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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江博海

    回想完这些后,白浩弘问陈掌柜:“你的店又来了位叫博海的新伙计吗?”

    陈掌柜满脸喜色地答道:“是的。前一阵子您没来,有所不知,我到杭州办事,在郊外救了个孤儿,就把他带到身边,教他裁缝活。白大人,我活这么大,还没有见过这么聪明、刻苦的孩子,什么东西一学就会,而且爱动脑子,他做出的衣服,客户都非常满意。现在,好多主顾都点名让博海做衣服,您要做的衣服,我也让博海做,保您满意。”

    “好的,你叫博海过来吧。”

    陈掌柜走后,丽滋说道:“我觉得这个博海就是我们的同学!博海干什么都要争第一,连衣服都要做得最好。”

    不一会儿,一个少年和陈掌柜一起走了进来,那人正是江博海。他看到丽滋和杜益鸣时,先是一怔,然后,假装不认识的样子给白浩弘他们一一施礼。陈掌柜离开后,江博海对白浩弘说道:“客官,请到里屋选面料吧。”

    四人进了专门给贵客用的小套间后,杜益鸣见外面也没有人,就拍拍江博海的肩膀说道:“别装了,白大哥知道我们的来历,现在我和丽滋都住在白府,白大哥待我们可好了。”

    江博海听到这话,转过身望着丽滋,动情地说道:“丽滋,你也活着,太好了!”

    杜益鸣装作不高兴地说道:“我也活着呢!你怎么只对着丽滋一个人说呢?!”

    丽滋在这里能见到江博海,很意外、也很高兴,她激动地说道:“我和益鸣常常谈起你,在这里能遇见你,没有比这更让人高兴的事了!”

    江博海听了,兴奋地说道:“丽滋,你心里也有我?”

    杜益鸣冲到江博海的面前,不满地说道:“博海,我告诉你,丽滋心里从来没有过你。”

    江博海像没有听到似的,继续对丽滋说道:“真倒霉,不但没去成火星,还到了这么个鬼地方!贫穷、落后!电灯、空调、煤气、自来水等等什么都没有,我都快要被逼疯了,每天想着在跟你做衣服才熬下来。”

    丽滋劝道:“我还有衣服穿,不急。你不要有那么大的压力,慢慢做。”

    白浩弘听了,差点笑出声来,心想:“这么明白的表白都听不出来,笨成丽滋这样子,也是一种才华。”

    杜益鸣见状说道:“行了,博海,我们白大哥都看你表演半天了,你赶快替他量身吧。”

    江博海清醒过来,忙来到白浩弘身边,抱歉地说道:“对不起,白大人,我失态了。”

    白浩弘温和地答道:“不要紧。你们久别重逢,慢慢谈吧。以后,你和丽滋一样,就叫我白大哥吧。”

    江博海脸一红,说道:“恭敬不如从命。白大哥,您来选面料吧。”说着,把白浩弘带到面料前,介绍道:“这里是本店最好的面料。您平常最爱穿白色,不过,我看您这长相、气派,这个淡蓝色面料也挺适合您的。”

    丽滋也帮腔道:“白大哥,总穿白色太单调了,这次,你就做件淡蓝色的吧,我觉得这种颜色很适合你。”

    白浩弘点头同意后,江博海替白浩弘量完身,说道:“白大哥,我们店里有贵宾簿,上面记录着客户的资料。我读过您的资料,记得您的尺寸,您的身材真标准,而且一点都没变,怎么保持得这么好?”

    “你真会说话。”

    “我说的是实话。”

    “好了,我还要去陈公公那儿,你们慢慢聊吧,我先走了。”

    白浩弘走后,江博海边跟丽滋量尺寸边问道:“丽滋,你以什么身份住在白家?”

    “我现在是白大哥的义妹。”

    “义妹?丽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他没有打你的坏主意吧。”

    杜益鸣在一旁咯咯地笑道:“博海,你弄错行情了,打坏主意的那一方是丽滋,不是白大哥。”

    江博海听了一愣,随即向丽滋确认道:“丽滋,是真的吗?他是古人,和我们的代沟可不小,很多方面肯定跟我们合不来,你最好趁早打消这个念头,搬出来。我们这里还差裁缝,我介绍你进来做工,自食其力。”

    杜益鸣听了这话气坏了,琢磨道:“如果丽滋搬出白府,我也就住不成了。”于是气鼓鼓地说道:“丽滋在白府有丫环伺候,吃穿用度好得很。博海,你竟然让丽滋陪你做工,我看你才是不怀好意,打丽滋的坏主意!”

    江博海针锋相对地说道:“益鸣,你死皮赖脸地住在白府,自己想当寄生虫、吸血鬼,别把丽滋的觉悟说得和你一样低!”江博海又恳切地对丽滋说道:“丽滋,人不求人一般高,你不需要寄人篱下。”

    丽滋答道:“我没有感到寄人篱下,白大哥对我很好,我早就爱上他了,潜伏在他身边,为的是能嫁给他。”

    江博海惊讶地说道:“你想要嫁给一个古代人?!丽滋,古人讲究门当户对,现在,你我已经沦落为社会的最底层,没钱、没势、没背景、没后台,你拿什么配他?难道你愿意当妾吗?”

    “我要当白大哥的妻子,而且不让他纳妾。博海,你太悲观了,我们是独一无二的,白大哥也知道黄金易得、未来人难求,我坚信:他要找的终身伴侣一定是我。另外我觉得,你对‘门当户对’的认识有误,我认为‘门当户对’不是指金钱地位相当,而是指教养、价值观相似。”

    江博海听了,有气无力地说道:“那我祝愿你能成功。”

    丽滋又道:“博海,你住在这里条件太差,干脆你也搬到白府去,我和白大哥说一声,他一定会同意的。”

    “不必了,我在这里住干活方便。”

    不讲江博海继续跟丽滋和杜益鸣选料、量尺寸,单说白浩弘离开陈记绸缎庄,回到家里,见时间还早,便拿着那两瓶“金琥珀”酒,去看望宫中的大总管太监陈公公。

    陈公公现在年事已高,他年轻时,曾舍命救过童年时期的皇上,把当今皇上从小照顾大。陈公公为人和善、低调谦逊,处事细心周到,深得皇上的信任,被皇上任命为宫中大总管。有次,陈公公外出时,遇到土匪抢劫,被白浩弘所救,两人经过交谈,觉得十分投缘,结成了忘年之交。白浩弘是御前带刀护卫,出入皇宫比较方便,他每次出门办案回来后,都带上当地土特产去看望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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