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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除暴安良土地庙

    现在虽然是仲春时节,天气已经不再寒凉,但是夜间的湿气依然很重,总要盖些薄被或毯子来御寒。

    一间土地庙。

    “你快放开她!”一个六七岁的男孩跑了上去,咬住一个二十七八岁的汉子的胳膊,汉子吃痛回过头,一个后蹬脚,将男孩踹翻在地,男孩穿着灰蓝色的简陋的衣服,身上都是残破不堪的漏洞,虽没有多少补丁,不过还能遮羞蔽体。

    男孩儿嘴角流着血,刚才翻倒在地时,后脑勺撞到了一块石头,男孩儿本能地摸了摸发痛的后脑勺,黏糊糊的,后脑勺流血了,不过人的颅骨的质地是非常坚硬的,骨头并没有被磕破,只是一些皮外伤,不过因为刚才被一脚踹到胸口,到现在都还闷得要命,七荤八素的,头晕得很,这几乎不是一个六七岁孩子该能承受的。

    不过男孩子站了起来,再次冲过来。

    “你们还愣着干啥?把他拉开,给我狠狠地打,往死里打,反正也是有娘生没娘养的野孩子,贱命一条,打死了,若官府追查,我一人担着。”

    话虽这么说,其余两个人依然没有想把打死,只是把他拉过来,一人按住肩部,另一个人没命地狠抽他的嘴角,“臭乞丐,是不是不想活了!”说完,又是几巴掌,男孩子似乎也不对生抱有希望了,或者是他年龄太小,对生死的概念还很模糊,虽不知死的可怕,但总应该怕痛吧,男孩子连痛都不怕,将嘴里的血液混着唾液一起喷了出来,喷了对面男子一脸,还有一颗侧牙也蹦了出来。

    三个男人虽然年龄比较轻,不过穿衣像土匪,一脸横肉,生的又像坏人,是那种望而生怵的长相,明显压在女孩儿身上的男人是老大,起码是这三个男人中的老大,那个老大将女孩儿的衣服层层剥掉,男孩子忍着嘴角的巨痛,大喊:“救命啊!救命啊!”

    “现在是黑夜,又离居民区这么远,你喊死了都没有用,他奶奶的!”一个小弟又给了男孩儿一巴掌,男孩儿被打翻在地,男孩儿感觉手旁有硬物,再探了探,是一把砍刀,男孩子想起来了,这是他每夜和女孩儿在此栖居时,用来砍干柴烧火用的,锋利的很,男孩子是一个乞丐,虽然年纪比较小,但经常和别人打架斗殴,尤其和同类抢食时,免不了出手,因此又不少的打架经验,他静了静,然后一刀砍在了对面男人的脖子处,男子顿时没了力气,捂住脖子急急后退,不过他怎能捂得住,一个脖子被砍了一半深,鲜血粗粗地往外流,不一会儿男子就躺在地上不动弹了。

    另一个见状,虽然腿吓得有点儿软,但还算不傻,左手用力将男孩儿摁倒在地,右手按住男孩子拿刀的右手,嘴里喊着:“老大,梆子已经死了。”

    “我又不是瞎子,我看不见啊!今晚吃了亏,必须拿这女孩儿开刀。”其实他根本就没有打算放开这女孩儿,其实梆子不死,他也势必要侵犯这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儿,女孩儿被他剥的只剩下一个肚兜了。

    女孩子长得挺俊秀的,不过此时什么粗俗鄙陋,不堪入耳的话都骂了出来。

    突然庙门外走进了近二十个人,原来是庞秋水一行人,庞秋水原本出山是为了去李家庄,探子来报,李诗鹤和李家庄的一位老刀客唐渊之间经常有书信来往,为了找到李诗鹤,只好“打扰”这位授业恩师了,希望从他口中得到一些消息,可是路途遥远,没有在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小镇,只好打算在这个土地庙暂住一夜,突然看到这么不堪的景象,庞秋水瞬时明白了事情的缘由,抽出佩剑,隔空飞刺了过去,正好插在那个头头的背部。

    “他妈的,哪个混蛋暗刺老子。”头头左手抽出背后的长剑,因疼痛,嘴里发出“咝咝”吸气的声音,这个头儿,因背上的伤只能慢慢地转过身,他先是看到了自己的剩下的那个小弟们儿,此人虽然仍旧按着男孩儿,不过肢体和表情都僵在那儿,面目呆呆地望着门外,头儿借着庙里微弱的火光,发现外面站了很多人。

    他明白了,刚才那一剑就是他们刺来的,头儿缓缓地站了起来,面向庙门外,他深知自己不是习武之人,只是普通的流氓地痞,即使外面的人也不会武功,也群殴不过他们,何况他们每个人都手提一把宝剑,分明是有艺再身,再加上刚才那一剑刺得四平八稳,刚夫还很不错的样子。立刻就被吓软了,“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各位大侠,饶命啊,我以后再也不敢干这种事情了,如果再犯,猪狗不如。”

    “恐怕你已经没有做猪狗的时候了。”庞秋水冷冷地说道。

    这个头儿又不是傻子,他当然明白庞秋水的意思,此时他身后的女孩儿已经穿好衣,站了起来,这个头儿仅剩的一个弟们儿也放开了手里的小男孩儿。不等庞秋水说第二句,小男孩儿跪着转过身,一刀砍在歹徒的左腿上,歹徒痛的“嗷嗷”直叫,但也不敢回手,咬着牙,骂了一句:“他祖宗的,真是狗娘养的。”声音小的似乎只有自己才能听得见,随后也跪了下来,不住地磕头,不过一句话也没有说。

    “你们是想死还是想活?”庞秋水语言依旧冰冷。

    “想活。”二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不能让他们活着。”小男孩喊道。

    庞秋水打断了小男孩的话:“今天我不想大开杀戒,但你们只有一个人能活着,你们自己决定吧。”

    “一个都不能留!”小男孩儿又喊道,小男孩跑到小女孩的跟前,女孩子握紧男孩儿的手,安静地看着庞秋水,脸上还残留着泪痕。

    歹徒的头儿说道:“杠子,不要和我争,我会给你老娘养老送终的。”

    “为什么是我死,我可什么都没有干,我只是看住了男孩,但我并没有做出一些猥亵之事,而且你刚才让我杀了小男孩,我并没有照做。”

    庞秋水明白了他们对话的内容,右手轻轻一挥,歹徒头儿旁边的佩剑飞了起来,抹在了歹徒头儿的脖颈,一剑毙了他。

    “我言出必行,你快滚吧,滚得越远越好。”

    另一个叫杠子的歹徒连扶带爬的一头栽了出去,渐渐不见踪影。

    男孩儿并没有跑过来向庞秋水说一些感谢的话,表情反而有些不悦,庞秋水知道他的心事,他是埋怨庞秋水刚才放走了一个人,女孩儿倒是姗姗地走了过来,虽然也穿着乞丐的衣服,不过依然掩不住漂亮俊俏的一张脸蛋,否则一个普普通通的乞丐也就不会招来流氓地痞了,原来这个女孩子白天就被人盯上了,直到晚上,远离市民,这三个人才动手,跑走的那一个也不是好东西,他想等老大结束后,自己再捡个漏,小男孩儿年纪虽小,心里像明镜似的,因此才埋怨庞秋水。

    “多谢各位搭救之恩,小女无以为报,愿为各位做牛做马。”静放察言观色,发现师父面带一丝微笑,静放就知道师父有大举动,然后借势轻声问道:“师父,你的意思呢?”

    “我想收这两个孩子做我的徒弟。”庞秋水捋了捋自己的胡须。

    静放虽然知道师父会有大的动作,没想到这么大,一时错愕,不过静放毕竟聪明,立刻缓过神,说道:“师父要收你们做徒弟,你们可愿意?”

    两个孩子也一时错愕,还是女孩儿年长几岁,心思转的快,立即跪了下来:“我愿意!我打扫洗衣做饭,样样都会,让我做什么都行。”女孩儿是实话,无论干什么,只要有吃有喝有住有衣服穿,就比做乞丐强,做乞丐,衣难蔽体,朝不饱夕,冬凉夏热,寒天,蜷缩一夜,热天,蚊虫叮咬一夜。

    男孩儿看到女孩子跪了下来,也双腿一屈,扑通在地。

    “我不会让你们干杂活的,我是想让你们学武艺,只要你们给我叩几个头,这师父你们就认成了。”

    两个孩子二话不说,连叩了八九个头。

    “够了,够了。”庞秋水道。

    静放和其他弟子都不明白,师父收徒一向严格,今天怎么会这么轻松。

    其实这要从庞秋水小时候一段伤心的往事说起,庞秋水从小就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母亲在他三岁时就去世了,后来四五岁的时候父亲也不知所踪,离他而去。从小在贫民窟长大的孩子,会比普通的孩子成熟的更早,他发现自己一个人靠着官方的救济粮根本无法生活,因为没有父母亲人,救济粮根本不会到他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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