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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美色

    任哲坐上公交车没多久。

    李毓秀发来了一条短信。

    “一夜未眠”

    他突然觉得有些心酸。

    赶紧回了一句。

    “我已上课,中午一起吃饭。”

    中午下课,任哲打电话给李毓秀。

    铃声刚响她就接上。

    “想吃点什么?”

    “随便”

    “去哪吃?”

    “你说。”

    两个人最终约了去吃包子。

    一见面,李毓秀就一眼不眨地盯着任哲。

    她的面色好了很多。

    但精神有些不济,大概是一夜没睡的缘故。

    “一夜风流看起来就是不一样呵。”她先开口说。

    “哪有?”,任哲被她看得有些不自然。

    “你看,肯定心里有鬼,脸都红了。”

    “脸红是精神焕发的表现。”

    “呵呵,那是自然,夜夜新郎换我也会精神焕发。”

    “只有昨夜行不行,哪来的夜夜一说。”

    “哈,承认了吧。”李毓秀说的有些落寞。

    任哲赶紧闭嘴。

    这种时候和女孩子较这真是很危险的。

    两个人各怀心思的吃了一顿饭,一句话也没说。

    刚从饭馆出来,袁媛的电话就打来了。

    “任哲,我转到步行街了,你来不来。”

    任哲看了一眼李毓秀。

    她望着别处,却站在身旁并没有走开。

    “不去了。你心情好些了吗?”,后一句是说给李毓秀听的。

    “还行,那我就和白露吃了啊。你中午抓紧休息一会。”

    挂了电话,旁边李毓秀冷哼了一声。

    “不打扰你了,人家让你抓紧时间休息。”,李毓秀看了他一眼,讪讪说道。

    “今天去上班吗?”,任哲问。

    “不去了,身体还是有些不舒服,再休息一天。”

    “那下午一起看电影吧。”

    “你忙你的吧。身后还有人等着呢。”

    李毓秀这话说的任哲也不由心里一凛。

    送李毓秀回去,任哲并没有进去。

    他突然在想。

    他这是怎么了,怎么也会陷入这种无聊的三角风波。

    难道真应了张爱玲的那句话:

    也许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世上的女子风情万种,各不相同。

    世上的美色前赴后继,源源不尽。

    到底哪个比哪个更好,谁又能说得清。

    与其乱花渐欲迷人眼,望断浮云。

    倒不如守着一颗本心。

    静待那个合适的人。

    这个道理他很早就懂。

    但真的到了这个时候,此情此景,却还是有些难以自持。

    袁媛热情、大胆而坦诚。

    但他排斥她的黑历史。

    相比而言李毓秀单纯很多。

    除了有些敏感。

    更重要的是,任哲对李毓秀似乎怀着一种想要保护的欲望。

    这能不能成为一个理由?

    下午刚下课,袁媛的电话准时打进来。

    “想吃火锅~”,她的声音有些嗲。

    “对不起,袁媛,还有些事情没做完。你自己吃吧。”

    任哲觉得他拒绝的很直接。

    “来吧来吧。有惊喜哦。”

    “真不来了。谢谢。”

    “那算了,你不来我找别人陪我吃。”

    袁媛听起来有些生气。

    但任哲已挂掉了电话。

    他很反感她的那句话。

    你不来我就找别人。

    这是威胁还是炫耀。

    在乎你的人,你这样只能让他心伤。

    不在乎你的人,你这样只会伤害自己。

    接完电话,任哲径直去了李毓秀的房子上。

    虽然中午李毓秀并没有应允。

    但此时她却已打扮的整整齐齐的在等他。

    女人啊,总是口是心非。

    任哲带着李毓秀出了门。

    他在前,她在后。

    过马路的时候,李毓秀拉了一下任哲。

    任哲一停,她自然的抱住了他的胳膊,再也没松开。

    两个人简单在万达广场下面肯德基吃了点,就去看电影了。

    电影散场时间尚早。

    李毓秀想去逛逛商场。

    任哲也乐意陪在一边。

    李毓秀的逛,也就仅仅是逛。

    只看不买。

    商场的店员似乎也见惯了这样的女孩。

    只需要看一眼她的装扮,便不加理睬。

    这样倒也乐得清静。

    在商场逛了一圈,刚要出门。

    前面突然闪出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袁媛。

    她手里大包小包提了许多东西。

    衣服换了。

    是一条直拖到地的卡其色毛裙。

    配上一双高跟鞋,很显身材。

    任哲先看到了袁媛。

    她的身旁还是白露。

    白露冷酷的造型看起来倒和袁媛像是一对璧人。

    袁媛正背过身边倒着走。

    边走边向白露说着什么。

    下一秒。

    白露停下了脚步。

    定定看着几米之外的任哲和李毓秀。

    李毓秀并没有认出袁媛。

    依然抱着任哲的胳膊一脸甜蜜。

    袁媛则在白露异样的目光里转身。

    她手里的一堆袋子应该会掉到地上。

    袁媛要么会上来甩他一个嘴巴,要么会迅速跑开。

    任哲有些尴尬,他这样幻想。

    然而袁媛却什么都没做。

    她站在原地,眼睛狠狠的盯着任哲。

    “又一个人渣”,白露不屑的瞪了任哲一眼。

    话音刚落,袁媛的眼里沁出眼泪。

    她一眼就认出了李毓秀。

    李毓秀却像是后知后觉。

    这时方才有了反应。

    她此刻小鸟依人,又往任哲怀里靠了靠,把他的胳膊抓得更紧。

    “任哲”,袁媛没有让眼泪掉下来,先开口了。

    “你很聪明”,袁媛说,“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是吧。”

    “昨天晚上你那样对我,现在就能牵着别人逛街。”

    “你不是有事情没做完吗?亏我还在心心念念的等你。”

    “我玩不过你,我认输。你好好玩吧。”

    袁媛说着要转身,却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

    她向任哲和李毓秀走了几步。

    “这是给你的。”

    她从一堆袋子里挑出一个手提袋。

    也不管任哲的反应,往他手里一塞。

    “你可以留下,也可以扔了。”

    “就当是谢谢你陪了我一夜。”

    袁媛说着话便转身快步离开。

    白露小跑着去撵她。

    任哲的脑袋有些短路。

    直到李毓秀抓着他胳膊的手把他给捏痛。

    两个人再没有了逛街的雅兴。

    各怀心思的把李毓秀送回到房子。

    到了门外。

    任哲说了声“晚安”。

    转身想要离开。

    李毓秀却一把拉住了他。

    “你进来。”

    任哲跟着李毓秀进了屋。

    她没有开灯。

    黑暗里任哲听到几下衣服“窸窸窣窣”的声音。

    接着一把冰冷的手牵住了他的手。

    李毓秀手抓着他的手慢慢地移动。

    最终落在了一个地方。

    他感觉到了体温犹存的肌肤。

    “啪”,任哲手里的袋子掉到了地上。

    李毓秀牵引着他的手继续游走。

    慢慢划过小腹。

    任哲再也克制不住。

    他一把拉过李毓秀。

    吻她的嘴,蹂躏她的每一寸肌肤。

    李毓秀像只赤裸的乳鸽。

    在他的怀里不停扭动。

    喉咙里发出了“咕咕”的声音。

    那夜一直没有开灯。

    任哲的生命里第一次和一个女人交融。

    但似乎还是不能浇灭深心里的那团烈火。

    最后,任哲精疲力尽的睡着了。

    李毓秀并没有睡意。

    她依偎在他的怀抱里。

    过了一会,她又用手仔仔细细摸了一遍他的脸。

    方才转过身,用后背贴着他的肉,心满意足的睡去。

    或许是因为一夜奋战。

    第二天任哲居然没能按时起来。

    他一觉睡到了上午10点。

    这也是他第一次翘课。

    美色啊!

    到底是什么味道。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任哲睁开眼睛的时候。

    就看到李毓秀正在凝神盯着他。

    任哲冲她咧嘴一笑。

    李毓秀羞得把脸埋进了他的怀里。

    任哲抱住她一翻身,将她放在了身上。

    “哎呀,不要。”,李毓秀挣扎了一下。

    李毓秀趴在任哲的身上。

    用脸贴着他的胸膛。

    “我和她,谁好?”,李毓秀突兀的问道。

    “嗯?”,任哲有些不知所谓。

    “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

    “哪有……”,任哲有些哭笑不得。

    原来李毓秀真觉得他和袁媛有什么。

    “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她真的没什么。”

    “那她为什么那么说。”

    对于这个问题任哲很难解释。

    “好了,逗你呢。”,李毓秀在任哲嘴上啄了一口。

    “你放心好啦,我不会让你负责哒。”

    李毓秀说着起身,披了一条薄薄的毛巾,背过身看向窗外。

    稀松的日影里,她的身体略显单薄。

    从毛巾里滑出来的那条左手的手臂上。

    是一句英文的连体字刺青。

    Gratitude is the sign of noble souls。

    (感恩是高贵的品格)。

    “做我的女朋友吧。”任哲说。

    “什么?”,李毓秀转过身问道。

    “做我的女朋友吧。”,任哲又说了一遍。

    “你不怕你别的女朋友吃醋吗?”,李毓秀脸上有了笑意。

    “如果有的话,我不怕。”,任哲也笑了。

    这就是任哲和李毓秀恋爱的过程。

    他们从相识到恋爱用了大约四个月。

    四个月,差不多是一个胚胎发育成胎儿的时间,也差不多是一颗花苞长成果实的时间。

    可爱情的这颗果实啊,到底是苦是甜,谁又能说得清其中的滋味。

    我常想,感情的事情,真的说不清。

    两个年轻的人,用很短的时间,就要度定那个陪伴自己一生的人。

    有些人看似草率,却无比忠贞。

    有些人看似情坚,却又隐患重重。

    作为任哲和李毓秀。

    在那个时候。

    他们的的确确是让人羡慕的一对。

    人说女为悦己者容。

    你仔细看。

    开始恋爱的女孩子,不管在哪个方面,都有一个比较明显的转变。

    李毓秀开始关注化妆品,开始关注衣服和包包。

    打扮出来的她其实本质并没有改变。

    但就像是山地里外的野百合放进了室内。

    那时整个屋子都是她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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