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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二十五 我太难了

    到了沙漠,才知道楚二狗应该叫沙漠狐狸更合适,叫楚二狗,都太有点抬高狗了。

    楚二狗真的就像沙漠里的狐狸,它的嗅觉比狼还要灵敏。他在行军中告诉小分队的士兵们,该怎样规避沙漠里随时都有可能出现的那些毒虫。

    颜至很虚心,虚心请教楚二狗,在沙漠里的各种行军技能。比如,怎么根据人或动物的脚印、步幅,判断出速度,怎么判断风速,怎样跟踪,怎样反跟踪等等。

    长官问的诚恳,学的虚心,而且长官从来不摆官架子,对兄弟们也好,一视同仁。

    楚二狗也难得做一次教官,自然把自己所知的倾囊相授。他一个死囚,能加入兄弟连,那是长官对他的伯乐之恩、救命之恩。

    幸好,这次小分队外出执行绝密任务,除了枪支弹药外,每个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并不多,负担不重,在沙漠间行走,对于经过颜至魔鬼训练的士兵们来说,也并不吃力。

    由于沙漠一旦起风,就会掩盖了鬼子的脚印,所以,颜至让士兵们加快速度行军,每小时行军八公里。这主要是为了照顾纳兰星辉和艾娃,否则,颜至定会让他们每小时急行军十公里以上。

    一个小时过去了,三名美国男士兵跟在楚二狗身后,隐隐有要超越楚二狗的势头。如果不是因为需要楚二狗在前面带路,他们早就远远地甩掉中国士兵。

    然而,两个小时过去后,三名美国士兵渐渐落在了十六人的中间。

    霍埃尔·罗布雷斯,埃德.桑切斯,麦特·贝克他们认为,中国士兵都是在硬撑着急行军,再过一会就准得趴。

    但三个小时过后,三名美国士兵已经掉到了队伍的最后面,而纳兰星辉和艾娃,依然走在队伍的中间,完美的诠释了女性的韧劲。

    赵富贵嘴角叼着烟取暖,被鬼子追的那会儿,他跑的浑身是汗,所以军装有点塌了,头发在月光下也能看出一层腻腻的油垢,看着有点邋遢,他故意磨蹭蹭,落后到三名美国士兵的身边,阴阳怪气地说道:“昨天,是谁特么说中国人瘦不拉几,腿短,走不了远路的?”

    麦特·贝克三人虽然听不懂赵福贵的话,但赵福贵那副能嘲笑到人骨子里的表情、动作,很明显的告诉他们三名美国人“你们不行哦。不服?不服跟我比比……”

    随着小分队的逐渐深入,沙漠里的气温越来越冷,三名美国男军人争相脱下军上衣给纳兰星辉,都被她婉言拒绝。

    艾娃缩着身子,走在颜至的身边,她时不时缩着脖子往颜至身上靠去,有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

    艾娃的身上有淡淡的香味儿。

    香水这东西,可以增加美女的魅力。

    颜至判断,这可能是美国四五十年代流行的香水味儿,他没想到,在这个特殊的战争时代美国的女兵就已如此时髦了。

    越往前走,沙漠里的各种植被也越来越多,起初还是稀稀落落的生长着,随着逐渐深入沙漠腹地,一些颜至等人从未见过的沙漠里的高大树木,也渐渐多了起来。

    幸好有楚二狗在前面带路,每走一段路,他都会选择在那些高大的树木上做一些特殊的符号,以便在回来的时候,小分队不会失去方向。

    这一路上,小鬼子休息的次数也挺多,至少就小分队急行军这三个小时之间,这十一名小鬼子休息了三次。

    楚二狗在小鬼子每一次休息的地方都会仔细的查找,他能够根据鬼子留下的烟蒂,判断出鬼子在此处休息了多长时间。

    有一处,还留有鬼子丢弃的清酒的酒瓶。

    楚二狗判断,小鬼子三次休息的时间,加在一起至少有四十分钟。这也难怪,在森林的那一场激战,这些小鬼子的消耗也是巨大的。

    由此,颜至判断,小鬼子能在三个小时里就休息了四十分钟,而且还有闲时间抽烟喝酒,这就说明鬼子并不担心他们会被后面的中国小分队追上。

    也就是说,鬼子确信,中国军队的小分队,早已被尸虿消灭得干干净净。

    行军四个小时,对于兄弟连的士兵们来说力度并不大,虽然从三名美国男士兵开始掉队时,颜至就减缓了行军速度,但是四个小时过后,纳兰星辉和艾娃已渐渐跟不上了。

    楚二狗找了一处沙丘,在沙丘后被风吹出一道凹的地方,让众人坐了下来休息,补充点食物

    楚二狗告诉众人,沙丘上有凹的这个位置属于背风处,人躲在其中不容易被发现。

    但沙丘的这个凹处,只能是在没有风的时候,才可以坐下来休息避开火辣的太阳,有风的时候,此处最凶险,稍不留意,流沙就会将人掩埋。

    发生沙尘暴时,流沙掩埋人的速度之快,让人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

    颜至一个人远远地坐着,点着一根烟,背着众人,掏出了从纳兰星辉身上掉落的那块玉佩。

    自从捡到了这块玉佩,颜至和纳兰星辉之间的聊天说话便少了许多,二人之间也因为颜至而变得生疏起来。

    颜至没有把玉佩还给纳兰星辉。

    纳兰星辉也没有向他要回。

    迎着淡淡的月光和忽闪着的烟头发出的微光,颜至一眼就能看出这块还残留着纳兰寻辉和他自己余温的玉佩,就是在他十岁时,母亲亲手交给他的那块玉佩。

    此时摸着这款玉佩,颜至的脑海里清晰出现的父母的笑脸。

    无论是手感还是玉佩的形状大小,以及玉佩上纹路的走向,颜至都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玉佩的正面右下角,有一颗浑然天成的星星。

    颜至可以确认,这块玉佩就是他十岁时,母亲亲手交给他,后来他丢掉的那块。

    他从二十一世纪初,穿越到了二十世纪的四十年代,却看到了自己在穿越前丢失的玉佩。

    这意味着什么?

    这又说明了什么?

    而玉佩的现主人纳兰星辉,又和他颜至有着怎样的关系?

    颜至头脑很乱。

    纳兰星辉和他颜至,

    不,

    纳兰星辉和穿越前的颜至,也就是加漠,是什么关系?

    纳兰星辉和加漠的父母又是什么关系?

    他们之间是亲戚朋友?

    或者纳兰星辉跟加漠之间有着血缘上的关系。

    虽然现在他是颜至,但他的思想他的灵魂还烙有加漠的影子永远存在。

    这有点乱,很乱。

    乱的颜至找不到头绪找不到方向,让他恍惚。而穿越过来,自己喜欢上的人,竟然和另一个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神秘关系。

    太乱了。

    有时候,颜至都快忘记,自己曾经是过加漠了。

    颜至脑子要炸了。

    太乱了。

    颜至吸完最后一口烟,扔掉烟蒂,站起,喃喃自语:“我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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