏清风听到那一句“才”,一时心头有些好笑。

    不过他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多想了,所以面上没有表露出什么其它的神色,只是淡淡地转过头,看向来者。

    来者不是别人,正是长着一张麻子脸的马成功。

    黑暗中,苏清风借着教室透过来的灯光,看到了马成功,敏锐地发觉他有了些许变化。

    原本的马成功,因为在村里是个二流子,兜里又没钱,所以平日里畏畏缩缩的,说话做事间,透露出一股子猥琐讨好的意味,哪像现在,抬头挺胸,身上的衣服也是镇上供销社卖的成品衣服。

    要知道,这年头,很少有人会专门去供销社买成品衣服。

    这年代的人心灵手巧,顶多是扯条布,回家自己琢磨着时新的款式做。

    做出来还真不一定比城里卖的差。

    透过以上几点,苏清风轻松地得到了一个显然的结论。

    那就是——马成功发财了。

    他对于马成功这种人没啥兴趣,但是也不愿闹得太僵,因此只是有些敷衍地笑了笑,“买衣服了啊。”

    连个称谓,叫声哥,他都懒得多叫。

    但马成功却没有感受到这一点。

    他反而喜滋滋地捋了捋衣角,然后用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语重心长道,“清风啊,我跟你爹,也算是相识一场。看在这份上,我还是得提醒你几句,这女孩子读书,有啥用?”

    “到时候女孩子嫁出去,就成了别人家的了。结果你们家,是又花了钱,又花了力气,好好的两个干活的,放着不用,反而让她们跑去上学,这不是亏本嘛。”

    “再说了……要我说,读书也没啥用。有些人,不读书也照样能发财,就看脑子活不活络,会不会想办法。不然……死读书有啥用?”

    苏清风听到这话,正眼看了一下他的衣服,是当下七十年代最流行的灯芯绒,镇上还不一定能买到,说不定是跑到县里,甚至省城里去买的。

    别说放在苏家村,就算放在整个镇上,那说不定也是独一份的。

    他看着这件衣服,顿时笑了,“您有什么话直说呗,这里也没外人,有啥不能听的。”

    马成功听到这一句话,顿时哈哈大笑。

    只觉得先前所受的憋屈,都随着这一句话,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开口:“我也没啥意思。我是说,人呐,这运道来了,怎么拦也拦不住。我去趟省城,听到了一句话,叫做啥,三十年啥,三十年啥的,仔细一听,还觉得挺有道理。”

    “你说呢?苏、师、傅。”

    3,一万二完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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