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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故事结尾是离别

    我低头黯然,下意识的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放在嘴上,却在抬头呼吸时,看到了那条一直延伸的青石板路,我曾骑着自行车带黎诗走过,它的尽头有抓娃娃的娱乐机器,也有隐藏在巷子里的美味,而从此以后,这条路承载的将会是我的最美回忆……

    此刻,神经被撕扯的很痛苦的不仅仅是我,可能还有不远处商务车里,正一直注视我们的杨学军,可车里的他看上去平静,甚至没有再下来和黎诗说上几句话,仿佛只是来做最后的道别,她是尊重黎诗的……

    “什么时间的机票?确定好路线和行程了吗?”

    “嗯,已经确定好了,我今天晚上飞北京,先去看看萌萌和小宝,顺便和叔叔阿姨道个别,明天早上从北京出发。”

    “要不我和你一起去北京吧!”

    “不用了,告别要趁早,送的越远越难过。”

    “既然难过就不要走。”

    “不可能。”

    黎诗说完这些后,好似丢掉了再待下去的欲望,转身顺着河岸前走去,我这才点上了烟,趴在护栏上,想起了这些年的是是非非,我忽然便感觉到了疲乏,却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冲着黎诗的背影喊道:“我能为你再做一顿午饭吗?”

    穿着碎花裙子的黎诗忽然停下了脚步,在风扬起她裙摆的时候转过身,笑颜如花的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小时候记得每次有人远行,家人便会做一顿好吃的,当做临行前的送别,想来我真的把黎诗当成家人了。

    去附近副食品店买了些食材,然后以做饭的方式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也许某天,黎诗想念我的菜,便会回来看看我,哪怕万里归途,也是带着思念的。

    带着这样的幻想和期待,我又一次努力让自己变得轻松,一头扎进了厨房,挽起袖子,开始将那些食材进行归类,然后分别处理。

    西安的特色菜其实非常多,但我最终决定给黎诗做一次葫芦鸡,这是西安的传统名菜。葫芦鸡的传统选料,是用西安城南三爻村的“倭倭”鸡。

    这种鸡饲养一年,净重一公斤左右,肉质鲜嫩。制作时,经过三道基本工序,即先清煮,后笼蒸,再油炸。

    越是费时间的菜,我越是愿意去做,甚至自私的想黎诗吃这顿饭误了点,便可以在先多留一个晚上。

    有条不紊的进行中,我将煮过的鸡放人盆内,加酱油、精盐、葱姜、八角、桂皮、料酒,再添些肉汤,入笼蒸熟。油炸技术要求严,菜油烧八成熟,将整鸡投入油锅,用手勺轻轻拨动,炸约半分钟,至鸡成金黄色,立即用铁笊篱捞出淋净,随即放入菜盘上桌,配一碟椒盐佐食。

    很快那食用油煎炸出的香气便开始在我们的屋子里弥漫着,这时候返回的黎诗在门口问了句:“好了么,我还得去咖啡店和念歌聊会儿,一个菜也就够了!”

    我口中重复着“快了快了”,手中却加速了起来,也许我的厨艺已经生疏,竟然有些手忙脚乱,完全找不到先前做饭时的节奏和从容,现在不奢求黎诗误点,更多害怕她因为时间问题放弃这顿饭。

    想到吃饭的时候,我还想和黎诗聊聊,便不敢再耽搁了,迅速炒了两个时蔬便开饭了。

    ……

    饭桌上,一向爱吃我做菜的黎诗胃口依旧很好,她对我的葫芦鸡给了很高评价,又感叹道:“来西安几个月,我还第一次知道有这道菜,第一顿,也是最后一顿。”

    原本准备了很多话,可被她这么伤感的一句话,我被打乱了所有节奏,酝酿了许久的强颜欢笑也没能“演”出来,我也尝了尝葫芦鸡,可能火候没有掌握好,虽然用心,可做出来的味道终究不如从前,也是,有些事情不是尽全力就一定能做到完美……

    如此一个该尽善尽美的日子,却有了太多遗憾,可人生哪次不是由遗憾构成的,如此想来,我人就是这么简单,为什么还要在意俗世间,那些让人烦恼的生死离别呢?

    时间好像设置好了一般,黎诗吃了二十分钟,抬手看了看腕表,说道:“时间差不多了,我现在得去咖啡店了,谢谢你这餐饭,我很喜欢。”

    “我能开车送你去机场吗?”

    “我已经约了林柯送我去机场,不过你现在可以和我去咖啡店。”

    我点了点头,来不及收拾碗筷,便拿着钥匙去倒车,只片刻,黎诗拖着行李箱走出了青旅,她和店员逐一道别,然后将行李放到了车子旁,打开了后备箱的门。

    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她还是用以前被我摔在门口的箱子,虽然表面有了划痕,可不影响使用,那些翘皮微笑的娃娃,增添了许多趣味,我再也没有像第一次看到那样厌恶了。

    站在门前的黎诗,让我忽然想到三个月前她刚来的时候,盛气凌人中又带着理性……

    此刻阳光下,她带着墨镜,我看不到她的表情,只是看到了一些朝她张望着的目光,她的姿态和容颜,总是能够吸引一些陌生人的注意力。

    我下意识的想接过她手中的行李箱,她却张开手臂和我要一个拥抱……

    我带着紧张的呼吸,眼睁睁的看着黎诗离开了怀抱,带着最后的请求道:“能把墨镜摘了让我看看吗?”

    黎诗点了点头,示意我替她摘掉,我试探了一下,准备伸手,却发现她鼻翼慢慢滑落下来晶莹的液体,刚伸出的手又像触电般缩回来,心有余悸道:“上车吧!”

    ……

    去往“一见”咖啡店的车上,黎诗坐在靠后的位置,她看着车窗外的风景,也许是因为这一路熟悉的风景太乏味,片刻之后她有些疲倦,靠在车座上,好似睡了过去……

    到达咖啡店后,她好似提前和宋念歌约好了,两个人寒暄一阵后,便挽着手进了店内。

    早已经在咖啡店等候的林柯,在舞台上唱着沉闷的歌谣,被我瞪了几眼后,又改换成欢快的曲风,可情绪又岂能是一首歌欢快歌曲所能控制的,越听我越难过了。

    黎诗好似有很多事情和宋念歌交代,她有条不紊的叙述着,可我却不知道她们在谈论些什么,我多希望最后的这点时间她会留给我……

    沉闷中,我走向舞台从林柯手中拿过吉他,却没有任何哗众取宠的意思,只想安静的给黎诗来首音乐,作为她们谈话时候的背景音乐。

    在脑海中搜刮了半天歌曲,我总算想到一首歌《其实》,在看了几遍歌词后,照着手机上搜索的吉他谱,边弹边唱道:“……那天我们走了很久没有争吵过,分开时难过不要说,如果被你一笑而过,还不如让你选择想要的生活,分开后我会笑着说,当朋友问你关于我,我都会轻描淡写仿佛没爱过,其实我根本没人说,其实我没你不能活,其实我给你的爱比你想的多……”

    在我唱歌的时候,黎诗忽然停止了交谈,她专注的看着我,听着我的歌,以至于我分神看错了词,连歌都没唱好。

    时间好似缓慢,却过得很快,我不断的唱着歌,希望她的目光能够多在我身上提留片刻,可黎诗终究收回了目光,然后起身拿起了手提包。

    要离开时,她又在往常所坐位置的角度,望着那片甚至是光线也刺不透的爬山虎,许久才说道:“余航,我走了,再见!”

    我的思维似乎已经停滞,有些承受不了这句“再见”给我带来的冲击,就这么看着黎诗,许久才迟缓的摇了摇头,道:“现在就要走吗?”

    “时间不早了,你保重,好好经营好青旅,在店里结交南来北往的朋友,唱自己喜欢的歌……”

    我有些鼻酸,再也忍不住的问道:“你还会回来吗?”

    “我不知道。”

    “答应我,如果还能再回来,一定要忘记今天以前所有的不愉快,做一个快乐的自己,找回你的骄傲、你的蛮横、你的无所畏惧,比起现在忧伤的你,我更喜欢看你无忧无虑的样子。”

    “好,我答应你!”

    我还想说些什么,黎诗对我做了一个嘘的动作,然后背过身,示意林柯抓紧离开。

    ……

    仓皇中,黎诗终究在暮色中上了车,她摇下车窗,神情的看着目送她的每一个人,然后朝人群挥了挥手,最后顺着风的方向,从城市的边缘处往机场方向开去。

    我的心中空空落落的,不敢再去张望眼前一辆辆飞驰而过的车子,因为我已经找不到黎诗的车子,林柯很懂我,他知道车开的越慢,车子在我视线拖得越久,我越难过,此刻,我有点看不清方向,也弄不懂时光,更不确定,人与人最后的相处是否都要这样悲伤收场……

    实际上,秋天已经来临,风吹在身上并不燥热,只是吹落了天边那昏黄的太阳,带给离别的人无边的寂寥,和无处诉说的凄凉……

    我仰起头,咽了咽口水,没有向前,也没有往后,在原地站了很久,再次喃喃唱起那首歌:“分开时难过不要说,如果被你一笑而过,还不如让你选择想要的生活,分开后我会笑着说,当朋友问你关于我,我都会轻描淡写仿佛没爱过,其实我根本没人说,其实我没你不能活,其实我给你的爱比你想的多……”

    宋念歌在一旁轻声安慰着我,我苦笑着,直到惊觉另一个焦急的身影向这边走来,我们打了个照面,他表情痛苦且无比紧张的向我问道:“黎诗走了?”

    我坐回到长椅上,双手按着自己的额头,看着眼前谢顶肥胖,欲哭无泪的男子,满腹的心思,道:“如你所愿,她走了!”

    ——……——……——……——……——

    录了这首《其实》,想听的进群264684194,最近有些感慨,一些想说的话,写在书评区置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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