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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配女儿骨

    江大郎几人冲到道上,将把抬着女人的队伍给拦了下来。

    他们一个个腰间挂着朴刀,凶神恶煞,让那些抬猪笼的人惊疑不已,一个个站在原地不敢贸然行动。

    双方僵持了几秒钟,一个四十岁上下的汉子走出来说道:“你们是什么人?”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

    赵骏越众而出,皱起眉头道:“光天化日,你们要把人浸猪笼?”

    汉子冷笑道:“此人不守妇道,自有宗法处置。你一个外乡人别多管闲事,小心牢狱之灾。”

    “呜呜呜呜呜!”

    听到这汉子的话,猪笼里的女子不断发出呜咽声音,拼命摇头,眼泪止不住地流。

    赵骏见此情形也懒得废话,挥手道:“救人。”

    “蹭蹭蹭!”

    十多名精锐禁卫军拔出腰刀,将他们团团包围起来。

    江大郎把刀指向那汉子道:“蹲下!”

    对方人数也不少,有那么七八个,两个人抬猪笼,其余人跟着,皆是精壮汉子。

    但面对禁卫军,连屁都不敢放一个,在那闪烁着寒光的刀刃逼迫下,一个个纷纷蹲在地上,猪笼也被放了下来。

    赵骏走过去,此刻黄三郎将猪笼打开,拔掉女人嘴里塞的破布,女人能发出声音,第一时间嚎啕道:“谢官人救命,谢官人救命!”

    “怎么回事?”

    赵骏问道。

    “是不得好死的周家把我卖给了王家配女儿骨!”

    那个叫阿霞的女子哭喊着。

    赵骏先是一愣。

    随后一股强烈的怒意直冲天灵盖!

    这配女儿骨在后世有另外一个说法——配冥婚!

    自商周时期,就有这种为亡子配冥婚的习俗,曹操就曾经给曹冲聘甄氏亡女,操办了一场阴冥婚事。

    不过在汉晋隋唐时期,这种习俗还不算特别兴盛,到了宋代开始,渐渐成为主流,宋代文集《昨梦录》中,就多有对阴婚方面的记载。

    只要家中有钱,又逢子嗣早夭亡者,往往都会寻找合适的早亡女子,迁徙坟墓尸骨,举行冥婚仪式,将人合葬在一起。

    为此宋朝甚至衍生出了大量盗掘坟墓挖尸骨者,使得真宗时期,还出台过法律,对盗掘尸骨者从严重处。

    但这一切都阻止不了违法乱纪的盗墓者,只要民间还有冥婚的需求,就有很多甘于冒着法律风险的人源源不断地跑入坟地,开馆掘尸。

    可尸体有限,或者年龄、生辰八字不合怎么办呢?

    那自然有别的办法。

    显然用活人来配,也是其中一个办法之一。

    赵骏便询问这个女子具体情况。

    原来这女子叫方彩霞,十九岁,淮南西路寿州人,因寿州大前年旱灾,她在前年被迫与家人一起北上去应天府讨生活。

    路过酂县时,恰逢这里有户富农周家长子到了婚嫁年龄,那人见到当时十六岁的彩霞,觉得她长得不错,于是就告知了父母,让父母派媒人去说。

    方家本来是逃难过来,路过酂县因天色太晚被迫暂留一天,然后顺着运河北上,走陆路前往应天府。

    此时忽然有人过来跟他们说,愿意出彩礼聘彩霞为正妻。

    这种情况下,是个人都会答应。

    毕竟对于方家来说,日子已经过得很艰难,多一口人就是多一个拖油瓶,把女儿嫁出去换了彩礼,也能有去应天府的盘缠。

    于是方彩霞的父亲想也没想就答应。

    双方一开始都挺好,生辰八字也算过,丰天之作、秉地之合,良缘随缔、鸿案相庄。

    正常发展,也不失为一件美事。

    可没想到半个月后,成亲的当晚,这周家长子宴席上喝得酩酊大醉,宴席结束,本来也该入洞房的时候,他硬要去送几个自小玩到大的朋友。

    那几个朋友也喝得烂醉,几个人相约送到村口,周家长子就要回去入洞房,结果一时兴起,送得稍微远了点,等回去的时候,一个人路过河边,失足掉进去给淹死了。

    这下婚事变成丧事,周家顿时闹翻了天,指责方彩霞是望门寡,克夫命。

    方家怕周家把给出的彩礼要回去,丢下方彩霞,连夜逃走了。一下子把这婚事弄得一团糟,也让方彩霞的命运跌落到了谷底。

    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事不能怪方彩霞。

    问题是周家需要一个发泄口,于是方彩霞就成为被宣泄的对象,沦为了周家奴婢,各种打骂、羞辱、体罚等等轮番上阵。

    这两年来周家人对方彩霞近乎是虐待,村里人看在眼里,也只能同情,拿不出什么办法来。

    而方彩霞与亲人失去联系,无依无靠,在周家虽然被虐待,可至少有口饭吃,所以也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反抗。

    也是恰好周家还有个未成年的二儿子,本来周家也只能算是富户,不是什么大地主,彩礼给出去了,还大办宴席,花了不少钱,最后却人财两失。

    没办法之下,也只能先把方彩霞当童养媳养,等以后次子长大了,给他当小妾算了。

    结果今年酂县大地主王家幼子夭折了,才十七岁,王家悲痛欲绝,希望能找人给幼子配个阴婚,免得幼子黄泉路上孤单。

    找了两三个月,却并未有合适人选。

    眼看家里孩子停灵那么久,尸体都快烂了,那之前给方彩霞和周家长子看八字的风水先生出了个馊主意,他认为方彩霞八字与王家幼子相合,年龄也差不多,不如..

    于是王家花了大价钱找到周家人,周家人想着这方彩霞克死了长子,又让他们家道中落,给次子当小妾可能也会害了次子,还不如换笔大钱。

    这笔钱可比当初给出去的彩礼多数倍,一来一去还赚了不少。

    只是宋朝废除奴隶制,不允许奴隶买卖,即便上门成为奴仆,也是签了契约合同,主人打死奴仆属于杀人罪,要杖罚加发配。

    陈执中当宰相的时候,杀死了婢女,结果被贬职外放。他是占刑不上大夫,以及被宋仁宗赵祯包庇的便宜。普通地主随意杀死佃户和奴仆,基本上都要打一百棍子,然后发配边疆。

    何况方彩霞并不是奴仆,而是周家明媒正娶的正妻,直接杀死的话万一将来方家人找上门来,周家可能会摊上牢狱官司。

    所以他们干脆诬陷方彩霞与人通奸,要按族法处置。

    这样只需要王大地主那边打点好官府,又让村里人把口径统一改成方彩霞是通奸被浸猪笼而死,那么这件事情自然也就不了了之。

    到时候有本村人帮忙做伪证,加上方彩霞死无对证,作为外乡人的方家就算将来找上门来也拿他们没办法。

    而今天,就是王家派人把方彩霞接走,准备直接浸猪笼淹死,然后把尸体带回去的时候。

    听完整个事情的经过,赵骏可谓是怒发冲冠,鼻子都差点没气歪了。

    虽然学历史也知道古代社会多有陋习,但以前只是从史书里窥见一斑,从未真正见过这样的情况。

    可现在却是活生生地草菅人命在自己眼前,这要是放任不管,那他还有什么脸面面对自己曾经说过要改变大宋的豪言壮语?

    “抓起来!”

    赵骏毫不犹豫地说道:“大郎,回船上再叫点人手,参与者一律不能放过!”

    “是。”

    江大郎便扭头向远处河边跑去。

    “这位官人!”

    那王家的领头人见对方来势汹汹,也不敢大放厥词,而是说道:“大家都是为了讨口饭,不至于把事情闹大。”

    “哦?”

    赵骏问道:“意思是你们草菅人命,竟还只是小事?”

    领头人正色道:“此事还请行个方便,只要今日诸位能当没看见,我们王家不会亏待了诸位,我袖中有五两碎银,还请诸位笑纳。”

    方彩霞一听,顿时心脏一紧,蹲在地上,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向赵骏。

    却没想到赵骏并未看她,而是扭过头看向黄三郎等人,近乎嘲弄般地笑道:“三郎,他说他要用五两碎银来收买我。”

    “哈哈哈哈哈哈。”

    黄三郎等人也大笑了起来。

    知院掌管国家大权,去年秋税上来后,国库的钱何止四千万贯?

    全由知院把持,按照每年花销分配了下去。

    即便不提国库,光吕夷简、王曾等人送的礼物,最差的也能价值数百上千贯,贵的甚至近万贯。

    就这几两碎银?

    打发叫花子呢。

    见到众人嘲笑,领头人脸色冷了下来说道:“我劝诸位别不识好歹,免得遭了罪,甚至出不了这亳州就不妙了。”

    “呵呵,威胁我?”

    赵骏冷笑了一声说道:“那如果我硬要管呢?”

    “衙门里的石县令,与我家家主是好友,诸位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领头人冷声道。

    “县令啊。”

    赵骏佯装沉吟,随后说道:“按理来说,我等正义之士,不能见死不救。但若真是县令来,那我也不是不能给个薄面。可万一你要是诓骗于我呢?所以你若能请得了县令过来,那就再叙,否则今天这事我管定了,还要捉你们去见官。”

    “县尊岂是你想见就见?”

    领头人见赵骏似乎有些惧意,便冷声说道:“你若怕我们诓骗于你,那就随我们去县里,自然能辩出真假。”

    他这话说完,旁边蹲着的一个人凑在他耳边低声道:“六哥,且不能去县里,若是真让他带人去闹县衙,衙门开堂审案,事情闹大,县里人都知道家主做的事,怕是有碍名声。”

    领头人一想也是,便立即改口道:“县里还是不去了,这事还是要先禀报给我家家主。”

    “行。”

    赵骏笑道:“你去报信吧,其余人我扣下了,我劝你快去快回,否则我不介意抓了他们去报官。”

    领头人站起身,略微犹豫,最后拔腿就跑。

    别的王家奴仆就被赵骏给抓了起来。

    方彩霞害怕地哽咽道:“官人,不能让他回去报信啊,等王大官人带人过来,小女子岂不是死路一条?”

    赵骏安抚道:“不用怕,我既然敢救你,就能为你做主,不瞒你说,我也有官身。”

    “大官人也有官身?”

    彩霞有些茫然地问道:“官人的官,大吗?”

    “大抵来说,应该是比他那个什么石县令,大那么一点点。”

    赵骏想了想。

    宋朝知县身上的寄禄官一般是正七品,自己是正一品,那确实是大了那么一点点。

    方彩霞显然不知道对方说的一点点有多大,还以为是县令的上司通判知州一类,便欣喜不已。

    片刻功夫,江大郎又带了几队禁军过来,约莫四十多人,五十多号禁卫军,气势冲冲地进入村子,闯进周家,把周家人抓起来。

    而那边王家的领头人是王大地主的一个管家,他被赵骏放了之后,连忙马不停蹄地驾驶着马车往酂县的方向赶去。

    他们来时就带了车马,准备运尸体回去,没想到派上了用场。虽然只是驾车的驽马,却也比步行要快,全力鞭打下,三十多里路程,马车只用了不到一个时辰就到了酂县。

    这个时候是下午五点多钟,管家急匆匆回到王大地主的府邸,向他禀报了这事。

    王大地主得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勃然大怒,便立即去了县衙找到石县令,希望他带着衙役,加上自己的家丁,一起去找对方的麻烦。

    石县令其实跟王大地主交情也就那样,毕竟县令是流官,宋朝官员流动性太强,一个县令、知州之类,往往在地方任职不会超过两年,真没必要经营太深的人际关系。

    但有个问题就在于这王大地主的亲弟弟是天圣三年的进士,虽然只是第四等的同进士出身,可毕竟在官场上混了那么多年,目前也在外地担任知州,而且此人和目前的亳州知州郭承祐关系颇好,郭承祐偶尔会来王家做客。

    再加上王大地主挺会做人,时常献些银钱,或者送些名贵礼物。因此看在这个人情关系以及礼物的份上,石县令往日里对王家的为非作歹,基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官司上尽量会袒护一二。

    可现在王大地主却让他带着衙役去捉人,显得好像官府是他家开的一样,直接使唤了起来,这让石县令十分不悦。

    不过考虑到王大地主最近丧子,可能盛怒下丧失理智,县令便也只能理解。

    恰好运河沟渠中午又堵上了,已经有人报到了县里,石县令觉得,便算看在郭知州的面上,正好两次事情一起解决,于是答应了王大地主的请求,亲自带人过去一趟。

    当下事不宜迟,趁着天色还未完全黑,县令和王大地主就带着百来号人,气势冲冲地向着赵骏所在的村子杀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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