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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射覆

    山队的十八人,隔天就被正式编入龙牙军。白文和费诗则直接进入龙牙军最核心的四营之一——风营,令旁人羡慕不已。龙牙军下,有四大核心营,分为:风、火、雷、电。风营,精通消息刺探与传递;火营,精通正面强攻作战方法,善于使用魔导武器;雷营,精通战术谋划和布局;电营,精通暗杀。四营人员不一,但合起来的总数不过二百多人,其余营部皆是常规编制,可以作为四营人员后勤补充基地。

    风营原有六十四人,分为八个分队,白文和费诗被安排在八号分队中,队长是一名精瘦的老头,眼神锐利,人称‘陆地鹰’侯克杰。

    “我敢打赌,你们活不到战争结束。”这是侯克杰见到二人的开场白,“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们太优秀了,优秀的人会比其他人死的更快一些。不要以为优秀是件好事,那样只会招来敌方的针对和己方的嫉恨。从你们加入风营开始,要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隐藏你们自身的光芒。知道么?”

    “是,队长!”两人表情肃穆,向侯克杰施了军礼。

    侯克杰没有端架子训斥二人,而是采用独特的口吻告诫两人,如何保命。这样的方式,立即赢得两人的尊重。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由我亲自教导你们,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龙牙军战士。”

    “是。”

    “现在你们要做的,就是去帮我把昨天的鞋子和裤子洗了。这倒霉的天气,我都一整个月没有穿过干净的衣服了。”

    “是,队长。”两人分别拿起侯克杰的鞋子和长裤飞奔而出。

    三个月的训练,两人早已习惯服从任何命令以及立即执行,这都快成为一种条件反射。

    “队长,鞋子(裤子)已经洗干净了,请过目。”不多时,两人已经洗好。

    “不错,晾好。”侯克杰看着二人,并未找出一丝愤懑,心下颇为满意,“根据鞋底的泥土,和裤子的气味,你们推测我昨天去了哪里?”

    白文一愣,双眼瞪得老大,完全是一头雾水。

    只见费诗侃侃而谈,“鞋底泥土混杂一团,难以分辨,不过沾了一些树苔,裤子有荆棘刮破的痕迹,带着一股淡淡的乌头蕨的气味。所以我推断队长一定是去了创世国军营,刺探粮草的信息。”

    侯克杰双眼微微一闭,似有两点精光冒出,轻‘咦’一声,道:“为什么这样推断?”

    “我军平山为营,营地内早就没有能够生苔藓的老树了,那鞋底的苔藓必然是来自营外。而乌头蕨是奇点国都城王军特有的一种食材,味道辛涩,气味浓烈,其他军队都没有供应。所以我大胆推断,队长是去刺探敌军粮营了。”

    这回轮到侯克杰傻眼了,“从未见过你这样心思缜密、博闻广记的新兵。后生可畏,厉害!厉害!”连呼数声‘厉害’。

    “队长有所不知,我本就出身奇点国士族,颇为了解奇点国的军民风俗。因受奸人迫害,一门九口惨死,独我一人逃出,加入龙牙军,只为报那血海深仇。”费诗道出自己出身,满脸愤恨。

    “好男儿!”候克杰点头赞了句,“血海深仇自然要报!像你这么优秀,就应该多受些磨砺,去把八号队所有人员的衣服鞋子都洗了!”

    “是!”费诗压下内心的痛苦与愤怒,朗声应道,转身就去收集营帐内的脏衣服脏鞋子。

    “幸好我不优秀!不然又要帮人洗衣服洗鞋子了。”白文心下庆幸。

    “那么笨蛋白文,你就把其他小队所有人员的衣服和鞋子都拿去洗干净,并且记住我的问题,洗仔细点。”

    候克杰的话如同一瓢冷水,当头淋下。白文一个激灵,不敢怠慢,飞身就去其它营帐收集衣物。

    这就是龙牙军非比寻常的训练方式,白文和费诗不得不每天花尽心思,来应对这样乱七八糟、各式各样的问题。今天是洗衣服问行踪,明天就是磨武器问对手,后天则要从食物中推理线索。候克杰将自己这套训练方法命名为‘火眼金睛’,就是让受训者能够从最平常的细枝末节当中,找出蛛丝马迹的线索,然后通过强大缜密的逻辑,推理出想要的信息。

    这种天马行空的训练方式,让白文备受打击,一度以为自己的智商不够用了,而费诗的表现,更是令人咋舌,数次不可思议的推理,连经验丰富的候克杰都震惊不已。

    训练之余,风营的人还会参与一种名为‘射覆’的猜物游戏,其规则就是将物品放置在封闭的匣子中,然后猜测是什么东西。

    这日白文与人对赌,一连三局不胜,大败亏输,心中十分不服气,找来费诗帮忙。

    “你我对赌,先赢三局者胜。”参与比试的是一队的尖刀战士赵凯丰,射覆水平公认的第一。

    “如果你赢了,白文输的月俸我一分不要,还搭上十枚金币给你。但是如果你输了,怎么办?”

    费诗摘下脖子上的一块晶石吊坠,道:“这是一块三阶水系魔法饰品,名为:沁璃,有清心舒体的功效,修炼武技事半功倍,还附带一个二阶魔法——水盾,价值至少一千金币。”

    “一名新兵居然有这样的宝物!”“价值千金的宝贝对赌十几个金币,赌注很不公平啊。”旁观人纷纷惊叹。

    “既然你玩大的,我就陪你玩。”赵凯丰看着不断散发淡淡水元素的沁璃,面露贪婪,取出腰间佩刀,拍在桌子上,“我就用我的‘百炼蓝钴刀’作为赌注,和你比试。”

    白文、费诗两人都是新兵蛋子,尽管在选拔训练中表现出彩,但是射覆考验的是个人的观察、分析、推断能力,这需要的不仅仅是聪明才智,更需要严格的训练和丰富的阅历。

    “两人才加入风营没几天,都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如何能是我的对手?这简直就是给我送宝啊!”赵凯丰暗想。

    似乎是担心费诗不肯,赵凯丰立即抽出宝刀,随意在木桩上一划,碗口粗细的木桩顿时分作两节。这刀宽三指,长四尺,黑黝黝的,刀身镌刻着玄奥的图案,古朴厚重,刀刃却透出一线蓝光,锋锐至极。

    “这刀是我在一次任务中所得,价值虽然比不上你那沁璃,却也是千金难换。另外我在加上二百金币,这样可行?”

    “可以。”费诗说道,“我正好缺一件趁手的兵器,你就送来了。”

    “少废话,开始吧。”赵凯丰道。

    双方推选数名两人都信任的人,分别布置不同的猜测物品。不多时,十个已经放置了物品的匣子摆到桌上,供两人猜测。双方轮流先手,一方猜完,另一方猜。双方猜完后,再打开匣子,公布答案。单独猜对的一方得分,同时猜对或猜错不得分。直到谁先得到三分,谁就赢下赌局。

    连着三件,两人都猜对了匣子中的物件,不分胜负。直到第四件,赵凯丰先猜,断定是一节云杉树枝,费诗猜是云杉树根,打开匣子一看,果然是云杉树根,费诗领先一分。

    接着在第八件、十三件、十九件双方各有输赢,战成二比二。

    “里面是一坨泥。”第二十四件,又是赵凯丰先猜。

    “我猜是一个泥娃娃。”费诗又给出了略有不同的回答。

    匣子掀开,一个浑圆的泥娃娃立在当中,笑眯眯的。这次是费诗胜了一筹,先赢三局。

    白文一声呼喝,走上前去拿那柄‘百炼蓝钴刀’。

    “不许动。”赵凯丰猛出一拳,拦住白文,把桌子上的宝刀抢在手里。

    白文轻飘飘地避开重拳,指着赵凯丰道:“你想耍赖?”

    赵凯丰把钱袋扔给费诗,强辩道:“这局我没猜错,只是哪一坨泥巴,有点像娃娃而已,不能算我输。不过费诗猜的更准点,那二百金算是他赢的。”

    “还有刀呢?那刀也是赌注。”白文大声道。

    “两个新兵蛋子,得了金币就该知足,哪有资格谈条件。这刀是我的身家性命,万万不能输了出去。若再呱噪,别怪我出手无情了。”赵凯丰怒道。

    “混蛋,愿赌服输,居然敢不认账!想打架,那就来啊。”白文叫道。训练这么久,打架他还没有怕过谁。

    “白文,算了。”费诗出言阻止。

    “不行,是新兵就能这样欺负么?我就要让他知道新兵的厉害。”白文走上前,握着拳头就要动手。

    赵凯丰看着白文一步一步上前,竟然感到有股慑人的气势逐渐增强,压得自己有些喘不过气。

    “哈——”赵凯丰终于忍耐不住,大喝一声,直接拔刀砍了过去,刀去如风,直扑白文面门。众人惊呼,这刀如此迅捷狠厉,不留情面,显然是要取白文性命。

    刀快,白文更快!只见人影闪动,白文已经贴脸站在赵凯丰面前,肩头上顶,撞上赵凯丰下落的手腕。看起来竟似赵凯丰砍偏,自己拿着手腕撞白文的肩头。

    ‘咔嚓——’,轻微的骨折声响,却是赵凯丰的手臂断了,来不及痛呼,白文一记虎爪印在赵凯丰胸前。

    赵凯丰摔落数丈外,哇得喷出一口老血,刀也拿不住,掉在了地上。

    只一个照面,就将风营的尖刀兵打到吐血,旁观的众人,无不倒吸一口冷气。

    这新兵是个怪物么?

    “我最讨厌不遵守信诺的人的。”白文走上前,捡回宝刀,交给费诗。

    费诗刚伸手握住刀柄,还没来得及试试手感,就被两人从背后拿住,动弹不得。原来是参军领着巡营人员赶来,见军营中竟然有人因赌局斗殴,公然违反军规。

    “军营之中明令禁止私下斗殴,你们好大胆子,居然还敢动用兵器。”参军怒道,“把刚刚打架的人全部拿下,听候处置。”

    巡营士兵猛扑过来,用锁链将白文和倒在地上起不来的赵凯丰一起扣住,压往辕门。军营内持械斗殴属于重罪,听到消息候克杰立即赶去风营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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