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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贫穷到自卑

    摘下面具的生活真是处处不顺,加上刘浩凯和我闹翻,没人再怕他罩着我,同学和室友对我的态度不是恢复了原样,简直更是变本加厉。

    想到这些破事我就心里堵得慌,不过一想到一觉醒来就是周六了,这样的心情突然就好了很多。

    因为周六,欢欢要和我吃饭逛街啊。

    这点小事就让我像是在难熬的日子吃了颗糖,虽然依旧很难过,但那种甜滋滋的感觉却也无法否认。

    我觉得自己挺没出息的。

    用那些矫情点的文艺人士装逼调调来说,欢欢就像一束不太明亮的光。但在黑暗里,就会显得如此弥足珍贵。

    周六的上午,我翻箱倒柜的,尽量找出和“好看”两个字沾边的衣服。

    我猜想男生和女生大概在这事上都有一样的心思,就是想在心仪的人面前表现得更优秀一点、好看一点。

    但我悲哀地发现,我特么的好像给她最深的印象就是鼻青脸肿的,顶着两个熊猫眼?

    然后我更加悲哀的发现,穷逼的衣物往往都是跟“好看”不太沾边的。

    最后我翻出一件白衬衣,和我整个人看起来一样,焉巴巴的,一看就没什么精神。

    我找宿管阿姨借了熨斗,把它烫得平整,这才换上白衬衣和休闲裤,将鞋子刷得发白穿上。

    煞笔室友对我指指点点的,嘻嘻哈哈地说不知道要跟哪个女生见面,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你特么才癞蛤蟆,你全家都癞蛤蟆!

    我心里暗骂着,照了下阳台的镜子,没发现什么不妥,也就出门了。

    下楼梯的时候,我收到了刘阳给我发来的消息,问我要不要一道去上网,冲击白银五。

    我心说拉倒吧,你特么万年青铜五,还想跳级上白银?

    我拒绝了他,就说要去见欢欢。

    “卧槽,你踏马的!”刘阳的反应很夸张,充斥着各种羡慕嫉妒恨,酸溜溜地说我见色忘义,居然留他一个人去上网。

    想到他孤零零地去网吧,还真有那么一点不好意思。

    可惜这点不好意思,在看到欢欢的时候瞬间烟消云散了。

    刘阳不是说我见色忘义吗?

    我去他——

    他说得还真特娘的对!

    欢欢穿着圆领的白色雪纺连衣裙,露出精致纤细的锁骨,而在圆润的肩膀上还有两条白色的带子。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种想扯下来的罪恶念头,就像高中看到前桌女生的带子一样。

    她柔顺的黑色长发就那么简单地披在肩膀后面,裙子堪堪遮到膝盖,展现出一截光洁如玉的笔直小腿,下边就是一双白色的高跟鞋。

    欢欢亭亭玉立地站在那,就已经有了一种校园女神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莫名地有点···心虚?

    不应该啊,踏马的戴着面具面对李晓芸也没这种感觉。欢欢一直都让我觉得和她相处很愉快,怎么会有这种情绪了?

    “来啦?”欢欢一笑,眼睛都成了月牙儿形状,黑色的睫毛长长的向上卷起,很好看。

    还有两个酒窝和我迟迟才发现的一对小虎牙,简直是迷死人不偿命。

    我应了一声,看到周围男生各种羡慕嫉妒的目光,虚荣感作祟之下心里竟然甜滋滋的。

    这个时候我才发现,欢欢很认真地化了淡妆。

    黑色的淡淡眼线,让她在清纯中平添了丝丝妖媚,但又不显得突兀,反而十分有新鲜感。

    不仅如此,她皮肤本来就很好,在少量粉底和腮红的效果下,真正让我理解了“吹弹可破”这个词语。

    看上去皮肤真的很薄,甚至还透着毛细血管丝丝的胭脂红。

    草,这也漂亮到犯规了吧?

    我由衷地感叹着。

    “看什么呢?”欢欢抿了下嘴唇,脸颊蔓延开了红霞。

    我有点尴尬,没想到竟然被她给发现了,只能岔开话题问她想吃什么。

    “食——”

    她刚吐出这个字,我就大绝不妙,直接打断了她:“不准说食堂!”

    “哦,”欢欢显得有些小心翼翼的,“那我们吃盖饭?”

    我鼻子有点酸酸的,执拗地摇头:“也不行。”

    我到底是穷到哪个份上了,还是平时表现得太抠门,才能让你担心到无微不至的地步啊?

    最后我干脆不问她了,有点认真地跟她说道:“我呢,确实钱不多,能吃得起啥就吃啥。好吃你就多吃点,不好吃下回咱不吃这个了好吗?”

    欢欢点了点头,“嗯”了一声。

    我们吃了顿学校的冒菜,欢欢点菜的时候还深深皱着眉头看菜单,视线始终在素菜那一栏上,一副做着复杂高数运算的苦恼模样。

    最后还是我给点了些肉,这才勉强两个人吃了四十八,老板抹了三块钱的零头,结账是四十五。

    我问欢欢怎么不点肉,她说要减肥。

    我知道她又在骗我了,就像说喜欢吃食堂一样。欢欢可能不知道我有多关注她,昨晚她朋友圈还透露了一个消息,就是她请室友们吃了顿海底捞。

    我没去过,就觉得名气大、专人服务,应该挺贵的。

    讲真心话,这家冒菜是真的难吃,油腻得人心里发慌,除了咸没一点别的味道。

    原来蓉城也有这么难吃的冒菜。

    可我却觉得这是我吃得最开心的一次,欢欢似乎也没有觉得难以下咽。

    吃过饭后我和欢欢去逛街,她在一家鞋店的玻璃橱柜停了下来,看着一双鞋子。

    一双白色坡跟小皮鞋,扣带是栀子花样式,和欢欢挺搭的。

    我问她是不是喜欢这双鞋,她弯着腰看向我点了点头,将鬓边的发丝捋到耳朵后面:“是呀。”

    “喜欢就买呗。”我话音落下,才想到昨天给我妈转账买药,卡上的余额还有两位数。

    我心里有点堵,特别希望自己能像学校里那些家境好的学生泡姑娘一样,大手一挥直接买了。

    可惜我做不到。

    当我心无牵挂的时候,贫穷对我来说只是晚上吃馒头和吃牛排的区别,无损我的快乐。可当我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才深深的感受到了什么是贫穷所带来的自卑。

    我突然疯了一样,想搞很多很多的钱。

    不择手段那种。

    我真是特么一个俗人,贫穷到自卑,烂俗到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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