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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大师

“哐当”一声巨响,紧接着是“唉哟”一声惨叫,罗格连同摇椅一个后仰,重重在栽在地上。就算罗格皮糙肉厚,这脑袋先着地也让他着实晕了一阵。他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好一阵才驱赶走绕着脑袋飞舞的星星与小鸟们。

    梦中之境仍是历历在目。

    也不知厮杀了多久,罗格早已筋疲力尽,风月头骨中的金色光团也暗淡了很多,然而僵尸仍是杀之不尽。

    突然,几十里外那座黑色的山峰上一个新的能量团开始形成。在罗格的精神感应世界里,那团能量深黑色中透着丝丝血色,以惊心动魄的速度不断的强大起来。随着那团能量最终形成一个黑红相间的巨大的能量团,一道强大无比的精神波动如怒涛般向四面八方冲击过去。稍微弱小点的僵尸的灵魂能量如同在台风中的烛火,连挣扎的余地都没有,瞬间就熄灭了。一时之间,原来密密麻麻堆集着几千只僵尸的平原上,竟只余风月和十几个僵尸领主还在站立着。双方的精神力一接触,罗格就如遭雷击。无尽的憎恨、毁灭、杀戮从那道精神震波中传来,在那个瞬间,罗格几乎要抑制不住自己的疯狂。

    转眼间,那个灵魂能量就已经锁定了风月,并以惊人速度向这边掠过来。罗格叫苦不迭,风月这个疯子可千万不要再冲上去自寻死路呀,虽然还看不到那是个什么生物,但单以这团灵魂能量的强度来说,就万万不是风月和罗格对付得了的。

    风月镰刀盘旋一周,一道血红色的电弧向四面激射出去,将身边的几个僵尸领主逼开。风月怒视着那团能量奔来的方向,无声咆哮一下,一个小小的金色精神力光球带着一道细细的美丽焰尾飞了过去。眼见就要击中那团巨大的灵魂能量,罗格都已经准备欢呼了,那团能量一阵翻滚,一道暗红色的闪电发出,将那个小小金色光球击得灰飞烟灭。

    风月和罗格一时都呆住了。

    “快跑啊!你个白痴骨头架子!没脑子的骷髅!”缓过神来的罗格忍不住通过精神对风月咆哮起来。

    风月一跃冲天,却是冲着那团能量而去。

    “天啊!”罗格呻吟了起来。

    空中的风月骨翼轻轻展开,这一次骨与骨之间多了一层肉眼难辨、几乎完全透明的膜。

    风月柔柔巧巧的一个盘旋,已是掉了个方向,盈盈的飞走了。

    胖子却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半空中就被甩了出来,翻滚着向下落去。

    地上的僵尸领主们聚成了一堆,仰首向天,个个口水直流。

    罗格一声尖叫,拼命想向天上纵出,结果却是脑袋与地板来了个亲密接触。

    罗格嘟囔着爬起来,咒骂着该死的风月。不过他可不敢把风月召出来理论个明明白白,经历过两次异界后,罗格早已明白这决不仅仅是个梦而已。而亲眼见识过风月战斗英姿之后,胖子心知自己已经不是风月的对手了。何况这死骷髅心狠手辣,居然能把自己从天上给扔下来,这不是反了吗?心里还有没有自己这个主人了?

    胖子唉声叹气的,有什么不满也就只好咽下了。以后打架仰仗风月的地方还多着呢,这次得罪了它,别到时候背后给自己一刀。法师和宠物关系处到这份上,也真叫一个郁闷。

    精神郁郁的罗格看看窗外天色近晚,起身出门,去寻费斯和佛朗哥几人商议战神之锤的大计去了。

    寒夜里华灯初上,天空中飘荡起了片片雪花。假日饭店里却是灯火通明,热气腾腾。

    在三楼一间清幽的单间里,一个月来,几个贵族们和费斯还是首次齐聚一堂。埃特看起来胖了不少,他的腿脚还是不大利落,被斗气所伤可不是开玩笑的事,何况当时他大腿上三分之一的血肉被爆得干干净净的。

    别后小聚,大家兴致都很足。众人谈了一番风花雪月、金币美人之后,才开始认真研讨起“战神之锤”的发展大计来。

    罗格首先开口:“弟兄们,咱们这新的战神之锤马上就要开张了。这次要做就得做出个样子来,要让那些贵族们一想到‘战神之锤’,马上想到的就是地位!就是财富的象征!就是酷!就是那些贱货们的尖叫和平民们的艳羡!不过话说回来了,这名字太象个矮人店了,妈的,当初倒底是谁想这么个破名字的?”

    “除了你还有谁?!”埃特毫不给罗格留面子。

    胖子难得的老脸一红,支唔一下,茬开了话题:“当然,我们做的东西一定要好!一定不能有任何一点点的偷工减料!我们扔进去一个金币,就会收回来二个金币!我的意思是,战神之锤就算做不出最好的兵器盔甲,但是绝对要做出最精致惟美的东西来!”

    “哼,对你来说,用的金子越多就是越美!”佛朗哥恶毒的讽刺道。

    罗格大怒,盯着佛朗哥,跃跃欲试的。佛朗哥不以为然,哼了一声,抄起一个精致的小银叉。胖子眼睛一翻,又坐下了,狭小空间里与拿着短兵的佛朗哥斗,无疑是自寻死路。

    费斯嘴里塞满了龙虾肉,含含糊糊的说:“别再闹了,赶紧给我找几个助手来是正经事。总不能什么都我一个人干吧?再说弄个魔法阵我是擅长,可这盔甲兵器漂不漂亮、合不合那些人物的品味,我就不知道了啊!”

    伦斯也道:“东西做得漂亮点用处真的不小。从卖出去的东西来看,打造得精致漂亮的那几样东西最少都能有个对半利,而且总是最先卖掉的。其它那些做得一般些的,其实质量不比这些精品差,可是钱就赚得少多了。开张以来,不算收购冒险者战利品,咱们的精品一共赚了二万多金币,可是那些普通的,才赚了四千金币而已。”

    凯特插口道:“普通装备的利虽然薄点,但胜在量大啊,也不能放过了。我看我们该开个新店,专门做这类生意。要是能挤进军队这块肥地里,也是财源滚滚。至少我们可以让法尔堡温宁顿勋爵专门采购我们的东西。”

    罗格道:“这样吧,我看我们需要多找一批工匠来,金负责指导和训练就行了,打制些普通的武器防具。这样把我们自己最好的精铁矿也能消化一些。原矿就这么卖了,总觉得有些亏了。这个作坊城里随便找个地方放就行了。至于战神之锤,我们得找几个真正的艺术大师来设计式样,最好再找几个懂得最上层社会礼仪的,他们知道什么会在贵族中流行。”

    埃特继道:“对了,我在教会治伤的时候,那里做义工的一个小姑娘好象说过她的爷爷就是一个很了不起的雕塑大师呢。名字叫什么来着?雾什么幻什么的来着?”

    佛朗哥眼睛一亮,声音都颤了:“难道是雾幻大师?他在里尔城?听说他早年得罪了奥匈帝国的一个大贵族,为了避祸,他发誓不再制作艺术品,那贵族才算放过了他。后来就不知所踪了。没想到他居然就躲在这里。我家里还有一件他的作品呢!雾幻作品风格如云似雾,至精至美却又让人难以抓住其内在,所以才得了个雾幻的称号。”

    他闭上眼睛,回味了片刻,才感叹道:“那是真正震撼灵魂的艺术啊!”

    罗格一听,来了精神,追问道:“这个雾幻真有这么历害?”

    佛朗哥不满的看了罗格一眼:“他是真正能与时间同在的大师。只是听说脾气古怪,性子固执无比,又极端仇视贵族。要说动此人给贵族设计物品,我看是休想了。”

    “哼,怕什么!对付这种老顽固,咱们的办法难道还少了吗?”罗格阴阴一笑,“他就是块玄钢,也要他开朵花出来!那个伊恩怎么样,最后还不是老老实实的全招了?”

    伦斯道:“那个小丫头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亲孙女,如果是的话,嘿嘿,那可就好办了!”

    “伦斯!我可告诉你,别打那小姑娘的主意。这一个月来,我这条腿可是亏了她呢!”埃特不满的喝到。

    伦斯呵呵一笑,道:“好好,这个一定给你留着。”

    不为人知的皱了皱眉,罗格道:“这里尔城不比其它地方,我们现在不能做得太过了。不然事发起来,奥菲罗克可未必护得住我们。何况他为什么如此照顾我们还弄不清楚呢,万事小心些为好。想做些事业出来,总不能为这些小事翻了船吧。何况这种事,背地做做可以,提起来却是殊不光彩。让有心人看了,多了提防,我们自己今后做什么事也都不大方便啊。要不就象伊恩那样做得干净彻底,要不然索性先放放看。对付这种老东西,办法多得是。并不一定非得打打杀杀,弄出些人命来的。当务之急,是先要查清这老家伙的资料,看他有什么爱好没有?我们好投其所好。实在不行,就栽他一赃,让他有理说不清,只能从了我们。没有办法了,再打他孙女主意吧。总而言之,务要让他为我们所用才行。而且最好让他尽心尽力的。”

    几人当下计议起来。经过多番磨炼之后,众败类们沉稳了很多,锋芒渐隐。所想出的毒计却是周密狠辣,滴水不漏。与两年前比起来,其精粗显隐之间,相去早已不可以道理计。

    几个侍女从门外经过,但觉阴风阵阵,忍不住打了几个寒战。

    午后的阳光懒懒的洒落在里尔城的大街小巷上,让这个在寒冬里沉睡的城市慢慢的苏醒了过来。阳光是最平等的,无论你是贵族也好,平民也好,都会沐浴到阳光的恩泽。

    依莎贝拉愉快的在贫民区的街道里穿行着,仿佛是一个跳动着的音符。低矮的窝棚、崎岖不平的土路、一摊摊结成冰的污水、四处飘扬的异味,以及种种奇怪的妈妈打骂孩子、邻里吵架、鸡鸣犬吠的声音,都未能影响一丝一毫她的心情。她自小就生长在这块地方,所以她爱这里的一切,爱这里所有的人。神说,要爱这世上的人,所以她全心全意的遵循神的教导。每周在教会做三个半天的义工是她最快乐的时光。虽然没有任何收入,可是沐浴在神的荣光下,可以帮助其它受苦受难的世人,就是最好的报酬了。

    少女喜欢阳光,只要晴朗的天气里她都会很快乐。十七岁的依莎贝拉身材高挑,足足有一米七十,看起来比实际的年龄要成熟的多,只是那一张吹弹得破的小脸偶尔会显露出一点幼稚表情,泄露了主人的真实年纪。依莎贝拉很白,白得近乎透明,但活泼的少女总是会给这层透明的白色下添上一抹晕红。

    女孩儿五官精巧,一双大大的眼睛总是不安分的四处看来看去的,加上永远挂在嘴边的微笑,她总是很讨周围人的喜欢。教会里的牧师们都对她很好,一个年轻的牧师甚至偷偷教了她一点光明法术,依莎贝拉现在已经能勉强使出最初级的微伤治愈术了。

    女孩儿有理由高兴,这一个月来一直相处不错的那位埃特先生,今天给自己提供了一份工作,为他打理房间和庭院,一个月有整整一个金币呢。爷爷再也用不着天天只吃黑面包了,我们每天都能有熏肉吃了,节省一点的话,爷爷还可以每天喝一小杯葡萄酒呢。这种生活,邻居们可是要羡慕死了。这样干上两年的话,也许可就以盖一间木屋了,爷爷年纪大了,风湿很历害的,有了新屋子,冬天就可以少受很多罪了。

    那位埃特先生真是一个好人。他可不是一般的高大健壮呢,比自己要高出整整一个头去,好多的男人还不如自己高呢。嗯,虽然衣着挺随意的,却是非常干净,那张脸很粗犷,却是越看越英俊。想到这里,少女的心跳有些加快,脸也有一点点烧。

    女孩儿胡里胡涂的走着,脑子里全是埃特的影子。“埃特先生好象年纪不大的样子,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冒险经历呢。这一个月来,他讲的经历还没重复过呢。邻街的那个笨笨的铁熊,成天缠着自己就只会讲他照顾的那几匹马,要不然就是那位吉布梅尔先生家里的琐事。可是,埃特先生腿上的伤好吓人啊,自己在教会呆了四个月了,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可怕的伤啊。刚见到的那会,都能透过伤口看到骨头了,可是埃特先生从来都没有叫过呢。

    迷糊的女孩子路上踢倒了两个罗筐,吓坏了几只母鸡,还差点撞到了一位大妈。

    女孩儿来到一个小小的院落前,如果这五六个平方米大的地方也能称为院落的话。这么小的院子里也有一棵古树,树干盘曲着,看得出来它的一生,也必如大多数生长在树荫下的人一样,坎坷痛苦。小院由一道篱笆围成。构成篱笆的不过是普通的木条罢了,可是不知怎的,看了却让人心中无比的平静。院落中积雪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喧嚣脏乱的环境都被那一道篱笆隔了开来。

    一个干瘦的老人正坐在院中,一下一下的劈着柴。老人身边放着一个红泥的小火炉,炉上煮着一壶茶。那玲珑的小茶壶古朴高雅,一道道热气正慢慢从壶嘴里溢出来。老人劈着的那块东西说是柴,不如说是一块树墩,多少有些朽烂了,但在这冬天,却是冻得无比坚硬。老人手中一把锈斧,慢慢的扬起,顺势落下,却如切入一块豆腐一样,轻轻巧巧的就劈下一根一尺长,三指宽的柴来。

    “爷爷!”女孩儿如一只欢快的小鸟,轻盈的扑进了老人的怀里。

    “爷爷!我找到一份工作了!每个月有整整一个金币呢!您再也不用天天啃黑面包了,也有钱给您买药了!”

    老人爱怜的轻轻抚mo了一下女孩儿的头发,笑道:“傻孩子,爷爷一把年纪了,还吃什么药呢。倒是你啊,实在是受了太多的苦了。对了,教会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方了,有一个金币一月的工作?”

    依莎贝拉的声音一下子小了下去,低声道:“是,是给一位先生管理庭院呢。”

    老人的声音立刻严峻起来:“他是个贵族?”

    女孩儿泪水已经是在眼眶里打转了,嚅嚅地道:“好象,好象是的。。。”

    哗啦一声,老人一斧将身边的小茶壶劈得粉碎,气得浑身发抖:“你,你忘了你的爸妈是怎么死的吗?又是谁让我们在这种地方,挨饥受冻的?你。。。。”老人眼见一口气喘不上来,只吓得女孩儿脸都白了,连忙扶住老人,泪水却只不住的流了下来。

    老人稍稍平息了下来,狠狠的甩开了她的手,走进了屋里,重重的摔上了门。

    女孩儿哭道:“可是爷爷,您的病不能再拖了啊!!而且,埃特先生是个好人呢。。。。”女孩儿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却是哽住了。

    女孩儿无力的坐在地上抽泣着,一块雪白的丝绸手帕送到了她的眼前。依莎贝拉顺手接了过来擦了擦眼泪,突然意识到这是她绝对买不起的奢侈品,现在弄脏了,却如何是好?

    她慌张的抬起头来,看到一张和气的胖脸,那笑容是如此的温暖,仿若连冰雪都能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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