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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黄衫姑娘

    第三十九章 黄衫姑娘

    云玺再次醒来时,感觉仍然头晕目眩,但身上的掌伤已经没有疼痛感了,他用手摸了摸,下面是厚实的被褥,他躺在床上,回想起之前发生的事情,似乎有个绿衣姑娘救了自己,似乎自己还跟她说过一番话,但他又觉得像是幻觉,似存在又似不存在。

    他躺在床上缓了缓,这次勉强挣扎着坐起来,石洞还是那个石洞,那个绿衣姑娘却并不在眼前,不知怎得,云玺感觉怅然若失,他不去想那个绿衣姑娘,但那姑娘的一笑一颦却总是不间断地出现在脑海里。

    “她去哪儿了?她什么时候能回来?……”云玺心里竟然想的全是她,他很想再见到她,好好看看这位美丽的救命恩人。

    当他看到石桌上的纸条,他的心顿觉冰凉到底。纸条上笔记清秀可人,但内容却让人高兴不起来,上面只有六个字:记住你的承诺。

    纸条是压在一个包袱下的,云玺打开包袱,里面有六个馒头、一包卤牛肉、一包油崩花生米和一个水囊。

    云玺瞅着食物和水,会心地笑了笑,自言自语道:“这姑娘的心思可真细,谢谢你的食物和水。”他的确饿了,但更加口渴,因此,云玺先抄起水囊,掂了掂,叹道“唉,如果这是酒该多好。”

    云玺拔掉塞子仰着脖儿咕咚咕咚灌了两口,他突然把水囊举在眼前,情不自禁地笑道:“竟然是烈酒!她可真懂我心。”

    云玺坐在石凳上,把食物全部吃完,把酒全部喝干,顿时就觉得身体里有了力量,他先盘膝打坐,练了一个时辰的内功,此刻他觉得丹田中的真气渐渐充盈,精力也十分充沛,就跟受伤前没什么两样。他收住内功,心道:我在此地耽搁了两天两夜,不知道孔亮、花逢春、鲍春晖他们怎么样了?万一他们找不见我,该多着急呀。不行,我现在就得回轩辕镇与兄弟们汇合。

    云玺打定了主意,说走便走。他弓身出了山洞,眼前是茫茫大山和茂密的森林,人在此中根本辨不出方向,好在现在天还亮着。他飞身上了一棵古树的树梢,搭凉棚向四下里瞧看,东西南北全是山,山连山,岭连岭,望不到边际。正觉得迷惘之时,发现正东方向的山顶上似乎有点点金光,云玺凭着经验断定,那里应该就是“金刚寺”,金刚寺的禅院都建在山顶上,红砖黄瓦,阳光照在琉璃瓦上,折射出道道金光。

    云玺心道,只要朝着正东走就能到金刚寺,只要到了金刚寺,我就能循着原来的路径回到轩辕镇。对,就这么办!云玺施展轻功跳下古树,大步流星往正东方向走去,开始是走,但眼见着太阳就要落山了,照这样的下去,日落之前根本赶不到“金刚寺,于是脚下生风,施展开陆地飞腾术,翻山越岭如履平地,终于在天色大黑之前赶到了“金刚寺”的山脚下。

    云玺曾经吞下了五爪龙蜥的眼睛,有超凡的夜视能力,他搭凉棚往山上瞧看,觉得这些屋舍建筑跟金刚寺似乎不大相同,尽管在规模上跟金刚寺差不多,但金刚寺建筑十分整齐,金碧辉煌,颇有气势,但这片庄宅有的殿宇高大,房屋众多,院墙高筑,显得十分阔气;有的则小门小户,柴扉茅草屋,显得荒凉而又落魄,绝大多数的宅院都是中规中矩的,这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寨子。

    天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山里的夜风很大,往左右看看又没有其他镇甸,云玺心道:干脆到这个寨子打尖儿投宿吧,反正身上带着不少银两,只要人家肯买,咱就能买得起。云玺循着山路走上半山腰,寨子前面有一个石头牌楼,牌楼上雕刻着三个大字——胡家寨。

    云玺心道:管你是胡家寨还是李家寨,只要有饭店吃饭,有客栈投宿就成。他迈步就往寨子里走,这寨子不怎么大,就当中一条主街,两旁都是山民农户,小门小户的,庭院不大,屋舍不多,唯独街心处有一座规模宏大的庄宅,从外面看楼台殿宇修了三四座,屋舍更有上百间,很显然,这家是胡家寨的首富。高高的门楼,朱红的大门,门前左右立着两个气势威猛的石狮子,门檐两侧挑着气死风灯,门楣上书着“胡府”两个大字。里面的人似乎没有睡,借着山风,隐隐能听得出,胡府里面觥筹交错,歌舞升平,有钱的富豪当然要尽情享受金钱所带来的欢乐。

    云玺继续沿着街道往前走,他主要是想找个客栈住下,可几乎走到大街尽头了,仍然不见一个客栈,也瞧不见一家饭馆子,云玺心道:这胡家寨真是个小地方,吃住都成问题。看一看街道两旁的人家,绝大多数都已经熄灭了灯火,山村乡野的人,总是早早睡下,或许这样可以节省几根蜡烛钱。云玺觉得有些失望,山风到夜晚变得特别放肆,呼啸出来,让人感到一丝不安。

    云玺正失望之计,抬头一看,街角一隅有个小吃摊子,有个老汉用沙哑的嗓子吆喝着:“馄饨,五个老钱一碗,吃馄饨咯……”

    原来云玺方才只顾了寻找客栈酒楼,竟然没有瞧见这个不起眼的小摊子,他无奈地笑了笑,人往往会这样,眼里看的、心里惦念的,都是美好的、高大上的东西,酒楼和小吃摊子都能让你吃饱肚子,而你但凡有俩糟钱儿,首先想到的,肯定是去酒楼大快朵颐。

    山风甚冷,吃上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总比饿着肚子喝山风强的多。云玺迈步来到小摊子近前,拣了把木凳坐下。他直到现在才发现,原来这老头是个驼背,胡子眉毛都已花白。不管他年轻时有多灵巧,一旦上了年岁,手脚便形同枯木一样,僵硬而又笨拙。

    旁边街角墙根儿底下有一团破席子,席子里似乎裹着一人,因为席子并不大,能盖住头便盖不住脚了。夜风呼啸,似乎专门跟落魄人找茬儿,越是怕冷,风吃的越大,席子里的人蜷缩起腿脚,或许这样会暖和些。

    “老丈,给我来一碗。”中国

    老者一看有客人上门了,自然是眉开眼笑,赶忙把炉火吹旺,把事先包好的馄饨下了锅。

    “客爷,老朽看你眼生,你是外乡人吧?”老者边煮馄饨边与云玺交谈。

    云玺笑道:“老丈好眼力,我是赶路的,错过了宿头,因此才来到这里。请问老丈,轩辕镇怎么走?”

    “轩辕镇?哈哈,客爷您算是问对人了,轩辕镇离着咱们胡家寨可远了,很多人都不知道它的方位。”老者抬手指了指方向,说道:“从咱胡家寨往西北方向走,得走八十多里路,差不多就能到轩辕镇了,要不是我女儿嫁到那里去了,我也不太可能知道的。”八十里路,对于寻常老百姓来说的确很远。

    “哦,多谢老丈了。”云玺心中有了底,心道:即便今晚无处投宿,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凭着我的脚力,两个多时辰必然能赶回轩辕镇。

    “客爷您客气啦,闲来无事聊聊天,总比一个人闷着强些。”老者倒是很开朗。

    “老丈,您今年高寿啊?”云玺问道。

    “五十有四啦。”老者笑道。

    云玺禁不住又仔细打量了他一番,他才五十四,可但从外表看,他都老的不像样子了,哎,平头百姓的日子并不好过,每天都为一顿饭辛苦的讨生活,这个中的艰辛恐怕也只有他们自己知晓。

    馄饨的面皮并不够白,至少比阔气酒楼里的馄饨要黑一些,但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馄饨,顿时把心中的烦恼一扫而光,此时此刻有东西吃,本来就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儿。若放在平时,他恐怕对这粗瓷碗的馄饨不屑一顾,可现在他脸上现出了满足的微笑。云玺大伤初愈,总是感觉到饥饿,他抄起双竹筷,夹起一个馄饨刚要放到嘴里。

    突然,在山风呼啸之中,隐隐有人的脚步声。这脚步声很小,很谨慎,那人心里必然很小心,生怕会被人听到。

    云玺寻声望去,在不远的巷子里,一个穿黄色粗布衣衫的姑娘沿着墙根儿怯生生地走了出来,她看上去面黄肌瘦,一张瓜子脸,颧骨、两颊都显得有些高,脸上没有多余的脂肪,皮肤也显得有些粗糙。如果她长的圆润些,再胖一点,想来她也是个面容不错的姑娘。

    “公子,可以给我一碗馄饨吗?”那黄衫姑娘终于鼓足了用气来到这位并不相识的男人面前,怯生生地说道,声音很低,低的连她自己都听不太清楚。

    云玺看着她,迟疑了一下,那黄衫姑娘赶忙补充道:“我不白吃您的东西,要是您请我吃一碗馄饨,我今晚就任由你……任由你摆布。”

    云玺当然明白“任由你摆布”的意思,他惊诧起来,这个姑娘看上去老实本分,为何会如此?

    老者面带凄然地凑近云玺,低声道:“她是个可怜人,自幼父母双亡,房子和地产都被他叔叔霸占了去,哎!为了能吃口饭,她就跟人家睡觉,吃一次,睡一晚。”

    黄衫女孩听罢,羞愧的转过脸去,用瘦巴巴的双手捂住脸,眼泪顺着指缝流了下来,她现在唯一富有的就是眼泪,心酸的眼泪,无奈的眼泪。

    云玺心里咯噔一下,他心中产生了一股莫名其妙的悲伤的感情,她本是花季少女,她本该有花一样的青春年华,可现在她所拥有的,只有流不尽的眼泪和数不尽的屈辱。

    “你坐下,我请你吃馄饨。”云玺的话很柔,却很坚定,他接着道:“我不饿,这碗你先吃。”

    云玺把自己的馄饨推到黄衫姑娘面前,又递给她一双竹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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