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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懂得适当地发怒

    有时候发怒还是有作用的,关键是要注意发怒的场合,特别是发怒的方式,不要因一时的冲动而把自己弄得身败名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怒有时候也是有必要的,不过一定要学会恰当地发怒。

    有这样一个故事。据说,托斯卡尼尼的脾气很大,经常会为了一点点小毛病而暴跳咆哮,有时候甚至把乐谱丢进垃圾桶。

    有一次,他在指挥乐团演奏一位意大利作曲家的新作时,乐队表现得不是很好。这使得托斯卡尼尼气得暴跳如雷,脸孔涨得通红,举起乐谱就要扔出去。

    但是,托斯卡尼尼举起的手,又缓缓放下了。因为他知道那是全美国唯一的一份“总谱”,假如被毁损了,麻烦就大了。

    关键时刻,托斯卡尼尼理智地把乐谱好好地放回谱架,再接着继续咆哮。

    其实,在生活中,是否能够恰当地发怒,取决于你对情境的正确判断和明了自己发怒要达到的目的,然后判断发怒是不是达到目的的最好方法,最后决定采取什么样的应对方式。

    美国前总统里根是个性情温和的人,但有时也会发点脾气。他发起怒来,会把铅笔或眼镜扔在地上,然后很快恢复情绪。有一次,他对侍从人员说:“你看,我在很久以前就学会了这样一个秘诀:当你发怒时,如果控制不住自己,不得不扔掉一些东西来出气,那么就要注意把它扔在你的面前,一定不要扔得太远了,这样捡起来就会省力多了。”

    如何才算是恰当的发怒,下面所述四个实例,提供了四种不同情境下的处理方法,你可以参考一下;

    (1)有人故意侵犯和伤害你的、他人的、工作的、社会的利益。例如:同事剽窃你的设计方案,并交给上司。

    是否发怒:以恰当的发怒警告对方。

    发怒的目的:给对方以警告或惩罚,捍卫自己的权利。

    恰当的表达:可以用指责的方式。如:“你这样做太不道德了。”要求他当面道歉。

    不当的表达:谩骂。如:“你这个混蛋,下次再敢,我要了你的命。”

    (2)有人无意侵犯和伤害了你的、他人的、工作的、社会的利益。例如:裁缝做的衣服你不满意。

    是否发怒:可以表达不满,具体指出问题所在,不应进行道德上的谴责。

    发怒的目的:防止以后类似情况的发生,争取挽回损失。

    恰当的表达:“这个地方我确实很不满意,请修改一下。”

    不当的表达:“你是干嘛吃的?怎么这么笨?关门算了。”

    (3)遇到了“倒霉”的事。例如:赴约时遇上塞车。

    是否发怒:因发怒不能改变现实,无需发怒。

    处理方法:想想是否可以采取挽救措施,如果损失较大,设法转移自己的注意力,把事情忘掉。

    不当的表达:满腹牢骚。

    (4)被别人误解。例如:你考试成绩不好,父母说你不努力。

    是否发怒:可以表达自己的感受。但父母的意图是好的,不应用过激的语言。

    发怒的目的:澄清事实,增加相互了解。

    恰当的做法:“你们这样说,我很难过,我感到你们不信任我。我真的很努力,最近每天学习时间都很长,但我实在是有些困难。”

    不当的做法:“你们从来就看不起我,不如把我赶出家门算了。”

    相信你对合理愤怒又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在生活我们要懂得恰当地发怒。

    愤怒问题应当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简单地认为“发泄好”或“克制好”都不是科学的态度,采取怎样的方法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1)要看愤怒的程度

    如果是轻微的感受,一般以克制为好。一个不能克制自己微小愤怒的人,与动辄发脾气的人一样,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现。比如说,公共场合时被别人踩了脚,碰翻了东西,或别人开玩笑过分了,伤害了自己,心中有些愤怒,这时应当以克制和忍耐为好。如果是怒不可遏、怒发冲冠的感受,一般说来应当发泄出来。比如,有人公开侮辱我们的人格而怒火万丈时,压抑自己确实有点为难自己。

    (2)要看愤怒的内容

    如果我们的愤怒是出于正义,发泄出来能弘扬正气,那么应当直接发泄出来。如看到有人在偷东西、流氓在欺负女孩时,敢怒而不敢言是懦弱的表现,也从反面助长了邪气。如果我们因为自己的错误被他人揭发、批评而感到愤怒时,就应该克制自己,哪怕真的会“损伤神经系统”。

    有一次,一辆小面包车,将前面一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碰倒。骑摩托车的人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因为惊吓,她从地上爬起来以后,坐在马路上一边哭一边不住地发抖,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而那辆肇事的小面包车司机下车以后,不是看这个女子受伤没有,而是对那女子大声呵斥。面对围观者的质疑,他却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并想趁乱溜走。这时,一个愤怒的声音出现了:“你不能走!”另一位女子走了出来,“不要怕,请大家帮忙报警。”围观的人们好像是受到了感染,于是,大家有的报警,有的通知受害者的家人,另外的人看住了那位有溜走企图的肇事司机。在这里,愤怒的力量得到了昭示。

    (3)要看愤怒的对象和场合

    我们愤怒的对象是千变万化的,可能是弱者,可能是强者,可能是亲人可能是陌生人,可能是善良的人,可能是邪恶的人;场合也是各种各样的,有学校、家庭和社会上的各种情境。对于不同的对象和场合,显然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愤怒是由于非原则性的问题引起的,如与亲人的矛盾、与朋友的矛盾、与社会上的各种工作人员的矛盾等。在这种情境中,善于克制自己,用理智的方式沟通,是我们应当养成的习惯。

    有时即使遇到歹徒,我们也要想一想,是直接发泄愤怒有利于制止他们呢,还是不露声色报告警察,或找其他人一起制止更有效?当歹徒作案时,如果受害人处于弱势,但却愤怒地说“我认识你”或“我把你的外貌特征记住了,我肯定要告发你”,歹徒听了,必然会在恐惧中产生杀人灭口的意念。如果受害人能冷静地思考一下,克制自己的愤怒,假装不认识或害怕,等到歹徒走后再愤怒地报警,不更有效吗?

    能够自如地驾驭愤怒的情绪,该发火时发火,是一个人真正坚强的表现。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提到:“任何人都可能发火。但要做到为正当的目的,以适宜的方式,对适当的对象,适时适度地发火,这可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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