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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你们不要再打了啦~

    第二天。

    日出时分,屋内的一切都沉浸在晨曦的微光中,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地板上,投射出金黄色的光芒,给整个房间带来生机。

    “唔嗯……”

    蒙森从睡梦中苏醒。

    因为斯德哥尔摩的日出时间比柏林早,头脑还有点儿发晕。

    他闭目养神,暗自思忖,

    要调时差,那帮科学家应该都还没醒呢吧?

    过了一阵,外面传来敲门声,

    “先生?”

    服务员在叫早。

    这是蒙森昨天提的要求,担心自己睡过头。

    他瓮声瓮气地说:“好了,知道了。”

    服务员又问:“需要餐食吗?”

    蒙森回答:“我自己去餐厅就可以了,不劳你帮忙。”

    服务员应声后离开。

    蒙森站到镜子前,慢腾腾地穿衣服,尽量保持衣服熨帖,使自己显得更有精气神,

    今天,他要和陆时好好“聊聊”,

    面对年轻人,形象和仪态上不能落了下风。

    就这样又墨迹了不知多久,再次有敲门声响起,

    “老师?”

    这次是费里德里希·梅尼克,蒙森的学生。

    蒙森过去开门,

    “进。”

    梅尼克刚踏过房门一步,看到老师身上的着装便不由得呆住。

    只见蒙森穿一套棕色西装,因为时间久远,棕色被漂洗得浅了些,看着很像鸡屎黄。

    最灾难的是,蒙森还带了一条红领带,

    鲜红和鸡屎黄交相辉映,犹如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此时的蒙森还在梳头,

    他正试图压平乱蓬蓬的头发,

    “弗里,你喜欢用什么头油啊?”

    梅尼克一愣,

    “司丹康。”

    “啧……”

    蒙森微微咋舌,心说自己还是跟得上潮流的,笑道:“哦,我用的也是斯丹康。”

    梅尼克难受得像吃了一只苍蝇,

    回头一定把司丹康扔了!

    他问道:“老师,你今天为何如此盛装?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伱得了诺贝……咳咳咳……”

    蒙森皱眉,

    “怎么咳嗽了?瑞典这么冷,早叫你多穿一些,着凉了吧?”

    梅尼克“嗯嗯啊啊”,硬生生把后面的话给咽了回去。

    少说少错,

    不说不错。

    蒙森摇摇头,

    “你还真是和以前一样,不善言辞。罢了,我们去餐厅吧。现在时间还早着,那些法国人、英国人的时差调整不好,应该都没起床,我们可以清静地用餐。”

    两人一齐离开,前往餐厅。

    出乎意料,餐厅里竟然异常嘈杂,

    推开门,便能看到里面满是人,大概得有两百个。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

    睡眼惺忪。

    蒙森迎面撞上了柏林大学的同僚埃米尔·费歇尔。

    费歇尔的双眼周边带有明显的黑眼圈,像是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没有得到充分休息,

    他的脸上少了平时的活力和神采,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沉郁和疲倦。

    蒙森:???

    “埃米尔?你肿么了?”

    费歇尔正在思考人生,竟然没听见,

    他用大勺往碗里舀汤,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双眼失神,心思根本不在食物上,

    结果,洒了一手。

    蒙森上前,

    “埃米尔!”

    费歇尔还是失魂落魄的样子,双眸空洞,看向蒙森:“为什么……为什么不把念完……”

    简直像魔怔了。

    蒙森扶住对方双肩,准备通过摇晃让其清醒过来。

    这时,不远处传来议论,

    “是普朗克!他可算来了!”

    “啊?陆教授呢?没来吗?”

    “我要看《朝闻道》!”

    ……

    循声望去。

    在闹哄哄的人群中,普朗克正被团团围住。

    有人说:“普朗克教授,你是读过《朝闻道》的,最后一章尾声到底如何?”

    他话音刚落,就被旁人呵斥:

    “你想被剧透!?”

    “啊这……”

    前者顿时无话可说。

    于是,他们又寄希望于普朗克身上,投去满是希冀的目光。

    普朗克看着科学家们丧尸一般围上来,顿时满身大汉。

    就像一叶扁舟在海浪中,他被推搡着脚不沾地地“偏移”,只好提高音量喊道:“陆教授在花园!他正和百达翡丽的经理约瑟夫·菲利普先生聊天呢~”

    就这么把陆时给卖了。

    轰隆隆——

    科学家们冲向大门,

    蒙森和梅尼克也被人流裹挟着朝花园而去。

    ……

    斯德哥尔摩大酒店,

    花园。

    天气寒冷,花园里的景色变得枯萎而萧条,

    树木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的叶子,风吹拂着枝丫,带走了它们最后的生机。

    陆时和菲利普站在阳光下,

    两人正在聊天。

    菲利普的眼中满是感激,

    “陆教授,之前的事情真是谢谢你了。那次冷餐会后,有很多与会的商人购买了百达翡丽时计,不过……”

    他换上了苦恼的表情,

    “大部分是座钟。”

    陆时哈哈大笑,

    “嗯,正常。”

    座钟的主要功能除了看时间,还可以作为装饰摆在店铺中,

    商人们买东西,多少还是有些功利心的。

    菲利普说:“那次软广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广告。”

    陆时摆摆手,

    “不至于。”

    他毕竟是穿越来的,见过大世面,

    像什么“农夫山泉有点甜”、“恒源祥,羊羊羊”、“收礼只收脑白金”,那才算得上成功。

    当然,能成功的也不全是这种洗脑的广告,

    就比如希望工程,

    那张黑白照片中小女孩的大眼睛,强烈的视觉冲击不但让人们记住深刻,而且还触发及内心深处最柔软的部分。

    有这么多例子在前,陆时不会妄断自己的广告“最成功”。

    菲利普却觉得陆时是在谦虚,

    他压低声音,

    “陆教授,你能为百达翡丽想一个广告词吗?”

    这段时间飙升的营业额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酒香也怕巷子深。

    不只要产品好,营销还得跟上。

    陆时诧异,

    “怎么这么突然?”

    菲利普回答:“我听了你的指点,准备了六块怀表,用以赠送这次的诺贝尔奖得主。”

    陆时诧异,

    “六块?”

    物理学奖、化学奖、生理学或医学奖、文学奖、和平奖,

    加起来明明只有五个门类。

    菲利普微笑,

    “还有一个是给你的,诺贝尔奖的无冕之主。”

    他递出了一个表盒。

    陆时无语,

    “这……”

    菲利普压低声音,

    “陆教授,你这块和别人的不一样,是金表。而且在表盖上,我们刻了你的名字首字母,‘L·S’。且背透处,我们还刻上了诺贝尔先生的侧面肖像。”

    全世界仅此一块,

    这东西的纪念意义非凡。

    至于价格嘛……

    陆时笑笑,看向对方。

    只这一个眼神,菲利普便知道自己的小算盘背看破了。

    以陆时现在的名望,写广告词的报价恐怕要从一千磅起报,

    而百达翡丽的怀表就算再怎么值钱,也不可能卖出四位数的天价。

    但菲利普从制表匠到商人,早就练成了厚脸皮,

    “陆教授,拜托~”

    说着,把表塞给陆时。

    陆时倒也不反感,沉吟片刻,道:

    “

    ‘没有人能真正拥有百达翡丽,只不过为下一代保管而已。’

    ”

    菲利普震惊,

    这广告词……

    乍一听,他就觉得逼格拉满,

    细细品味,这句话既展示了品牌的高贵,又表现出产品可以安度百年而历久弥新,完美表达了品牌传承的底色。

    菲利普大声道:“实在是太贴切了!”

    原本就是百达翡丽的广告文案,能不贴切吗?

    陆时不过是借花献佛。

    他拍拍对方的肩,

    “你还没说完急着要广告词的具体原因呢~”

    菲利普回过神,笑着说:“我准备在送给各诺贝尔奖得主的表盒里放一张礼品卡,上面加广告词,所以才……唔……”

    身侧有凌乱的脚步声响起。

    两人偏头看去,

    只见一大坨人如潮水般涌来。

    渐行渐近,每一个人的面孔都逐渐清晰可见,正是“嗷嗷待哺”的科学家们。

    “嘶……”

    菲利普吸了口凉气,

    “陆教授,我还有急事,先走了!”

    说完便一溜烟地绕过百草凋敝的花坛,眨眼间消失不见。

    科学家们将陆时围了,

    “陆教授,断章可耻啊!”

    “就差尾声了,你怎么能……我昨天都没睡着……”

    “我们要听《朝闻道》的后续内容!”

    ……

    群起而攻,

    仿佛要将某人生吞活剥。

    陆时虽然早有预料会被追更,却没想到这能达到如此规模。

    “咕……”

    他咽了口唾沫,

    “各位,我昨天之所以那么做,原因已经说得足够清楚明了了。所以,如果你们想听尾声,就一定要答应我,要保持秩序。”

    “当然!”×n

    所有人异口同声。

    有人说道:“陆教授,我陪你回去拿原稿吧。”

    话是这么讲的,但看那气势,简直就像准备押解犯人,生怕陆时跑了。

    陆时摇摇头,

    “不用,我可以脱稿。”

    如果是一般人,一定会觉得这话离谱,

    《朝闻道》虽然是短篇,但尾声也得有一千词,谁能保证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但在场的科学家都是天才,

    自己写的东西能背诵,那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不用大惊小怪。

    陆时讲述《朝闻道》的尾声,

    丁仪的女儿文文最终走了父亲的老路,攻读物理学博士学位,

    文文的妈妈哀求女儿,不要学爸爸那样,为了真理献祭自己,走上自我毁灭的终途,

    而文文则问出了那句话,

    “

    ‘妈妈,宇宙的目的是什么?’

    ”

    听到这里,在场的科学家仿佛受到了灵魂的拷打。

    宇宙的目的……

    在陆时的里,开尔文勋爵(电工大刘的原文中是霍金)走向真理祭坛,询问排险者的便是这个问题,

    而排险者无法回答。

    有人嘀咕:“陆教授的视野,比我们要……”

    话还没说完,便被旁人做了个禁声的手势,

    “嘘!陆教授还没讲完。”

    陆时确实没讲完,

    因为文文又问出了第二个问题,

    “

    ‘‘那么,妈妈,人生的目的是什么?’微风吹来,草海上涌起道道波纹,仿佛是星空下无际的骚动的人海,向整个宇宙无声地歌唱着。’

    ”

    一时间,花园里陷入了安静,

    只有寒风吹来,偶尔发出呜呜咽咽的凄啸。

    过了良久,

    “‘宇宙的目的’、‘人生的目的’,我觉得这两个问题是一个问题。”

    终于有人开口说话了。

    陆时看过去,好像是约翰·威廉·斯特拉特,

    之所以有印象,是因为在剑桥大学看过其画像,好像是接替的麦克斯韦成为的卡文迪许实验室主任。

    一旁的普朗克问:“斯特拉特教授,为什么这么说?”

    斯特拉特沉吟片刻,

    “我昨天通宵思考了一个问题,在第四章中,为什么开尔文勋爵向排险者问宇宙的目的是什么时,排险者会感到恐惧?”

    众人点头,

    他们也都思考过。

    斯特拉特便继续说道:“今天,听完尾声,我有了想法。排险者作为高等文明,解开无数谜题,早已习惯无所不知。这时,他们遇到一个无法解答的问题,会怎么样呢?”

    沉默片刻,

    忽然,

    “呵呵呵……”

    科学家们发出默契的笑声。

    欧内斯特·卢瑟福笑道:“恐惧。排险者感到了恐惧。他们意识到,自己并非无所不知。他们不是宇宙主宰,反而是宇宙主宰的‘成果’。”

    这个说法引得部分人皱起眉头。

    卢瑟福似乎早知会变成这样,

    他转向陆时,

    “陆教授,你写的是恐惧。”

    用的陈述语气,极具说服力,仿佛无可辩驳。

    陆时感觉自己上了高考考场,正在做阅读理解题,而题目所引用的文章竟然是他自己写的,

    没错,就是这么离谱。

    他说道:“啊……原来我是这么想的……咳咳……我的意思是……懂的人自然懂,不懂的人无需解释。”

    话音刚落,

    “当然无需解释!”

    说话的是约瑟夫·汤姆生,卢瑟福的老师。

    他看向自己的学生,

    “你的意思是,陆教授认为,‘宇宙的目的’这个终极问题,答案在宇宙之外?是上帝还是外神?怎么?你也想学习牛顿爵士,不做实验,改玩炼金术?”

    师徒俩竟然怼起来了!

    众人一脸的兴奋,

    打打打!

    我要看血流成河!

    卢瑟福也有“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觉悟,说道:“可陆教授就是那个意思!他在里讲得很清楚了!”

    陆时:“……”

    说实话,他现在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意思了。

    汤姆生挑眉道:“你读过陆教授几本书?”

    “啊这……”

    卢瑟福无语。

    老师有时间看闲书,学生可没有。

    汤姆生说:“我看了很多陆教授的、戏剧、诗歌,我认为,陆教授从来没有真正地绝对推崇或绝对反对某件事物。换句话说,角色的价值观并非作者本人的价值观。”

    汤姆生看向陆时,

    “是吗?”

    陆时:“是……是吧……”

    汤姆生点头,

    “谢谢陆教授解惑。”

    他转向卢瑟福,摆出老师的架子,

    “所以,你明白了吗?‘宇宙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如果真的默认两者等价,就意味着人生就应该朝‘朝闻道,夕死可矣’的方向努力。可陆教授如果真这么想,又何必安排一个尾声?让在真理祭坛迎来终结不好吗?”

    卢瑟福没有回答,

    不过,看他的样子,似乎还是不服气。

    另一边的斯特拉特却不怕汤姆生这个后生,冷笑道:“刚才谁说过‘陆教授从来没有真正地绝对推崇或绝对反对某件事物’来着?怎么转眼就自己打自己脸啊?”

    没想到,汤姆生还没反驳,费歇尔就开口了,

    “我认同汤姆生教授。”

    “你!*@¥#%……”

    “!*@¥#%……”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战团。

    人群中的蒙森看着眼前的场景,静静地矗立着,

    许久,

    “呼~”

    吐出一口浊气。

    梅尼克在旁边若有所感,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认为蒙森那种“人争一口气”的心气散掉了。

    他看过去,

    “老师,你这是……”

    蒙森笑了笑,说道:“弗里德,一个文人写出的,能引得这么多科学家讨论,甚至大打出手……”

    梅尼克赶紧打断,

    “没打没打,他们还没动手。”

    蒙森撇嘴,

    “你觉得没打。其实,他们在心里已经赤膊上阵了。就像我对陆时,每次想到他,都会在心里狠揍他一顿。”

    这特么不是精神胜利法吗?

    梅尼克:“……”

    无话可说。

    蒙森缓缓道:“之前是我幼稚了。我确实不该找陆时的麻烦。”

    对此,梅尼克依然不发表意见,

    “……”

    蒙森年纪大了,反复无常,

    今天说要放过陆时,谁知道明天会如何?

    蒙森叹气,

    “怎么?你觉得我不是心悦诚服,而是因为打不过陆时才那么说的?”

    梅尼克犹豫片刻,最终还是忍不住反问:

    “那……能打过?”

    一句话给蒙森干沉默了。

    “……”

    “……”

    “……”

    气氛异常诡异。

    梅尼克挪开视线,轻松道:“今天天气不错。”

    不错个锤子!

    蒙森感觉骨头缝都快被寒风吹透了。

    他说道:“我饿了,咱们回餐厅吧。”

    梅尼克点点头,

    “好。”

    他作为一个文科生,在这儿待着也挺无聊的。

    两人朝餐厅走去。

    结果,没走出几步便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喧闹的声音,

    “爱德华!冷静!打肩膀是伤不到人的!”

    “你们不要再打了啦~”

    “‘朝闻道,夕死可矣’!”

    ……

    蒙森耸肩,

    “看吧,真动起手来了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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