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 > 误被男配叼回窝 > 二百二十二、真峻

二百二十二、真峻

    等等,真峻?还是她想的那个真菌,林朝歌一口气差点儿笑岔,她很怀疑以后是不是以后还会出现一个叫蘑菇和竹笋的兄台,正好凑一盘菜,名字就叫三宝珍馐。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果然不是她所能想象的。

    “何出此言。”林朝歌四字还没问出口,阿其如自顾自说下去,就差没拿个快板伴奏,自带音乐。

    “真峻刚出生时,他阿玛生他难产死的,三岁的时候阿爹外出打猎被老虎吃了尸骨无存,五年前她出嫁的姐姐染上天花连带着肚子的孩子一尸三命,三年前,一个冬季他们家晚上睡觉的时候好像忘记开窗户透风了,唯一相依为命的阿嬷也走了,它活了下来,就连这些年唯一几个不时接济他的好人家都相继出了不少事,所以我们都认为这小子邪门得很,很多人对他被欺负的事情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只要人没死就可以了。”阿其如颁着手指头一五一十说着一人生平事迹。

    “小白脸,你以后要是还见到那人,最后离远一点。”阿其如傍晚回来的时候差点儿被她吓一跳,急得连饭都没吃就匆匆跑过来,此刻板着一张脸。

    “真峻这人有点邪门,我可不想过早为你收尸。”瞅了林朝歌上下好几眼,幸好幸好,人还好好的,没有缺胳膊少腿,也没有得了什么失心疯一类。

    “好。”林朝歌没有低头也没有否认,只是默默听着,握着剪刀的手不经意间剪下一朵盛开正艳的格桑花。

    花秃满枝桠,落了一地绯红花瓣。

    吴林一群人自从回到邬堡后,整个人忙得脚不沾地,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喝酒的路上,每日都是醉醺醺卧倒美人乡,谁让他们每次外出的时间过久,好不容易逮住了回来,自然是要好生载歌载舞一番。

    “首领,林朝歌这小子最近怎么老是躲在院子里不出来,兄弟几个有时候想找她帮忙写个信给姑娘都难。”大汉一把推开伏在身上的美貌女郎,砸吧下嘴。

    “你傻啊,我可是听说人家今年要下场的,不知道读书人金贵得很?”

    “你以为谁都跟你大字不识一个,整日就知道打猎打劫。“胡老四平日最宠拜的就是汉人书生,当然也不是全部,只有那么一小数称得上他崇拜,林朝歌不知在何时入了他的眼,句句维护甚至是仰慕。

    “首领,你看看这老四,才认识人家没多久,连魂都被人家勾走了。”老刘端着一壶酒咕噜咕噜下肚,回想着林朝歌的脸,妈的,真是漂亮,要不是知道人家是个男人,他都想讨回来给老大当嫂子。

    英雄配美人,天造地设的一对,正好正好,妈的,他光是想想这画面就忍不住流哈喇子。

    吴林对着他们的打闹玩趣只是笑笑不说话,身旁跪坐着一名金发碧眼的波斯女郎,正是上一次林朝歌在青灵国边境所见到的女子。

    林朝歌的生活正式开始回归一点一线,每日离得最远的地方就是院中桑树下剪花修树,上次的那群小孩不知怎的总爱三天俩头跑过来,带来一堆自家晾的肉干果铺,盯着她的脸一看就是一整日,若不是哈喇子快要流出,林朝歌很怀疑他们其实睡着了。

    这日天气晴朗,碧蓝色的天空,绿油油的青草旁池塘处处蛙,空气中弥漫着香甜的槐花蜜。

    “大哥……大哥……这里真的住着一个很漂亮的姐姐,比苏满儿还要漂亮。”苏满儿是公认的邬堡第一美人,又是邬堡之主的女儿,追随者众多。

    “大哥,你就跟我去看看那个姐姐,姐姐是美人,哥哥是英雄,不是都说英雄配美人吗。”一个十岁左右,扎着红头绳羊角辫的女孩拉着一个生性魁梧有力的大男人拖着走,怎么看怎么滑稽。

    “我一个大男人,冒昧空手去人家姑娘家说不过去,怎么样也得让我回去准备准备。”青壮男子还想垂死挣扎一下。

    “这个大哥你放心,我早就准备好了,当当当,你看。”小女孩从身后掏出一大束格桑花,花语取至怜取眼前人:“等下哥哥你就把这个送给漂亮姐姐,鲜花赠美人,美人一见倾心”。

    “我…我…我……”从来没有想到自家妹子会准备得如此彻底,青年的脸布上满满无奈之色,只能认命陪她胡闹一番。

    “叽呀”厚重的实木门从里面推开,发出不大不小声响。

    “哥哥,漂亮姐姐出来了,记得要好好加油,我未来的嫂子交给你了。”小女孩褐色眼珠子咕噜噜转动着,将手中那一大束格桑花塞在男子怀中,连忙一溜烟跑了个没影。

    “请问你们找我有事吗?”刚午睡醒过来的林朝歌半披散着头发,其余发丝仅用一根竹簪固定着,宽大的墨灰色袍子月发衬得肤色白亮就跟他们洁白的哈达纯洁无暇。

    暖阳半斜,斜斜打在一头墨发上,衬得如一段上好绫罗绸缎,冰冰凉凉。

    青年的脸刷的一下红了个彻底,握着花的手无处安放,幸亏皮肤黝黑,令人看不清。

    他本以为吴林首领带回来的在如何都比不过邬堡一枝花 ,谁曾想是自己坐井观天,二者完全没有可比性,简直一面了然,青年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脏在胸腔疯狂的跳动。

    ”你来找我有事吗?”林朝歌再次试探出口,这么一个人杵着她院门口,很难令人不浮想联翩,她来邬堡不过几日,明来暗里献殷勤的不知凡几,以为又是一个无事献殷勤的好色之徒,当即拉下脸。

    “我就是想着今日的格桑花开得格外漂亮,特意摘来送你。”腼腆着递过去。

    “哦,谢谢。”伸手接过。

    “那个我叫胡力士,我是这片邬堡最强壮的勇士”。

    “嗯?”然后???大哥你是打算要直接求婚还是干啥子?林朝歌捏着手上的花强忍着砸过去的冲动。

    “你很漂亮,我很喜欢你,我希望你能做我未来孩子的阿玛。”胡力士涨红着脸,一段话说得结结巴巴荡气回肠。

    “哦。”林朝歌听完连手里的花都觉得不香了,甚至面目丑陋。

    “我今年二十,家里还有一个十一岁的妹妹,我家有上千头牛羊还有 ……”。

    “啪”胡力士的话还没说完,就见一大束刚送出去的花直面砸在他脸上,门锁在一次重重落下,他倒认为没有什么,反倒一直摸着脑袋傻笑不停。

    长得好看的美人脾气一般都大,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简直比苏满儿漂亮多了,他家小妹这次没有骗他。

    林朝歌关门落锁,一个人在房内来回踱步许久,伸手摸了把自己的脸,暗恨咬碎一口白牙,美丽的容颜给她带了无穷好处,同样也会带来麻烦,何况还是在一个完全没有任何相识好友的陌生之地,更是举步维艰。

    每日里除了不少见到她容貌之人的狂蜂浪蝶,还要防止半夜会不会有人偷偷翻墙进她院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行,她决定了自己要找个看门的,还要买一条看家护院的老黄狗,狗好找不过人呢?不过找谁呢?

    脑子灵光一闪,正好想起昨晚上阿其如说得那个真峻,这不就是现成的吗?何况人家现在孑然一身,加上她自是不怕更不相信克死的无稽之谈。

    她是个行动派,说干就干,林朝歌带上毡帽,悄悄地从后门走了出去。

    那人的位置很好找,只不过每当一个问道人都听到她要去那里找谁,当下纷纷劝说那小子邪门,林朝歌只是笑笑不说话,废话,要不这样怎么能挡住一群狂蜂浪蝶。

    阴森无落脚的肮脏巷子,里头终日无阳光照射,阴秽青苔藓斑肆无忌惮生长,硕大的老鼠蟑螂不怕人在脚边走动觅食。

    这处儿连最落魄的乞丐都不愿踏足,林朝歌很难想象一个小孩子在这住了如此之久,迈过污浊的大小水坑,捂着鼻子强忍冲天恶臭,终在最角落尾寻到人。

    “你要不要认我做师傅。”话开天窗,简洁明了。

    林朝歌递过去一个香喷喷的肉包子,嘴里吐着如同巫婆拐骗小孩的话:“只要你认我为师,便不会饿着冷着,可以搬离这里到明亮的院子生活,教你咬文断字明理知理”。

    “你不怕我?”瘦瘦小小的真峻缩在角落里小小一只,整个人脏兮兮的,就像只灰皮老鼠。

    眼皮垂拉着一对死气沉沉的眼睛,里头闪嗦着耀眼的光,很快被掩下。

    “为何要怕,你一没有杀人放火,二没有烧杀抢夺三无作奸犯科,对我来言不过是最普通的小孩子而已,弟子不问师出门,师不问弟子出身”。

    “你是不是没有听他们说过我是什么人,我刚出生时,我阿玛生我时难产死了,三岁时阿爹外出打猎被老虎吃了,五年前出嫁的姐姐染上天花连带着肚子的孩子一尸三命,三年前,阿嬷也走了,就连这些年唯一几个不时接济我的好心人都会出现意外,现在你知道了还会不怕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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