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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平和的心

    其实,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这是一个忙忙碌碌世界上所人的最大追求。现在的毛玉龙,就实现了所有奔忙在这个劳碌世界上最大愿望中的第1条,睡觉睡到自然醒。

    夜很静,由于睡得早,所以醒就早,毛玉龙躺在梆硬的床板上,单薄的褥子咯得浑身生疼,这时候他才开始彻底的怀念席梦思的好,也再不抱怨那东西会睡弯了自己的腰了。但可惜,在这个地方,在这个年代,他再怎么想也得不到了。

    这就是人的通病,轻易得到的东西,往往就是各种抱怨这件东西的各种各样的错,而一旦得不到或者是曾经有过却失去了,那怀念的却又都是各种好了。

    裹紧身上几乎没有棉絮的被子,由于动了下,就感觉各种漏风,各种热量的散失,就更觉的冷。

    南方和北方冬夜里的冷是绝对不一样的,北方的冷因为有火炕调温,反倒是一种舒适。而南方的冷却是深入骨髓的颤抖。现在毛玉龙真的盼望天色早点放亮,自己好去外面取取暖。

    其实,毛玉龙也知道,自己不该抱怨,那样会让自己羞愧无地的,因为就在邻屋子里的床上,躺着娘和小妹,他们将被褥都给了自己,就躺在梆硬的木板上,身上只有一床破棉絮,补丁摞补丁的,虽然浆洗的干净,但却坚硬如铁了。

    本来自己不敢享受这样的待遇,但自己是家里的唯一男人,是一家子的希望,就应该享受这种待遇。想一想偎依在娘的怀里,睡梦中都瑟瑟发抖但非常懂事的小妹,毛玉龙就想哭。

    盯着床头上的沙漏,希望他能早点报时。

    盯着这个沙漏,就如同盯着以前叫醒的闹钟一样,但在那个时候,叫醒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但这个东西却对他非常重要。因为他会提醒自己,新的一天开始了,新的尔虞我诈,新的竞争进退开始了。

    而现在的沙漏,也没有叫醒的功能,更没有叫醒的意义,不过是一种习惯罢了,没有了它,心中就没着没落的。

    当小小的沙漏里最后一粒沙子掉落的时候,毛玉龙的耳朵里似乎听到了那粒沙子的翻滚的声音。毛玉龙翻身坐起,习惯性的伸个懒腰,将僵硬的肌肉舒活起来,再趴下坐上20个俯卧撑,身上就出了一丝细腻的汗珠。

    再想多做两个,却是腿酸臂疼,只能无奈的摇摇头。前世的时候,为了保持在白天奔忙奋斗,也是为了躲避那直接能让人变成赤贫的医疗费,毛玉龙锻炼出来了一个结实强壮的身体。而现在这个小身板,只有不过15岁,南方人本来身体就瘦弱矮小,这个家又因为贫困,使这个小身体营养不良。如果像以前那样每天早晨做100个俯卧撑,这个小身板就废了,还是循序渐进吧。

    看了一下窗户,却发现似乎今天亮的比往日早,就在窗户透进的微光里,穿上了短衣,然后在地上找到鞋子穿上,走出了这间简陋的卧室兼书房,拉开中堂的房门。

    结果却让毛玉龙一愣,感情不是天光提前放亮,而是天启三年的杭州,迎来了一场降雪。

    南方的降雪和北方又不一样.北方的降雪,雪片大如席。而南方的雪,就如南方人的性子,弱弱的,如米粒一般,嗦嗦的下着,就在人不知不觉里温柔的铺满了房屋街道。

    但刚开始的时候,落到路面上街巷间就化掉了,被温暖的地气一蒸,就变成了让人讨厌的泥泞,沾满行人的鞋子袍角。只有下了半日之后,才开始有了一片让人赏心悦目的白。

    穿城而过的河流上的小桥,经过一日的雪,已经铺满了洁白,但桥下的流水依旧在缓缓的流动,没有了夏日的碧绿或者是秋日的青蓝,现在左右河堤上的白雪相映衬着,是一种深沉的黑色,摇曳着河里的水草,缓缓的无声无息流动。

    由于这场难得的雪,会让整个杭州城文人士子,开始莫名的躁动起来,呼朋引伴,寻找着古圣先贤的足迹,踏雪寻梅歌咏一番。

    当然,这都是世家大户公子哥们该做的,因为他们实在是有那闲情逸致的闲。

    下雪了,院子里是静悄悄的白,连小黄都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毛玉龙可不想什么小院残雪的意境,他就知道,现在不将雪清除干净,等太阳上来,就是满院子的泥泞。

    在墙角拿起扫帚,开始清扫积雪,南方的雪不厚,虽然还在稀稀疏疏的下着,没有停的意思,但也大不起来。

    一下一下慢慢的扫,也享受这种悠闲。

    其实,毛玉龙和所谓的伯父毛文龙,还有那个壮烈了的老爹毛文坤,根本就是两个世界上的三个人,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集,即便查遍家谱,也是八竿子打不到的两个血脉。都是2001年的那场来的以往早一些的雪天,一个不着调的旱雷,才让三个人走到了一起。和战死的毛文坤成为名义上的父子,和现在正在皮岛辽东苦苦支撑的毛文龙成为叔侄。

    当然,毛玉龙来到了这个世界,也就和这个末路的大明,还有有些人,就有了交集,也不知道是好还是坏。

    是好是坏都不重要,在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毛玉龙没有突然改变身份和时空的震惊和恐惧,当然也没有能够重生再来一次的狂喜,有的就是平淡的接受。

    非要说有点改变,那就是改变了毛文龙原先上进的心。其实,上进心也可以理解为争强好胜,结果就是累死累活的忘记了享受生活。

    所以,毛玉龙决定,自己一定要改变原先风风火火的性格,努力的将自己的生活节奏变慢,慢慢的适应这个时代,慢慢的品味这难得的老娘小妹的温馨,慢慢的看这事态冷暖变迁。而就在这种慢的节奏里,获得他从来没有过的体验。

    落雪的声音是那么的美妙,远处街边小溪里流淌的水声,是那么的让人心情舒缓,早起的鸟儿有下没下的鸣叫是那么的悦耳,身后娘疲惫的脚步是那么让人感觉安心。

    “龙儿,这么早起来对身子不好,以后要改改,正是长身子的时候,伤了底子,就是一辈子的事情啦。”

    毛玉龙就停了手,就拄着扫帚,将下巴放在手背上,笑眯眯的听娘的叨咕。

    吴语侬音是那么的好听,再加上一份关爱,听在耳中养在心坎里了。

    看到儿子这样,娘就无奈的笑笑摇头,去厨房生火做饭了。

    儿子原本就是一个平常的人,自己用祖传的五亩水田,才换得了他一个上族里学堂就读的机会。因为是孤儿寡母,总是被同族子弟欺负,先生也不怎么待见。一天读书回来,不是被同学兄弟打的满身伤痕,就是被先生将手掌打肿。

    也正是这样,他就更加厌烦求学,学习成绩总是拖后的。但这个孩子就是孝顺,因为自己的坚持,所以每日依旧勤勤恳恳的学习,但毕竟性格偏于愚钝,总是学堂里成绩最差的。

    但是,在一次被族中的子弟欺负之后,一向温顺乖巧的他,突然爆发了他骨子里的倔强,发起了反抗。

    对于孩子们来说,这一次反抗,就如同一种战争,当然,最终的结果依旧是势单力薄的儿子,被人打到昏迷。

    自己卖了老母鸡,换来了两副廉价的中药,才将昏迷中的儿子救过来。

    也可能是老天眷顾,昏迷的儿子在醒来之后,就彻底的变了样。不再如原先那样沉闷的倔强,待人接物随和起来,对学业也不再厌烦,而是将书本抱在怀里睡觉。

    这样的改变,娘不认为是老天的恩赐,而是认为逆境让自己的儿子变得刚强,在他看来,这是儿子懂事了,最终明白了那句千古的名言,万般皆下品,只有读书高。理解了自己的苦心,孤儿寡母要想在这个族群里生存,在这个社会里出人头地,就必须读书,走上仕途。

    上进读书了,脑袋也就开窍了,在族学里,每次考试都考个中上,而且还在不断的上升,这很让自己扬眉吐气了一番。虽然有各种各样的流言蜚语,娘就认为,那不过是那些被儿子比下去的人的嫉妒,根本就不值一提。。

    而更让他欣慰狂喜的是,儿子再接再厉,历经几次考试,磕磕绊绊的竟然获准参加童子试,一旦考中了,就是秀才了,而一旦中了秀才。虽然不算一步登天,但也已经出人头地,就连见县尊都不再跪拜了。而后就能获得乡试,要是再中了举,那就踏进官场一步了。虽然自己也心中没底,但当娘的谁不愿意将自己的儿子往好里想。

    今日是放榜的时候,赶紧的做饭去看榜单,若真的中了,那自己的苦日子就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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