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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识

    这首先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故事要从他毕业那年说起。

    那年他23岁。

    阳光,帅气,雄姿英发,朝气十足。

    任何溢美之词用在他身上都不过分。

    1米83的净身高,幼年经历劳动锻造出的浑实肌肉,以及挂在嘴角的那一丝暖暖的微笑。

    不知考官是否也被他的阳光打动。

    但在那一场千里挑一的角逐里,他毫无悬念的胜出。

    名校的背景和优异的成绩固然重要,我想更重要的是他专注的精神和处世的态度。

    自信而不自满,谦虚却有风度。

    这样的男生自然而然是女孩子们眼中的猎物。

    甚至连阿姨级别的女同事,都想要把他介绍给她们待嫁闺中的女儿。

    年轻的女孩轻扫娥眉,打扮装容。

    年纪大的阿姨则会不自觉地泄露殷实的家底和美丽的独生女儿。

    但他却是个太极高手,深谙人情事故。

    任何大胆主动的追求都被他轻松化解。

    一个又一个满怀热情的女孩带着无奈被冷却。

    你们是否会以为这些也是任哲告诉我的?

    并不是。

    他对这些事情印象模糊。

    甚至在我告诉他的时候他也两眼茫然。

    因为他的全部感情,全集中在一个女孩子身上。

    这个女孩就是李毓秀。

    任哲工作的那一年,是他们相识的第三年。

    我曾仔细端详过这个女孩的照片。

    杏皮眼、棱鼻梁、鹅蛋脸,嘴唇微翘,眼角上扬,透着与年龄不相衬的性感和成熟。

    尤其是眼睛。

    不大,不美。

    却最适合她的那张脸。

    这本是两个不同框的人生。

    一个是名校的高材生,一个是酒吧的跑堂妹。

    一个曾被人仰望,一个则不断被骚扰。

    一个在阳光下生长,一个在黑夜里游荡。

    然而黑夜与白天就在黎明相逢了。

    用一句最俗套却颠扑不破的话说。

    一切都是命。

    任哲从不睡懒觉,每个清晨,他都会迎着第一缕阳光,在太阳下奔跑。

    他不去夜店,不懂网游,也没去过健身房。

    但他享受着最自然、最健康的生活。

    起床,晨跑,早餐,学习。

    学习,午餐,午睡,学习。

    学习,晚餐,学习,晚安。

    单调而有意义,相信每个怀抱梦想的人都经历过这样的生活。

    然而生活就在这样一个早上被打破。

    那是中秋的一天清晨,黎明的天色要比夏至时暗上很多。

    夜里刚刚下过一场雨。

    空气里还弥漫着一层淡淡的雾气。

    任哲和平常一样顺着学校边的河堤慢跑着。

    这个时节城市尚未醒来。

    但鸟儿已开始唱歌。

    他听着熟悉的鸟鸣。

    沿河堤慢慢跑着。

    突然,前面的小弄里有女孩轻声的惊呼。

    任哲循着声音跑了过去。

    窄小的弄堂里,两个满身酒意的青年将一个女孩围在中间。

    女孩留着齐肩的长发,略带疲惫的脸显得楚楚可怜。

    但她并不懦弱,她摆出防备的姿势,手里还紧紧攥着一把雨伞当作武器。

    两个青年像是玩弄老鼠的猫,趁着女孩不注意,会时不时拿爪子拨弄一她的身体。

    嘴里鼓捣着下流的话语。

    得手后还会发出得意的狞笑。

    两个人一前一后交替着动手,女孩有些自顾不暇。

    “秀秀”,任哲突然站在巷口大声喊了一句,“你妈让我喊你回家。”

    两个男人停下了动作,看了看巷口的任哲,然后像没事的人一样流里流气向着巷子的另一边走了,甚至还哼了几句歌。

    女孩这才松懈了下来。

    她站在弄堂里,向他报以青涩的微笑。

    尔后又整理了一下衣服。

    格子衬衣,修身的牛仔裤,紧紧包裹着她凹凸有致的躯体。

    任哲也向她报以微笑,又向前继续跑。

    他一边跑,一边倾听着枝头的鸟叫。

    天气已转凉了,但鸟鸣声依旧热烈。

    不知何时,他才注意到,在鸟叫声中,还夹着一串钥匙的声音,就在他的身后。

    他回头,接着就看到了一抹倩影。

    正是刚刚的女孩。

    她跟着他跑,已经跑出了好一段。

    看到任哲停住脚步看着她。

    女孩尴尬的笑。

    娇媚但不扭捏。

    “谢谢你救了我。”女孩迎着任哲的目光,像是有些不知所措,拿手将散乱的头发捋到了耳后。

    纤长的手指,纤细的指尖,再往下是嫩白的手腕,上面纹了一排字母,好看,但花哨,也看不清楚。

    任哲皱了皱眉头。

    “我救你了吗?那对不起,刚刚认错了人。”

    他说着打算回头。

    但最后的一瞥,他看到女孩的眼和嘟起的嘴。

    很美。

    他又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女孩原本暗淡下去的眼睛亮了。

    青春的时光,懵懂的少年。

    那一眼,如同一个幸福的闪电。

    这个闪电恰好击中了女孩的双眼。

    “那你怎么知道我叫秀秀。”女孩问了一句。

    “我胡诌的。”任哲转身,继续前行,但脚步已然慢了下来。

    “骗人。你刚才不是说你认错人了吗?怎么又成了胡诌,难不成那个人也叫秀秀?”女孩跟了上来。

    任哲竟无言以对。

    “好吧,就算我帮了你吧,以后晚上出门小心点,最好能穿长点。”任哲看了一眼她饱满的小腹和尚盖不住肚脐的衬衣,看似随意的一说。

    “哦,知道了。”女孩脸一红,小声说了一句。

    “好啦,保重吧,快去洗洗,再晚上课该迟到啦。”

    任哲边说边走,她却还定定立在原地。

    眼睛却有些红了。

    “怎么了?”任哲又往回走了几步。

    “没事”,女孩说着把头扭向一边,长长的睫毛上沾着泪光。

    任哲突然心里软软的。

    他不是没有单独和女孩相处过,也有女孩在他面前哭过。

    但这一次,他突然觉得心里一酸。

    “你……吃过早饭了吗?”任哲问。

    女孩轻轻的摇头。

    “那一起吧。”

    “嗯”,女孩萤萤泪光中露出一丝浅笑,她还有一对很好看的笑窝。

    所有关于相爱的故事,都有一个美好的开始。

    美好到足以遮盖所有的不足。

    否则又怎会有那么多人,为了几刻温存,为了几句誓言,便虽死不悔。

    任哲和女孩一起在公寓门口吃过早餐,留了联系方式,便匆匆赶去上课了。

    那一天,他上课有点走神。

    李毓秀。

    他心里不时闪过她的名字。

    他本以为她只是一个不安分的大学女生。

    在夜色里偷跑出去找点刺激,回来时不巧遇见了猎色的流氓。

    但他猜错了。

    早餐时不多的交谈,让他记住了这个和他一般大的女孩子。

    她的父母早逝。

    她从十六岁开始就外出独立养活自己。

    她洗过盘子,发过传单,当过保姆,送过外卖。

    现在在一家酒吧上班,夜班。

    她就住在任哲遇见她的那条巷子里。

    因为那里有租给学生的全市最便宜的房子。

    我曾经问过很多人,他们恋爱的起因。

    有些人能够明确告诉你,是外表或举动的吸引。

    还有一部分人说不清。

    另外还有比例很大的一类。

    是怜悯。

    尤其是女人。

    他们会告诉你。

    起初并没有觉得是爱。

    打动他们内心的,是同情。

    对方不幸的遭遇、贫苦的家庭、多灾多难的人生。

    会让一个人在倾听的同时更易达到共鸣。

    就像看宫斗剧一样,它就要让你心软、让你哭泣,让你不平。

    这个时候,你的注意力就会被牵引,无暇分心。

    但生活不是戏剧,除了观望你还需要响应。

    你以为自己在拯救。

    其实只是在还债。

    当你深陷到其中的时候。

    才发现你已然控管了他不幸的人生。

    他的不幸于是变成了你的不幸。

    你需要还感情的债、同情的债,这个过程很可能就是一生。

    这是我能为任哲找到的最合理的理由。

    否则他又怎会突然间放不下李毓秀。

    感情的复杂就在于此,你说不清到底点在哪儿,反正心动就在那儿。

    那天晚上,任哲给李毓秀发了条信息。

    他不知道该写些什么。

    但就是想发。

    想了好一会,反复删改了几次,他最终也只发了三个字。

    “在干嘛?”

    没有回应。

    他有些不甘心。

    一边看书一边等。

    同宿舍的周大伟回来的比较晚。

    看任哲在那盯着书发呆。

    走到他身边拿手在他眼前扰了几下。

    “别闹”,任哲懒得理他。

    “又思春啦?”周大伟习惯性说了一句。

    “放屁。”任哲笑着拍了他一把。

    “你别说,这次我看是真的。”

    躺在床上的张广亮接了一句,“一个晚上了一页都没翻,还一会劲的看手机,太反常了。”

    “哎,我说,张广亮,三年了我都没发现,你还有这偷窥癖。”,任哲道。

    “那倒没,只是我觉得你今天在发情,替你留意了一下。你自己肯定没发现吧。”,张广亮道。

    “夸张。”,周大伟说了一句,“人家任哲是谁,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主。你以为是你张广亮,整天靠那些岛国片为生。”

    “大伟,咱可把话说清楚了,是谁没事老拿着U盘凑我电脑前面喊着多下点,多下点,完了还尽挑那胸大屁股大的拷。”

    “打住,打住。你那什么审美,只要是个资源就点,上次你给我拷的那些,有一个直接整得跟蔡文婷似的,害我裤子都脱了一半又倒提了起来。”

    “小蔡怎么着你了,那可是我的女神。”

    “张广亮,女神是用来供滴,有本事变成你的女人我才服你。”

    “小瞧我是不是,那咱们走着瞧。”

    “你看,暴露了吧张广亮,你可真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连老师你都不放过。”

    “大伟,你敢笑话我?是不是你那阿姨这几天没来调教你皮痒了。”

    “我那才叫爱情,你不懂。”,周大伟说道。

    “屁,任哲,你听听,这家伙太不要脸啊,把奸情能说成爱情。”,张广亮道。

    此时任哲哪有心情和他们插科打诨。

    他的心思全都在手机上了。

    “这家伙真有情况了?”,周大伟道。

    张广亮耸耸肩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任哲”,周大伟道,“是不是施茵?这两天上课我看她喜欢坐你旁边。”

    “还林诗茵呢,睡觉。”,任哲道。

    其实这一晚他并没有睡好。

    虽然早早爬上了床,但他总是睡不着,还有些莫名的烦燥。

    酒吧他去过几次。

    给他的总体印象并不太好。

    而且他也听过,那些形形色色的酒吧,并不都是卖酒的。

    李毓秀又上的是夜班。

    这其中有什么问题吗?

    这个问题把他折腾的翻来覆去,却也理不出个头绪。

    他只好拧亮台灯翻开了书本。

    读书,是此刻唯一能让他平静的办法。

    台灯整整亮了一夜。

    破晓的时候,手机响了。

    李毓秀的信息回过来了。

    “对不起,上班不让拿手机,刚下班。”

    任哲盯着手机,带着红血丝的眼睛里有了笑意。

    “吃完再去睡吧。”他回道。

    起床,冲澡,出门,一气呵成。

    任哲兴奋的像只没头的苍蝇。

    李毓秀在公寓大门口的小店前面等他。

    他出现的时候,她干涩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

    小米粥和包子,清淡而不腻。

    李毓秀还是在问昨天的那个问题。

    “你为什么随口就能叫出我的名字呢。”

    “我小的时候家里养过一条狼狗。”

    “有联系吗?”

    “狗的名字就叫秀秀。”

    任哲爽朗的笑。

    李毓秀看着他,金色的阳光洒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

    熠熠生辉。

    半晌,李毓秀才反应过来。

    “你好坏~”她娇嗔。

    任哲笑地更大声了。

    他本来有很多问题想问问李毓秀。

    但一见到李毓秀,他又觉得问她这些问题有点唐突。

    李毓秀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疑问。

    她主动跟他交待。

    她上班的地方叫遇见。

    是一家格调很高的酒吧。

    这个任哲听同学说起过。

    但听着名字,任哲觉得它还有弦外之音。

    的确也是如此。

    李毓秀说,格调高某种程度只能代表消费高。

    把一些收入较低的群体挡在门外。

    但至于人的素质,并不一定。

    好在她只负责收银,并不经常受到骚扰。

    不经常的意思是,偶尔也会,尤其是晚上。

    但夜班工资要比白班高一些。

    一般情况下,她有足够的经验应付那些蠢蠢欲动的心。

    她总是笑靥如花面对每一个善意或怀揣恶意的眼睛。

    李毓秀每天早上睡觉,中午起床,下午就窝在自己那个七八平米的小屋里,看书,或者干点别的。

    下午五点半晚餐,晚上六点半上班。

    李毓秀的坦诚的解释,让任哲心里很舒服。

    出淤泥而不染,这是何其高贵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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