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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忆当年,故人远

    “唉!”章兰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妈,要不,我不读了。我去打工吧。秋华终于下定决心说道。

    “不行,咱家的希望可都在你身上了,你是个读书的好苗子,妈就是去卖血也要供你上学。””母亲斩钉截铁地说道。

    当初赵大妈的儿子就是初中都没读完就出来混了,现在处处碰壁,章兰虽然也经常听到别人说什么我儿子没读什么书,现在开了公司之类的话,但她知道,这毕竟是少数,章兰可不想步了赵大妈的后尘。

    “没事,你先去睡吧,明天到你奶奶家再想想办法。”章兰劝慰道。秋华“哦”了一声后进去了房间,这一夜,却是怎么也睡不着。

    秋华的奶奶住在较远一点的山村,名叫锁隆村。据说这条村的泉水特别甘甜的缘故是因为这条村地底存在着一颗龙珠,龙珠当然不是动漫中所说的龙珠,这是龙身上的精元所化成的一种物质,又名龙丹。传说在很久以前,一名侠士在此地封印了一条恶龙,至于姓甚名谁,因为年代久远已不可考,只知他姓萧,后来他又引来瑶池之水每天洗涤恶龙身上的戾气,这条村子也因此得名“锁龙村”。

    再到那个年代,鬼神之事是禁止谈的,这个村子就被改成了“锁隆村”。不过到了今日,村民们只把这当成一个美丽传说罢了。

    “妈,我们来看你了。”章兰朝里屋喊道。这时候有一个人从屋里出来,不过是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

    那人见到章兰,马上走过来,恭敬地说道:“婶子好。”“诶,龙哥,你怎么在这。”秋华对眼前这个人的出现,充满了惊喜。

    他是秋华的表哥秋龙城,是秋华大伯收养的孩子,大伯一生未娶,所以就收了个养子。

    秋家一共有三兄弟,秋华的父亲秋思远排行第二,老大秋思平,就一个养子秋龙城,老三秋思闯,有一个女儿秋恬恬,秋华记得那个快乐的童年,一家人都住在这祖屋里,虽然生活中也会有些磕磕碰碰,但却有着无可比拟的快乐。

    小时候秋华最喜欢跟秋龙城,秋恬恬到处去玩,夏天的时候去小溪捕鱼,秋龙城年纪最大,也是个捕鱼的好手。每当这个时候,秋华会在一旁协助,而秋恬恬则跟在秋华后边,总是挂着个大鼻涕,秋华还总叫她“鼻涕虫。”

    秋天的时候,小孩子们就去帮着家里收庄稼,但他们是不会觉得累的,每次收完,还能有精力去到处跑跑跳跳。天上的火烧云变换出不同的模样,他们就躺在草地上,说着猪八戒贪吃惹祸的故事。

    后来秋老爷子得病,早早地驾鹤西去。秋三叔也犯了事,逃到国外去了,至今音讯全无。而大伯同父亲一样,没有逃脱家庭的病痛厄运。

    秋华站在这间祖屋里,记起往事种种,阴霾骤然升起,郁结在心头。

    秋华已很久没欣赏过这种乡村风景了,傍晚的天边霞光如此炫目,秋华不觉心头诗意涌起,执笔写下:

    “《我站在窗边吟诵》

    我站在窗边吟诵。

    夕阳是美丽的恋人,

    她的裙摆,呆住了不知停摆的钟。

    偶然有鸿雁一阵,

    由南飞到东。

    云朵是奔跑的孩童,

    孩童们追着天上的棉花糖,匆匆。

    爱那桥头的晚风,

    也爱桥上的你,

    与那片橘子味的天空。”

    “婶子,奶奶,我先走了,今天要去派出所那边报道。”秋龙城吃过早饭,就已经把行李收拾好了。

    秋龙城从军队退役后,被编入广末市的一个派出所当副所长,今天是正式报道的日子,他从来没做过这种公职,心中不禁又兴奋又紧张。

    那个派出所就在秋华学校附近,想到这个,秋龙城拍了拍秋华的肩膀道:“对了,小华,我以后就在侨恩高中附近上班,有什么困难尽管找我,知道吗?”

    见秋华点点头,秋龙城满意地笑了笑,伸出拳头在秋华的胸口轻轻地打了一下,然后转身走了。

    “哒哒”的声音再次响起,给这所安静的房子增添了一丝热闹,老人站在门口看着他远去的背影,黯然神伤。

    早饭过后,章兰见老房子也很久没打扫了,于是决定今天好好清理清理。章兰开始收拾杂物,而秋华也被分配来提水。

    锁隆村有一处泉水名为“正隆泉”,如前言所述,这泉水也是取了谐音,原意为“镇龙”。秋华看着这水光滟潋,清澈见底的泉水,忍不住喝了几口,那传说是否真实,秋华不知道,秋华只知道,此处的泉水确实如外人所传闻的那样好喝。

    秋华打完水,便用扁担将他们提起来,不知是不是秋华的错觉,秋华感觉这两桶水好像不是很重了,一路健步如飞。

    到了家门口,才发现整个房子焕然一新,东西也摆放得错落有致。

    秋华奶奶看了这番景象,不觉老泪纵横。她感激地说道:“啊兰,真是太谢谢你了,我们家思远娶了你,真是一辈子修来的福分,可惜他福薄。”

    章兰摇摇头说道:“妈,这都是我该做的。嫁给啊远,我不后悔。”秋华忽然有些感动,当年父亲经人介绍认识了母亲,那时的母亲也识一些字,也很爱写字,因为家庭的原因,母亲没有读多少书。

    父亲知道了,就教她写字。据说,当年父亲仅凭一首小诗,就俘获了母亲的芳心。没有花前月下,没有海誓山盟,在他们眼中的爱情,说白了无非就是感觉对了就行,管他是不是首富的儿子,感到幸福就好。

    而这不也正是爱情应有的模样吗?而自己陪伴了柳婷三年,三年陪伴时光,抵不上他腰缠万贯,秋华不觉有些讽刺。

    我们的周围从不缺乏幸福的踪迹,它可能发生在一个拥挤的月台,一家并不起眼的咖啡小店,一辆载满了疲态人们的公车上,也许它发生在一个迷人的夜晚,一个晓雾将歇的黄昏,一个偶然到不能在偶然的时间里,或者只是一次擦肩,或者只是一次转身,或者只是一次问候,我们都能够发现幸福的踪迹。

    从某种意义上说,幸福可以很简单,我们能从一片绚烂的秋叶落地感悟到幸福,我们也能从一弯静静流淌的水流中感受到幸福,我们也能从一支等待天亮的蜡烛中感受到幸福。

    往大了讲,幸福可以是一栋楼房,一辆焕然一新的名贵跑车,一个令所有人羡慕不已的包包,幸福可以是一种物质。

    往小了讲,幸福或许是下雨天头上的那把小伞,或许是下班回家后雏儿那声亲切的呼唤,或许是夜晚伉俪们心的交流,或许是在忙碌时递上来的那份午后红茶,或许是枕边人早晨起来的素颜初挂,幸福亦可以是一份感觉。

    要说谁承载的幸福更多些,那么就得问问内心的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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