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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四十 酒吧,狗肉,酒钱

    外面的天终于全部黑了。

    望向窗户外,河对面,德国人占据的地方,乍看过去一片黑暗,再凝神看时,在对岸最前面几排黑魆魆的房屋后面,隐约有火光透出,那是德国人也在烤火。

    和盟军一样,德国人也是精疲力尽,他们的后方也在努力的补给着,想让自己的士兵尽快恢复一些体力。

    这就像是两名势均力敌的高手,打到最后,双方精疲力尽,都已熟悉对方的武功,就看谁先恢复功力,先发制人。

    外面还在下着雨,双方指挥官门都不想在这个时候前去偷袭对方,因为双方在河岸边上都布置了暗哨,很难形成偷袭。

    而且农场里地势复杂,很多地方都是荆棘丛生,下着雨的晚上,视野更加不好,前去偷袭不成功,就会成为对方的下酒菜,想退都退不回来。

    既然双方都在休整,各自的防御自然做到滴水不漏,以防对方的突然偷袭。

    外面不时有冷枪声传来伴随着凄厉的惨叫,在夜色里格外瘆人。

    这应该是双方躲在暗处的狙击手在试探对方,也是为了压制住对方,让对方知道自己军中有狙击手的存在,不要轻易妄动。

    范小四和戈登来的时候,看见路边有很多的空酒瓶子,二人断定,这附近一定有卖酒的地方,这么阴冷的鬼天气里,如果能有一壶酒,简直就是琼浆玉酿。

    于是戈登带着范小四到外面四处打听,终于让他们知道,在庄园里有一家酒馆,天黑之前还在卖酒,天黑后主人早已离开,被军队派人护送着去了安全地区。这家酒馆是一对老夫妻经营,他们在此已经生活了几十年,故土难离。

    在盟军从诺曼底登陆时,这个庄园里的大部居民都纷纷连夜离开,等到双方在庄园附近以及庄园里面展开争夺战时,这对老夫妻所开的酒馆,居然在炮火中安然无恙。

    双方交战的士兵努力将战火避开这所酒馆,因为之前有很多士兵都在这个酒馆里买过酒喝,在寒冷的雨水里取暖。

    说白了,这对老夫妻人畜无害,对交战双方构不成任何威胁。

    这对老夫妻一整天都躲在酒馆里哪也不去,直到盟军完全占领了这个地方,101空降师师部觉得这对老夫妻躲在酒馆里多少会有生命危险,黑夜里,炮弹是不长眼睛的。

    于是经过劝说,这对老夫妻坐着盟军的军车离去。

    戈登和范小四偷偷摸去了那家酒馆,不需要破门而入,因为酒吧的门只是虚掩着。

    二人走进酒吧,柜台上还有20多瓶酒,柜台上的钱柜里,放满了一沓沓的钱币,有法郎,有美元。

    这是士兵们拿了酒,留下的钱。

    看样子,这个没有老板和侍者的酒吧里的生意,比之前所有时候都好。

    看了一下柜台上每瓶酒的价格,戈登和范小四掏光了身上的所有积蓄,拿走了所有的酒,不够的酒钱先欠着,等会儿再送回来。

    二人回到他们的大仓库,士兵们见到酒,立刻围了上来,每个人喝完缸子里的热水,把酒平均分了,然后各自掏出钱还给范小四和戈登。

    极少喝酒的温特斯,也分到了小半杯,他跟颜至坐在一起,继续抽着已经烤干了的烟,这时候睡觉还有点早,要等衣服完全烤干以后穿在身上,灭了明火,才能够安然入睡,万一半夜被敌方摸到屋子外面,顺着有明火的地方过来,几颗手榴弹就能要了仓库里所有人的命。

    一百多号人,二十几瓶酒,很快就分完,士兵们觉得不过瘾,于是戈登和范小四凑足了钱,又带着六七个人出去,回到那家酒吧。

    吧台柜台上的酒卖空了,吧台的地下酒库里一定还有藏酒。

    二等兵奥尔顿•莫尔和马其拉也一起跟了出去,刚才戈登和范小四说了,在那个酒吧边上,有很多野战背包。

    到了酒吧,有几名盟国士兵从酒吧里空手走出来,朝着戈登他们耸耸肩,表示酒吧里已经没有酒了。

    范小四和戈登等那些盟军士兵走了以后,才带着士兵们推开酒吧的门进入,到地下酒窖里去找酒。

    奥尔顿•莫尔和马其拉去摆有野战背包的地方寻找可以吃的,他们俩的野战背包丢失了。

    在搜野战背包的时候,马其拉感到有些不安,因为他意识到这些背包都是从死去的伞兵身上取下来的,如果是德国人的,他会欣然接受,可是这些背包都是盟国战死伞兵的。

    不过在饥饿和寒冷的驱使下,他们还是把背包里的东西全倒了出来,把糖,卫生用品,食品和钱都收集到一起,准备带走。

    突然,奥尔顿跪在地上,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我们他妈的赶快离开这。”

    马其拉朝奥尔顿看了一眼,发现他盯着一双编织的婴儿小鞋子,脸上露出懊悔的痛苦。

    于是马其拉也跪了下去,他们把捡起来的东西全部放了回去。

    德国人的野战背包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只要有机会,他们就会到德国人的背包里去寻找纪念品。

    特别是赵富贵这种摸尸体的老手,别人用五分钟找完一具德国鬼子尸体上的所有口袋,赵富贵五分钟可以找完五个德国鬼子的尸体,保证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口袋和暗兜。

    德国鬼子有手表,有好的烟盒,烟盒上有**十字号的标记,这是独立连士兵的抢手货,好的匕首倒是无所谓,匕首又不能拿出去装逼,烟盒可以。

    自从周二娃搞到了一枚金光闪闪的戒指后,金戒指就成为独立连士兵最喜欢的,他们常常拿着烟盒和手表,去和E连的士兵交换戒指。

    无论金戒大小,砸扁了还是金的,将来带回国内能派上大用场,手表倒没什么用,国内能买起手表的多数都是军官,士兵们可不敢把手表卖给军官,搞得不好,不但会遭到一阵辱骂毒打,而且还有丢掉小命的可能。

    赵富贵和周二娃也带着几名士兵出去,不多一会儿的时间,就从外面拖回了几条肥大的死狗。

    狗是他们刚刚打死的,这几条狗是关在院子里的,被拴着,主人临走时比较匆忙,没有把狗带上,狗盆里还有主人留下的食物。

    路上那些啃死尸的狗,赵福贵他们暂时是不会吃的,除非有一天实在没吃的了。

    赵福富贵拨狗皮的手法非常麻利,一看就是老手,当年他做土匪时,常常下山抓一些狗回来吃。

    牛、马、驴是老百姓一家子的全部。。

    抢老百姓牛、马、驴的缺德事,赵富贵从来不做。

    狗的内脏全部扔掉,几条狗直接架在火架子上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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