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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敌

    崇祯二年,九月初五。

    王则之带着三万精锐由新平堡出关,东征去了。

    在他走后,他布置的所有安排开始发挥作用,整个大同府如同一座巨大的机器,有条不紊的运行起来。

    “大人,再走三日就到永邵不族人的驻牧地了。”

    永邵不族已经被林丹汗打残了,留在这里的是臣服王则之的永邵不族人。

    这些人跟了王则之以后,有茶叶喝,有粮食吃,有铁锅用,有盐巴吃。

    他们已经习惯于这样的生活了,对于王则之的队伍更是没有丝毫威胁和惧怕。

    带头引路的是叶赫人,纳禄。

    除了他没有人能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认清楚方向。

    他四处看了一下地势,返回来禀告道。

    “永邵不族人是咱们的人,不要惊扰了他们。”王则之下令道。

    “是。”传令兵领命,扩散命令去了。

    崇祯二年,九月初八。

    王则之的大军正式进入了永邵不驻牧地深处,这里的人认得王则之的旗帜,还有他麾下军士的装扮。

    这是因为,他们有些族人就是王则之麾下的编制兵。

    “远道而来的客人,你们一定口渴了,请品尝一下这里的主人精心熬煮的马奶茶吧。”当他们路过一个蒙古包的时候,这里的主人端着一碗奶茶走了出来。

    王则之下马,上前接过奶茶一饮而尽。

    “我们还要赶路,就不打扰此地的主人了。”王则之喝完奶茶,擦了一下嘴。

    “啊,那真是太可惜了。”热情好客的蒙古包主人,接过王则之喝光的茶碗,伸长脖子四下张望了起来。

    当一队蒙古军士路过的时候,他激动的挥舞起手来。

    “哎,哎,等等,等等,把这条羊腿带上,我的孩子。”这个永邵不父亲一边追赶,一边砍下了一条羊腿把他挂在了一个军士的马上。

    “阿布,我在执行任务,羊腿你自己留着吃。”那军士害怕的偷偷瞥了一眼王则之,慌忙把羊腿扔给了他的父亲。

    “这个孩子,那我等你回来吃啊。”父亲抱着羊腿看着队伍渐渐走远。

    王则之骑上马跟他打了声招呼,继续前进。

    “我一定得把他们活着带回来。”

    王则之环顾四周,看着一张张军士的脸,这些人都是父母的孩子,孩子的父亲,他不能让这些人全都死在辽东。

    永邵不驻牧地内的族人都是王则之的人了,在这里行军没有任何危险,可以说一路畅通无阻。

    崇祯二年,九月十五日。

    王则之向北绕道,再到东,到达了原察哈尔部的驻牧地。

    在这里仍旧驻牧着大大小小的部落,这些部落大部份已经投靠了皇太极。

    王则之不想打草惊蛇,他在潢河流域边缘驻扎下来,把小六子的兵马派出去,查探察哈尔部的情况。

    一是查探这些部落里的情况,二是寻找出一条安全的路径继续前进。

    战争打的就是后勤,没有现代的道路及交通工具,出征在外,一切就变的无比艰难起来。

    因此王则之不得不小心。

    幸好,他提前布置了足够多的补给点,要不然光是这些兵马每日几千石的吃食都会成为一个巨大的问题。

    除了粮食和马料,王则之还布置了很多火炮。

    总共有三十门红衣大炮,一百门弗郎机炮,还有弹药辎重。

    这一路不光是要车马拖拉,遇到泥洼难行之地,就得完全靠人扛着走。

    如果不是这些火炮辎重拖累了行程,他早就到察哈尔驻牧地了。

    眼下又是夏天,酷署难耐,不单单是军士们需要歇息,就是战马也有些吃不消了。

    王则之驻扎的地方刚好有一个补给点,队伍中负责做饭的厨子们立刻行动起来,开始埋锅造饭。

    王则之的军中,有管万人的营总,管千人的连总,管百人的排总,管十人的班总。

    每个班总手里都有一辆马车,用来装载辎重粮草。

    除此之外,每个排都配有一支十人的后勤队。

    这些人也是提前送到补给点内的,他们在补给点的时候就负责看护补给点,大队伍一到,他们补充到队伍当起了后勤兵。

    这是编制兵以外的必备兵种。

    平时做饭,喂马这些事儿就是他们在做。

    后勤兵们忙活起来,开始做起饭来。

    不多时,香气弥漫,军士们吃的伙食就做好了。

    王则之放在补给点里的粮食有面,有米,有肉干。

    依王则之的安排,用肉干或猪肉皮熬煮肉汤,再用面做一些吃食放到里面煮,每个军士吃一碗热乎的,既能补充体力,又很舒服。

    这些干肉储藏良好,约可放置三个月左右。

    磨好的面和米,只要没淋雨水,放置在干燥处同样能储藏三个月左右。

    在军士们安营扎寨的时候,后勤兵们已经做好了吃食。

    各部将士,由自己所属的排总们带领着,排队领取伙食。

    “嘶溜~啊,这有点羊肉泡馍的味道啊。”王则之吃了一碗热呼呼的肉汤煮面片,舒服的躺在了铺好的皮毛上。

    “嘿,面片就是面片,跟馍馍比不了的,下回我就跟您做个馍馍吃。”王则之的厨子笑着说道。

    “做馍馍太麻烦了,下次做个大饼给我泡吧。”

    做馍馍确实太麻烦,得和面,发酵,还得蒸,还是做大饼更容易一些。

    当晚,王则之大帐外的篝火处,王则之、杨国、小六子三人围在一起,火光不时闪耀,照在三人脸上。

    “现在挡在咱们前面的是克什腾部万户,原属虎蹲兔麾下,现在已经归降了皇太极。

    所以,在他们部落有一些金人骑兵看着他们,如果咱们要前进,就必须铲除此部,而且不能使消息泄漏出去。

    要打,就必须以雷霆之势,击溃他们,不给他们丝毫反应的机会。”

    “末将麾下哨探探得,克什腾部首领在此大营内,他麾下的精骑有八千余人,其余从属族人有三万余人,另外还有数百金人骑兵。

    在这三万余族人当中,有很多青壮,目前不知他们是不是战士。”

    小六子说道。

    “末将听闻这索诺木乃是克什腾部首令,此人是虎蹲兔麾下一员猛将,作战骁悍,经常劫掠我朝边塞。”

    杨国说道。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我们就当他们也有三万人,现在布置一下战术。

    我决定明日寅时全军开拔,将火炮布置在他们的西面,我方轻重骑兵交叉突袭,借着火炮的掩护,从南面发起进攻,我带着火铳兵坐镇东面,堵住他们东进报信的路径。

    炮响之时全军出击,一举击溃他们,并把他们赶到漠北的喀尔喀部。

    他们一进入喀尔喀部的地界,我们就退回来,收拢俘虏押运回去,大军继续前进。”

    “得令。”

    “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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