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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我发誓,我真的没有坑你

    天命教。

    天下最大的搅屎棍。

    搅动的不是江湖,而是天下。

    尤其“本宗正统”单玉茹,更是继承了阴癸派的思想,甚至更加极端。

    天命教的宗旨,就是三个字

    ——美人计!

    这个“美人”指的不仅是女人,还有经受过专业训练的男人。

    这些弟子经过专业训练,或装扮做大家闺秀,或装扮为文弱书生,或装扮为江湖侠客,以此来招摇撞骗。

    沈炼就曾抓到过一个男弟子。

    那人名为周舍,略有些才华,表面文质彬彬,实则阴险狡诈,暗中勾搭无数良家,敲诈勒索乃至于拐卖。

    沈炼抓到周舍的时候,他已经坑害过二十余人,剐了他也不为过。

    就这,也只是“银牌选手”。

    据说最厉害的那批弟子,伪装成佛门高僧,道门真人,甚至是尼姑。

    反正就是根据目标人物,量身训练最为合适的弟子,然后再设计出各式各样的“剧情”,一步步引人入彀。

    有的勾搭武林大豪,有的勾搭身家富贵的寡妇,有的勾搭官宦子弟,有的甚至送到了皇宫,专门勾搭皇帝。

    (PS:《覆雨翻云》原著,朱元璋的宠妃和朱标的妃子,都是天命教培养的弟子,专门用于对付朱元璋。)

    靠着床笫间的本事,天命教铺设出一张巨大的网络,包罗世界各地。

    中原、蒙元、金国、满清、吐蕃、西夏、瓦剌、东瀛,全都有分舵。

    就算沈炼杀了聂小凤,再把二教主大教主全都杀了,也杀不绝他们。

    此次能够围杀聂小凤,已经是运气中的运气,任谁也没想到,李家才华横溢的文曲星,竟然是个武林高手。

    聂小凤已死,但事情没有了结,尤其是那个所谓的大行动。

    刺杀朱樉是什么鬼?

    必须真正刺杀却又不能杀死,但却要在刺杀过程中,误杀掉王妃?

    刺杀王妃做什么?

    这莫非是为了空出位置,让朱樉把侧妃邓氏扶正?

    难道邓氏是天命教弟子?

    是为了挑拨离间,让王保保对此生出怒意,顺便给张无忌上眼药?

    最关键的是,这场刺杀,谁是真正的幕后之人,谁是真正的策划者。

    难道是单玉茹么?

    单玉茹为何要做这些事?

    朱樉有没有嫌疑?

    朱樉和单玉茹是什么关系?

    什么样的利益,能让聂小凤在不知全貌的情况下,听从单玉茹的命令。

    聂小凤只负责一部分,单玉茹负责的那部分呢?那个神秘莫测,号称武功在单玉茹之上的天命二教主呢?

    这些都是疑点。

    这些疑点不仅非常费脑子,而且涉及到皇家的事,能不碰最好不要碰。

    沈炼抓耳挠腮,左右看了看。

    霍天青很有眼力,只是过来送了热茶和斗篷,然后就很干脆的离开。

    不听!

    不看!

    不好奇!

    “唉~~”

    沈炼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你给我出了好大一个难题,曾经我可能把你处理掉,现在却必须保住你的性命。”

    兰香冷得哆嗦,没有说话。

    她是专门培养的卧底,不是用于魅惑的美人,没有勾引沈炼的心思。

    再者说了,三教主那等美人,女人看了都心动,沈炼半句话不说,拿出长枪就开始捅,坚决不留丝毫情面。

    勾引沈炼?

    还是不要想这种作死的事情。

    沈炼或许根本就不好女色,或者身体有什么急症,把左诗带在身边,只是为了掩盖,以此来保全自尊心。

    这种事情,在天命教很常见。

    某些训练失败的男人,或者留下心理阴影、隐秘暗疾的男弟子,也会做出类似的选择,兰香见过好几十例。

    沈炼不知兰香心中所想,只当她还没有缓过来,让人把她带回去,沐浴更衣,小心看守,然后送回京城。

    谁去送呢?

    这事肯定不能和朱樉说啊!

    甚至不能求助秦王府的高手。

    沈炼默默的思索。

    半晌,沈炼找来张丹枫。

    “张兄,你最近没什么事,要不要去金陵看看?顺便帮我送个人。”

    张丹枫满脸黑线,若非身上的伤势比较严重,定会把沈炼暴揍一顿。

    你特么说的是人话么?

    我和云蕾本就横着一条鸿沟,你不帮我也就罢了,还帮我浇三大勺醋。

    这特么是要坑死我啊!

    沈炼见张丹枫面色不善,立刻开始画大饼:“首先,你现在没什么事,就当是去金陵散心,送人只是顺便。

    其次,我不擅长劝人,但我师姐师妹很擅长,我帮你写封信,让我三师姐提供帮助,我三师姐很有办法!”

    张丹枫做出鄙视的眼色。

    你特么是在怀疑我的智商?

    你觉得我会相信你的这些鬼话?

    我特么……真的会相信!

    沈炼已经想好了一切计划。

    “这是我伪造的身份,你装扮做游学的书生,兰香则是你的书童。”

    “锦衣卫赵正?这是书生?你们家锦衣卫是书生?锦衣卫哪有书生?”

    “别误会,这是我让你进京城用的文牒,锦衣卫确实有个赵正,在京城颇有些名气,和你容貌五分相似。”

    “若是遇到赵正怎么办?”

    “赵正会说你是他的弟弟,这是我和赵正曾经约好的,他曾让麾下弟兄伪装成我,我自然可以还他一次。”

    “这封信会有用?”

    “放心,我师姐很有办法,而且现在这个情况,已经没法更坏了,本来就已经搞砸,再怎么砸也无所谓。”

    “你不会坑我吧?”

    “我亲大哥,结义兄弟,同门师兄师弟师姐师妹,连同我师父,可以一同给我作证,我从来不会坑人!”

    沈炼满脸认真,信誓旦旦。

    若是往常,张丹枫一定会答应,但关乎到云蕾,不免有几分忧虑。

    “如果此事没能成功呢?”

    “那我就再帮你找一个人,现在应该是两个人,再过两年,可能就会变成三个人,甚至可能变成四个人。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对你说,你经历过的这些,没有他经历的惨烈。”

    “一言为定!”

    “合作愉快!”

    翌日,张丹枫带着兰香去金陵。

    从某种层面来说,这应该算是羊入虎口,不过张丹枫并不在乎这种事。

    在瓦剌生活二十多年,他早就想看看中原风光,早就想看看金陵皇都。

    送走张丹枫,不代表关中的事情就此结束,沈炼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比如,白翠萍的任务。

    ……

    关中阎家是最大的珠宝商,每月都要出售大量珠宝,阎大老板这些年修身养性,大半生意交给霍天青负责。

    不巧的是,霍天青被沈炼借走。

    当然,就算霍天青在家,也只是负责清点珠宝,运送是镖局的事情。

    关中最大的镖局是大王镖局。

    原本王万武被刺杀,大王镖局的声势降低很多,但王万武的弟弟王兆兴单枪匹马,连挑数个山寨,又快速疏通了官府的关系,保住了镖局的威名。

    话虽如此,终归有些不放心。

    往年阎家出售的珠宝,都是大王镖局押送,这个月却添了一家镖局。

    这家镖局的名字非常喜庆,也是所有镖师最大的追求——太平!

    太平镖局,总镖头诸葛太平。

    后汉三国之后,只要提到复姓诸葛的人,会让人下意识觉得很聪明。

    诸葛天太平却绝非如此。

    任何人看到诸葛太平,都绝对不会觉得他聪明,只会有油腻的感觉。

    诸葛太平实在是太胖了。

    他的体重不会低于四百斤,远远看去就是一座肉山,晃动的肥肉,还有咀嚼的声音,足够让人晚上做噩梦。

    如此肥胖,当然不能骑马赶路。

    所以诸葛太平需要坐车。

    不是寻常的马车,而是妙手老板朱停特制的马车,造价一万五千两。

    这是朱停给的友情价,只收了原材料的钱,加工费半点都没要。

    能让朱停这个抠门的家伙,主动让出全部利润,当然是因为肥胖。

    在诸葛太平身边的时候,朱停显得非常纤瘦,所以他最喜欢诸葛太平。

    诸葛太平也很喜欢朱停,应为朱停制作的马车,又宽敞,又舒适。

    “合吾~合~合吾诶~”

    “四平八稳,天下太平~”

    两家镖局的趟子手较起了劲,不断地提高声调,喊的嗓子直冒烟,却仍旧不断呼喝,谁也不肯向对方示弱。

    王兆兴背上背着长条皮筒,里面是两截枪杆,千锤百炼,可刚可柔。

    既可以横扫千军,也能千树万树梨花开,枪法展开如狂风暴雨,又能变为和风细雨,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纯以枪法造诣而言,王兆兴甚至在王万武之上,只不过性格沉稳,再加上朝廷公务,名气比王万武差了些。

    这是他接掌大王镖局以来,接的最重要的一趟镖,而且是老主顾的镖。

    不仅有珠宝,还关乎一件大事。

    这件事做好了,大王镖局可以在荆襄开分舵,还有各州各府的通行证。

    这件事做不好,不仅与阎铁珊的生意就此断绝,朝廷方面也不好交代。

    沉稳如王兆兴,也不免有些紧张。

    诸葛太平看不出有什么表情,他身上厚厚的脂肪,就是最完美的伪装。

    再怎么擅长察言观色的人,看到肥的流油的胖脸,也会生出肥腻感,如果看得久了,会觉得连吃三碗炖肥肉。

    腻也能把人给腻死。

    “王总镖头,不必担心,合咱们两家之力,哪有毛贼敢过来撩拨?”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前方是一座小山岗,是非常完美的伏击地点,远远地甚至能看到人影。

    那是一座小小的茶寮。

    用纤细坚韧的毛竹搭建而成,远看似乎不是很大,近看覆盖半座山坡。

    茶寮的摆设也都是竹木制作。

    竹木桌子,竹木椅子,竹叶果盘,竹节杯垫,竹筒茶碗,竹筒粽子……

    这里的一切都与竹子有关,虽然做的不是很精致,但却浑然天成,与山坡融合为一体,充满了别样的雅致。

    这家茶寮是一对夫妻开的。

    老板是个中年男人,有些发福,老板娘不是什么美人,但却非常能干。

    茶棚里有两桌客人。

    靠近外门的小桌,坐着一个穿着件灰布大褂的老头子,随身的行李是个黄布包袱,用一把铁骨伞挑着。

    老人此刻正在喝酒,用一碟咸水煮蚕豆和一碟油炸花生来下酒。

    一口小半杯。

    他喝得并不多,也不快,但却在一直不停的喝,好似永远也不会醉。

    最大的桌子有四个人。

    一个丈夫;

    一个妻子;

    一个奶妈;

    一个婴儿。

    婴儿还在襁褓中,由奶妈抱着。

    丈夫三十多岁年纪,又黑又土,看样子像是个略有家财的小土豪,娶了标致的媳妇,生了个可爱的小孩子。

    这样的生活是让人羡慕的。

    尤其是混江湖的人,尤其是混迹江湖二三十年的人,对此最是羡慕。

    王兆兴一点也不羡慕。

    因为他那双鹰眼已经看出,这里的人都是杀手,这么多杀手聚在一起,堵住他们的前路,目的是什么呢?

    当然是为了珠宝。

    杀手从来只为钱出手。

    杀手的目标从来只有钱财。

    所以,他们出手了。

    最先出手的是老板娘,一把轻薄的柳叶刀,削向诸葛太平的耳朵。

    一刀不中,又是一刀,转瞬间砍出六十四刀,恍若柳絮飘飞,用的赫然是名传江湖的——柳叶销魂刀!

    折柳送别,相思柳叶,黯然销魂。

    刀光闪。

    柳叶落。

    人断魂。

    诸葛太平身材臃肿,出手速度却分毫不慢,他名传江湖的武功,不是沉稳厚重的掌力,而是精致小巧的功夫。

    肥厚如熊掌的大胖手,能精准至极的点住刀光,无论老板娘出手如何迅捷凌厉,都不能划破半根汗毛。

    老板双手连续挥舞,扔出二三十双毛竹筷子,这些筷子一头被削的尖尖的,锋锐处堪比万箭齐发。

    王兆兴双手握紧长枪,一招千军辟易猛冲而至,竹筷尽数被呼啸的劲风击落,长枪中宫直入,直捣黄龙。

    “噗嗤!”

    长枪洞穿老板的胸口。

    王兆兴拔出带血的长枪,很是认真的说道:“你们既然已经来了,何必要装模作样?各位一起动手吧!”

    “王万武死了,大王镖局还剩下几分名声?连阎铁珊都不信任你!”

    “那就让各位看看,王某人手中这杆枪,能不能守住镖局的名声!”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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