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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三品春卷,二品鹅掌,一品蜈蚣

    月亮山又被称为明月峰。

    这座山峰并不是特别高大,没有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巍峨。

    最为奇特的地方,在于山头有一个天然的大石拱,两面贯通,远看酷似皎洁的明月,有一种别样的神圣。

    骑着马从山下飞速跑过,由于视线不断发生变化,石拱的形状会从弯弯的上弦月,逐渐变成半月、圆月。

    环绕半圈之后,又会从圆月重新变为下弦月,然后逐步变化为满月。

    聚居在月亮山附近的百姓,除了黑苗之外,还有壮族、彝族等部族。

    当年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便曾带兵打到此地,教导百姓挖井耕田,修整河道,修建盐井,百姓深感恩德。

    月亮山古朴素雅、恬静安逸、榕荫古渡、流水潺潺、田禾翠绿,一派悠闲的田园风光,让人觉得心旷神怡。

    感受着山林间宁静的氛围,沈炼不由得感叹道:“舒服,在这里居住三五年时间,整个人都会变得通透。”

    风四娘嗔道:“有多通透?”

    沈炼舒服的伸了个懒腰:“当然是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舒服,这处地方实在是太妙,月华着实很浓郁。”

    或许是由于名字的原因,或许是独特的风水格局,月亮山附近,太阴月华非常浓郁,即便是在白天,也能感觉到丝绸般柔软、清凉、丝滑的流风。

    沈炼最近武功有所突破,意外创出了纯阳罡气,浑身上下都暖洋洋的。

    如今感受到太阴月华,正是太阴太阳交相辉映,只觉浑身上下,每个细胞都张开嘴,吞吐山川水脉的灵韵。

    骑着马向前走,沈炼双手却没有紧握缰绳,而是中指无名指左右交叉,竖起拇指、食指、尾指,左右应合。

    此为“内八字印”,乃是九字真言手印中的“者”字诀,对内可以修复身体的损伤,对外则接洽天地灵气。

    万物灵力,任我接洽,圆融无瑕。

    这个所谓的“万物”,当然包括胯下的良驹,无需拉动缰绳,那种天人合一的气机,便能完美掌控战马。

    不知不觉间,沈炼略微有些混乱的脑子,进入到了浑然忘我的状态。

    如果有擅长观气术的高手,就能看到方圆百丈的天地元气,席卷成一个巨大的漏斗,不断灌注到沈炼体内。

    唐老人看了沈炼一眼,随后便不再继续关注,只是认真的守护沐英。

    这是他多年的习惯。

    任何人都可以放松,唯独唐老人绝对不可以,他是沐英最后的屏障。

    唐老人身边有个大胖子。

    又高又胖,比沈炼壮三圈,体重就算没有三百斤,至少也有二百八。

    他叫唐竹权,唐老人的儿子。

    很难想象,干瘦的唐老人,竟然有这么胖的儿子,但他确确实实是唐老人的儿子,平生爱好是美酒和美食。

    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唐竹权主修武功并非重武器,反而擅长指法。

    他的指法凌厉迅捷、千变万化,比段延庆还要高出数筹,战斗技巧也是灵活至极,威胁度远远超过段延庆。

    按照唐竹权的习惯,他应该随身携带一个酒缸,里面是竹叶青美酒。

    不过如今处在军营之中,如果他敢喝一滴酒,唐老人绝不介意亲自把唐竹权压在板子上,狠狠打三十军棍。

    事实上,唐老人的形貌,不仅和亲儿子差距大,和亲女儿差距更大。

    唐竹权只不过是身宽体胖,相当于放大三倍的唐老人,眉眼颇为相似。

    唐老人的女儿唐竹君,和唐老人可就非常不像了,唐竹君是江湖中赫赫有名的大美人,美人榜排在第四。

    须知江湖美人榜,历来是慈航静斋占据榜首,千百年来从无例外。

    这一代慈航静斋有两位弟子,因此占据前两位,第三则是虚夜月。

    虚夜月是“鬼王”虚若无的女儿。

    按理来说,作为“郡主”,不应该和江湖人物比较美貌,但虚夜月坚持要上美人榜,又有谁敢拒绝她呢?

    凭借虚若无的权势,还有闭月羞花的绝艳,虚夜月排在第三,大部分人都觉得很合适,很少有人表达反对。

    唐竹君名列第四,说明她的美貌能够压过公孙兰、慕容秋荻、练霓裳等绝色美人,可见其姿容何等惊艳。

    唐老人这种干巴瘦老头,却能有这么美貌的女儿,完全可以想象,唐夫人是何等美貌、气质是何等优雅。

    这么美的绝色佳人,当然吸引无数江湖人追求,但都是一厢情愿。

    唐竹君与济南府龙家三少爷龙城壁互有情愫,去年沈炼在济南办案,原本想请龙城壁拔刀相助,结果他正好去唐家提亲,让沈炼觉得颇为可惜。

    此次月亮山之行,唐老人只带来了自家儿子,却没有带自家女婿。

    可惜,见不到那把绝世快刀!

    ……

    经过千多年的治理,苗疆绝非刀耕火种的远古时代,田垄、沟渠、水井随处可见,还能见到数家私塾村学。

    当然,最让人沉醉的,还是身着蓝底娟秀衣裙,带着精致银饰的苗女。

    沈炼认识很多雕刻大师,许笑一对于雕刻便颇为擅长,朱停能制作巧夺天工的金银器,但最漂亮的银饰,永远都是苗女头上,戴着的精致银冠。

    这么精美的银饰,如果不多多的欣赏几眼,那简直是在暴殄天物。

    莫说沈炼,就连李寻欢、许笑一这种正经人,也忍不住多看几眼。

    “真漂亮,这些银饰真漂亮。”

    听到沈炼后边的话,风四娘在沈炼后腰的手,无声无息收了回去。

    “你这么喜欢银饰?”

    “我走南闯北,见过无数部族,但我认为最漂亮的服饰就是苗装,尤其是苗人的银饰,越看越让人喜欢。”

    许笑一问道:“师弟,你觉得苗装最漂亮,你成亲的时候,是想举办苗寨的婚礼,还是举办汉家的婚礼?”

    沈炼想都不想,直接回答:“当然是汉家的婚礼,成亲要穿大红的,以后可以给我家夫人,买几套苗装。”

    沐英打趣道:“小子说的不错,苗装确实很漂亮,真是百看不腻,但成亲的时候,还是要穿大红色婚服。”

    沈炼好奇的问道:“将军,您成亲的时候,穿的似乎是盔甲吧?”

    沐英闻言甚是得意:“我是靠着冲锋陷阵的英姿,得到夫人青睐,当然是要穿盔甲,她喜欢看我穿盔甲!”

    众人闻言,哄堂大笑。

    沐英的夫人名叫宁彩霞,他的岳丈名叫宁伯标,和常遇春是好友,擅长使用八宝金丝软藤枪,武艺奇高。

    当年宁伯标处于敌对势力,斗将之时连败沐英、徐方,常遇春与宁伯标大战三百回合,最终仍旧是平手。

    后来宁伯标投靠朱元璋,又在胡大海的撮合下,沐英与宁彩霞结缘。

    然后沐英就变得越来越成熟。

    一方面因为成亲,身上有责任。

    一方面因为武力,打不过丈人。

    打不过丈人,那就只能老实点,否则丈人发起火,打人是真疼啊。

    一路无事,安全到达月亮山。

    黑苗酋长带着三大祭司,一同出门迎接沐英,随即根据礼节,摆出三份精心制作的美食,算是小小的考验。

    不是苗人的礼节,而是圣女接任的时候,必须有外客观礼,但每一位观礼的外客,都会经受相应的考验。

    如果来的是武林人士,自然会考验武功技法,但来的是沐英,他们便是有十个胆子,也不可能与沐英打斗。

    摆出三份美食,让沐英尝尝,分析如何制作,就算是通过了考验。

    分析对了,皆大欢喜。

    分析不对,就当活跃气氛。

    苗疆之地的变故,酋长自然是非常的清楚,如果沐英让下属代替品尝,也不会多说什么,甚至会觉得庆幸。

    沐英非常理解酋长的想法,很是大气的摆了摆手:“老伙计,我身边有三位大明英杰,便让三位英杰,替我接受伱的考验,让他们知道天外有天!”

    沈炼、许笑一、李寻欢,三人同时站了出来,悄无声息的猜了个拳。

    许笑一运气最好,最先品尝。

    他吃的菜是春卷,名叫“三品油炸春卷”,需要品尝出全部食材。

    十七岁的秀美苗女,端着银盘走到许笑一身前,请许笑一品尝美食。

    银盘内横放三寸长的春卷,外层豆腐皮色若白雪,两端一丛碧绿微露,以银盘盛放,不仅美观,而且验毒。

    许笑一夹起春卷,轻轻一咬,春卷内“唧唧”作声,颇似丝竹之音。

    许笑一笑道:“此道菜外用云南傣家羊脂豆腐,内用太湖雨前香椿芽,裹以吃苗疆金丝桑叶长大的碧蚕。

    所谓的‘三品’,指的应该是吃这道菜的时候,一品其色,二品其声,三品其鲜,我说的可对么?”

    “许先生见多识广,佩服!”

    许笑一通过考验,接下来品尝美味的是李寻欢,他吃的菜品是鹅掌。

    不是寻常的鹅掌,而是连同身体具在的特殊鹅掌,用筷子轻轻一碰,鹅的身子碎裂,只余下肥厚的烧鹅掌。

    这道菜的做法非常残忍。

    需要把鹅放在铁板笼内,笼中半悬特制调料一碗,铁板下炭火炽烈,板上肥鹅奔走不休,精疲力乏,吐尽体内腥膻之气,又因口渴不断啜饮调料。

    待鹅毛落尽,皮内肉熟溢香,精华尽数落于鹅掌,这道菜就算完成。

    此等菜品虽然美味,但制作方式过于残忍,不适合招待沐英,酋长故意摆出这道菜,暗示他是火上肥鹅。

    不对!

    他或许是肥鹅!

    又或许是把肥鹅作为退路。

    在下不想出手,不想蹦跶,但却被烈火逼迫的不得不蹦跶,久闻沐大将军明察秋毫,您肯定会原谅我吧?

    李寻欢面上不动声色,吃完烧鹅掌之后,把最后一道菜留给沈炼。

    这是一条巨大的蜈蚣。

    蜈蚣通体有二尺多长,头前一对大颚不时微微抖动,散发出酒香,显然类似于醉虾醉蟹,这是道醉蜈蚣。

    苗疆本就以剧毒名传天下,无论五毒教还是五仙教,均擅长豢养蜈蚣。

    这么大的蜈蚣,培养起来肯定要花费诸多资源,不可能只是用来吃的。

    蜈蚣有毒!

    剧毒!

    沈炼面无表情,对着蜈蚣的脑袋轻轻弹了一下,蜈蚣顿时苏醒,对着沈炼奋力撕咬,沈炼左手轻轻一抓,从头至尾捋了一下,蜈蚣顿时僵直不动。

    沈炼伸出手指,对着蜈蚣的尾巴轻轻弹了一下,蜈蚣受到刺激,把所有的触足收了起来,好似个“一”字。

    前期准备已然完成,沈炼当然不会有半点客气,一撕一拉,整条晶莹剔透的蜈蚣肉,便被沈炼从壳中抓出。

    蜈蚣肉的核心处,竟然还有黄豆大小的碧绿色珠子,此物名为蜈蚣珠,乃是蜈蚣的精华,专解各种蜈蚣毒。

    沈炼张开嘴,把整条蜈蚣肉一口吞了下去,珠子不动声色藏在手腕。

    这招在魔术中叫做掌藏,在千术中叫做袖箭,也叫作黑马过林,沈炼手指灵活至极,没人发现沈炼的暗手。

    吃过三道美味,算是通过考验。

    沐英没有多说什么,唐竹权觉得有些可惜,忍不住吧嗒嘴,他平生最爱美食美酒,美食在前,却没得吃,只觉得郁闷至极,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风四娘不动声色的问道:“你怎么没吃蜈蚣珠?不怕中了剧毒么?”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

    “你手指灵活,轻轻一挑,便能把珠子收入衣袖,我虽然没看到你是否吞咽下去,却看到你手指抽动。”

    “你连这个都看出来了?”

    “别转移话题。”

    “蜈蚣本身没有毒,毒囊早就已经去掉,而且,那不是蜈蚣珠,而是特制的凝胶珠,专门用于藏匿毒素。”

    “什么意思?”

    “凝胶珠入口之后,会被胃液逐步消化掉,里面的药洒落出来,和蜈蚣肉的香料混在一起,便是剧毒。”

    这种下毒之法颇为高明。

    看似狰狞的大蜈蚣,实际上并没有任何毒素,用银盘也验不出来。

    看似解毒的蜈蚣珠,实际上暗藏延时类的机关,能形成组合毒药。

    这种办法,瞒不过沈炼。

    沈炼在很久之前,就知道用羊肠子包裹丹药,在肚子里藏药的办法。

    战斗之时,自动回血回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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