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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岩掌狒狒

    “行吧。”

    许清歌感觉头有亿点点疼。

    梅林这个家伙,又给自己出这种迷题啊。

    已知珍妮弗可以进入阿瓦隆。

    梅林也可以进入阿瓦隆。

    但进入阿瓦隆的条件只有一个。

    求解,如何进入阿瓦隆。

    虽然还没有答案,但许清歌觉得,答案并不是宠兽。

    她皱着眉头,如何苦思冥想都没办法从这一点的条件里找出答案。

    就连近在咫尺的菜香,也都当做是没闻到。

    “算了,不想那么多,我去替小玲珑洗个澡。”

    “珍妮弗你就帮帮万乐大哥试试菜,记得,不要把万乐大哥吃掉咯。”

    许清歌抱起装着小玲珑的盆,便朝外走去。

    万乐看上去不需要她劳心的样子。

    这只鸣羽麻雀,招式锻炼的不错,身体线条也很优美。

    不愧是我第一眼就看中了的宠兽呀。

    许清歌摇了摇头,就算有了小玲珑和小若若,她还是很喜欢飞行系的宠兽,尤其是红腮麻雀这一类。

    可惜一旦升到B级后,那象征着幼年的红腮就会消失,可爱程度会大打折扣。

    “喔,放心好了。”

    “你也知道,以我的性格,是完全不可能吃掉做饭的厨师的嘛。”

    珍妮弗摆了摆爪子擦了擦嘴角的酱汁。

    第三份麻婆豆腐,已经全进了他的肚子。

    “啾啾~”

    万乐忙的只能叫了两声表示回应。

    珍妮弗的进食速度,实在是太快了。

    “那就好。”

    许清歌用猫毛手套沾了沾水,她感觉到手套里并没有进水。

    但柔软的织物上已经浸湿的刚刚好,用来清洁玉的表面刚刚好。

    “小玲珑,你觉得艾达能找到小若若吗?”

    许清歌一边擦拭着玉玲珑的表面,一面谈论起这些天发生的事情。

    (小小姐,我确实不会吃万乐。)

    (虽然我很喜欢雀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内脏的缘故,尝上去的味道稍微有点咸,正好可以作为开胃菜。)

    (但要论不好的地方,麻雀的小碎骨太多了,比起那点肉来说,是相当费心的食物,很不喜欢呢。)

    珍妮弗闭上了眼睛,眼不见为净。

    万乐还不知道自己刚刚从生死关头走过一遭,他的心里只有好好记住这珍贵的食谱。

    可就在这时候,客栈里一阵喧闹声传来,打断了这岁月静好。

    许清歌循声看去,有些慌张。

    阿尔杰和亚瑟的桌子被围了个满满当当,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兄弟,你这吃的东西,是在这店里卖的吗?”

    一只岩掌狒狒站在阿尔杰的旁边,嗅着他碗中汤汁的香味,不住的在流口水。

    它身材魁梧,精悍逼人,一对岩掌坚硬无比,是美诺城少有的B级宠兽。

    可身上散播着难闻的酒气,显然是喝多了。

    花冠连忙追上前去:“这位客人,这是小店的新菜品,没有确定味道前不能上桌。”

    “怎么,不能上桌?那他这是怎么回事?”

    岩掌狒狒手指着阿尔杰的汤碗,B级宠兽光是站着就对这家客栈有威慑力。

    这事说来也怪万乐自己,他盛了两碗汤送上去,但蓝火南瓜的蓝火很难食用液态食物。

    阿尔杰吃完麻婆豆腐后,便把汤碗放在了一边,亚瑟虽然喜欢这种汤的滋味,但暴食也不是她的风格。

    两人一致决定,把这碗汤留给珍妮弗。

    见岩掌狒狒无理取闹,亚瑟也站了起来。

    都是强者级,加上属性克制,她自然也不虚对方。

    只是顾及到万乐的面子还有打起来会损坏客栈,语气上才弱了三分。

    她伸出翅膀,扶起了颤抖的花冠,说道:

    “这位先生,我的伙伴是万乐先生的朋友,再过几日想必您就能够在客栈的菜单上看见这碗汤了。”

    岩掌狒狒也是酒醉胆肥,见对方还没有自己腰的一半高。

    又因为酒气迷了眼睛,看不清对方的样子,又高声道:

    “怎么,怕我没钱付不成?”

    花冠的心中有点虚,这要是打起来,整个客栈还不得散了架。

    脑中混沌,嗅觉倒灵,岩掌狒狒抽动着鼻子,口水不禁的分泌出来。

    这试菜闻上去可不像是什么一般货色。

    波伊的普通百姓赚钱都是靠市场买卖。

    他虽然撞上大运,误打误撞的完成了进化条件——劈碎一千块岩石。

    但也胸无点墨,难以靠此维生,只能常来饮些果酒。

    万乐的手艺岩掌狒狒也尝试过,那可真就不如去找点树皮啃两口。

    若按味道算价,平时一餐要一枚铜币,恐怕这一碗汤要值十枚金币。

    所以他才动了歪心思,想要趁价格还未确定时捡个漏。

    许清歌有点慌张,岩掌狒狒虽然不会是亚瑟的对手,但一掌能劈碎一张桌子,如果闹起来的话,万乐的店就完了。

    万乐也是头一回遇到有人闹事,难不成要在这个时候进化么。

    正当两人还在思考的时候,珍妮弗站了起来。

    虽然没吃够,但勉强感觉到了胃里有东西。

    就当是饭前消食,外加给万乐的辛苦费吧。

    “珍妮弗?”

    “喔,我不会闹出命案的,岩掌狒狒的肉一点也不好吃。”

    “喂。”

    许清歌刚想往前冲,一道土壁从她身前十米处升起。

    这是珍妮弗的招式,聚沙成塔。

    接着,又是四道土壁,把许清歌围了个结结实实,只留了个透气透光的天窗,只是许清歌绝不可能脱身。

    看见这里,万乐哪还有心思做菜,他连忙飞到天窗上,关心起许清歌的状态来。

    见许清歌甚至还在专心的给那块蓝色石头擦拭身体,万乐稍稍放下了心,却又担心起自己的店来。

    钱是小事,可现在房间里还有不少叫都叫不醒的夜行性客人。

    万一他们打起来把承重柱打断了,那就是几十条命啊。

    客栈再建倒是不难,只要半天就行。但要是出了人命,这生意可就难做了。

    他的手底下,还有不知道多少张嘴要吃饭呢。

    但一想到珍妮弗的凶名,万乐感觉自己的翅膀都在颤抖。

    珍妮弗已经走进去了,自己现在进去收尸,还来得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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