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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9章

    钱钟书《围城》写过,一个赶驴人在驴的前面放一把青草,驴始终自己吃不到青草,等主人高兴了喂它一口,来折射出老板对员工的态度,人性如此,这也是心理学的一种表现。

    一辆法拉利跑车停在城江公安局门口,一名阳光帅气的少年从车内钻出来,身穿一件蓝色花格子衬衫,灰白牛仔裤,一双白色球鞋。

    “少爷!”司机摘下墨镜,“那我走了哦。”

    “去吧!”

    语毕,法拉利一个转弯绕回去,带起路旁泥水溅到路边的白桦树上。

    少年男子名叫叶子卿,他父亲是恒天集团的董事长叶恒,是城内数一数二的富豪。

    叶子卿明显就是富二代,他虽然衣食无忧也不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那种公子哥,相反为人很低调,做事努力。

    由于他是他家唯一的一个男孩子,叶恒想要他继承父业,从小规划好他的人生,高中时让他学理科,特别是生物,希望他大学攻读生物系因为恒天集团是烟草公司。

    换一句话说,希望他能种出比当下更好的烟草。

    叶子卿高中学了数理化,发现自己根本就不喜欢理科,这是他最后悔的一件事,后来他懂得了做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肯定是做不好的,去做自己做不好的东西浪费时间,浪费呼吸,浪费生命,毫无意义。

    他一直对心理学感兴趣,上大学时候,不听父亲的话,报考法学院攻读放罪心理学。

    为此还和他父亲吵了一架,犯罪心理学窥探人性中的黑暗,要有多变态有多变态,面对这样扭曲的人格,自己内心必须得强大,他怕孩子为此会恐惧。

    叶子卿始终坚持着自己的想法,他的梦想不单单窥视人性黑暗,并且扭正那些扭曲的人格。

    面对前面这座公安局大门,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他是来实习的,只要脚迈入这座大门,他将离别学校,与社会接轨。

    于是他整了整衣服迈步向公安局走去,此时一名女孩站在他身旁合上雨伞,用左手甩了甩伞上的水,水溅到叶子卿的身上。

    叶子卿观察着女孩的举动道:“左撇子吧!”

    “是又怎么样关你什么事?”

    女孩匆匆打量了一眼叶子卿向公安局内跑去,叶子卿在后面笑着跟进去。

    刚进门一名保安上来问道:“有事吗?”

    “你好,我是刚来的实习生,我是来找林云,林队长的。”

    保安上下打量了他一眼道:“跟我进来。”

    在保安的带领下,他进入公安局内部,几名青年男女各自忙碌,一袭警装阳光帅气,叶子卿无比羡慕,希望能快速穿上这身警装。

    保安在一名便衣男耳旁小声说了两句,叶子卿注视着他,他一定是林队长。

    中年男子抬头看了看叶子卿,黝黑的瘦长的脸旁上始终保持着严肃,看到叶子卿没露出笑容,甚至坐在那里丝毫没有一点动作。

    叶子卿忙上去想要握手对他笑道:“你好林队长,我是新来的实习生叶子卿,主要攻读犯罪心理学。”

    他上下打量了一眼叶子卿冷冷道:“犯罪心理学有什么用吗?警察办案找证据推理抓人。”

    “从今以后你会明白心里战术的作用。”

    “是吗?那么请你仔细看看我,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叶子卿看着他道:“你四十多岁,至今单身,你内心善良温柔,体现出一副冷血无情的样子来遮盖你内心的脆弱,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但是你这样很难找到女朋友的。”

    “别以为我会夸你,我叫你滚,你可以随时滚蛋。”

    “一身肌肉反正我干架干不过你!”

    两人说着,办公室里所有人都看着两人,叶子卿没理会他们,扫视了一会四周围,办公室内靠窗有一个空位置,不用问这是叶子卿的位置。

    叶子卿走过去,旁边坐着的女孩恰巧是那位左撇子,在女孩的目光注视下他拉开了座位。

    他冲女孩子笑笑,女孩子小声道:“你好我叫蓝晓晓。”

    叶子卿笑了笑,这女孩要比林云好很多,一看女孩就是生活乐观,父母健康热情开朗的那种性格。

    再看看她的桌面上,有着各种铅笔擦,还有画像草稿,电脑模糊人像片,八成是一名画师实习阶段在练习作画。

    不过年纪轻轻的小女孩干这个实在可惜,面对冰冷的尸体,有些恐怖,胆子要大,因为这里是重案组。

    此时办公室内电话铃想起,一名男子去接对林云道:“林队东林区那边发现一具女尸,有人来报案。”

    “走去看看。”林云急转眼看了叶子卿与蓝晓晓,“你们两个实习生也跟着去。”

    啊?

    蓝晓晓与叶子卿相互对视了一眼,叶子卿感觉有些苦逼,这和他想象中的差距很大,他以为刚来上班实习会有一个欢迎大会,所有同事为他鼓掌,为他歌舞,吃一顿好吃的。

    这屁股刚落下还没坐舒服就要跟着去。

    心理有些苦恼,跟随着他们到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东林区这边算是城边,附近稀稀疏疏有几个村落,与市区比起来有些安静。

    尸体躺在湖边的石桥下,石桥右边是一座竹林山,左边是一个村庄,这桥是通往竹林的桥。

    一队人马快速到尸体旁,叶子卿以为蓝晓晓看到尸体会做出一些不适的反应,没想到她竟蹲在尸体旁开始为尸体画肖像画。

    倒是叶子卿见到尸体,开始反胃捂着嘴巴想到一旁呕土,林云回头看着他,他忙松开手靠近尸体。

    “不行就别干了!”林云冷冷地道,“最好不要勉强。”

    叶子卿没说什么,看着这具长期被水泡过,膨胀的尸体,现在看来完全就像是一个胖妞,身体被泡得发青。

    其他人勘察周围情况,叶子卿鄙视了他们一眼,这尸体至少被在水中泡了一个星期左右,一个星期死的人,现在勘察周围现场明显就是徒劳。

    第一杀人犯杀人很仔细的操作,如果故意留下线索凶手不会抛尸到湖里。

    其次,这几天连续下雨,有线索早被雨水冲刷干净。

    倒不如多花一点时间在死者上下功夫。

    “林队。”蓝晓晓停下手中的画笔,“你看”

    林云看着画再看看一旁的青年男子道:“小李这不是八天前失踪那女孩吗?”

    青年男子点点头道:“是啊。”

    死者杨芳,本市区人,普通员工家庭,今年24岁是一名初中教师,至今单身,家庭和睦,性格开朗左邻右舍见了都会打招呼,社会关系良好,可以排除仇杀。

    她身上衣着还算整齐,没有撕裂痕迹,红色钱包里有一张信用社银行卡,三百五十块七毛,放得有顺序,可以排出劫杀与奸杀。

    这是刚才那位青年男子的报道。

    所有人都很诧异,在沉思之中,叶子卿观察到尸体锁骨上纹着勾股定理。

    这一定是数学老师吧?

    法医正在检查着她的尸体,几人转身到一旁,环顾四周,桥与这里大概有五米高的距离,湖水岸边都是一些尖锐的小石头。

    死者脖子上除了有细小的红圈外什么都没有,是被人勒死的。

    林云点燃一根烟问一旁的小李道:“都死了七天了,很难找到线索,更何况尸体被水泡过,周围有什么线索吗?”

    青年男子摇头,青年男子名叫李荣,是林云长期以来的助手,能被林云用的人肯定有一点能力的。

    “死者身高,体重呢?”叶子卿忽然问道。

    李荣疑惑地看着叶子卿道:“身高172,体重75公斤。”

    “说明凶手是男的,从桥上面到这里是斜坡,杂草石头比较多,从尸体身体来看,没有其他伤口,说明凶手杀人以后扛着或背着抛尸到湖里面,如果是一个女孩面对这么高这么重的尸体,要么直接拖着着尸体,要么推下来,这样尸体身上就会有伤口。”

    “万一尸体来自湖对岸呢?还是这种解释吗?”林云吐了一口烟看着叶子卿问道。

    “湖对岸除了很高的杂草以外还有什么呢?死者吃多了跑那里去?”

    “有一点意思小伙子。”

    叶子卿想了想这是算夸奖他还是怎么的,面对林云这种人就得像他一样冷酷无情,和他一起来遮盖内心的脆弱。

    一名中年法医上来对林云道:“林队死者的上牙不见了。”

    上牙?

    很多人一脸懵逼,凶手就是冲她的一口牙齿来的,死者牙齿漂亮吗?如果为了一口牙齿杀一个人真是小题大做,每个牙医院都卖着牙齿吧。

    要有多漂亮就有多漂亮。

    “凶手为了牙齿?”李荣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也真奇葩这么多年来还真第一次见。”

    “不,凶手不单单为了牙齿并且满足心理上的欲望,凶手男的,对女人有一种嫉恨,或者说女人中的一些特点非常嫉恨,这也是心理罪上的一种凶手。”叶子卿解释道。

    林云则低着头道:“别什么都往自己脸上贴金行吗?”

    叶子卿摇头叹了一口气:“爱信不信,我告诉你,现在徘徊在这具尸体上没有必要,凶手还会在犯案的,因为像死者这样的人还多了去。”

    林云一把拽住叶子卿的衣服,一脸愤怒,做出要打的姿势,很多人上来拦住。

    “小伙子,什么叫凶手还会犯案,什么叫像死者这样的人还多,说得这么轻巧,视生命如粪土你是一个警察吗?你有什么资格站在我面前说话,信不信我打死你?”林云怒目圆睁气得他黝黑的脸多了一抹红。

    “我还是实习生,我没说过我现在是一名警察啊。”叶子卿不屑一顾。

    林云放开叶子卿的衣领,沉了沉气,他知道上面局长已经交待过,这小子是林恒的儿子,让他注意一点。

    如果换作其他人林云保证打得满地找牙,这小子一来就如此嚣张,更可怕的是好像这小子看穿自己的内心,自己的人生秘密他都知道一样。

    “要不是上面局长交待过,我早让不滚蛋!”

    叶子卿没说什么。

    少时,林云命令收队,这个案子当然还要继续查,他这是在与叶子卿打赌,如果真像叶子卿说的还会继续有命案发生的话,说明叶子卿还有一点用处,不是胡说八道,如果不是那样的话说明叶子卿就是拿着一个毕业证来混日子的,像他这种人林云见得多了。

    收队回去下班,公安局包吃住,刚来实习工资不高一个月就3000块,这点工资在这种一线城市算低的了。

    如果你去相亲说工资就3000女方肯定会有拒绝的想法,所以男同胞们送女孩子礼物最好送口红,她吻别人的时候自己至少有参与感。

    食堂打饭的时候,李荣,蓝晓晓以及其他人都向叶子卿围着过来,对于这个新来的实习生十分好奇。

    敢用这种口气与林云说话。

    李荣看着叶子卿笑道:“兄弟我真佩服你敢用这种口气与林队长说话。”

    “像林云这种人就像我说的表面冷血来遮盖自己内心,对于这种人用这种口气与他说话他才会舒服,他自找的。”

    “我三年前刚来的时候他也是这样后来慢慢的对我态度好了。”

    “你呢?”叶子卿转目看向一旁吃饭的蓝晓晓,“我敢赌林云对你态度和我们不一样。”

    她可爱地吞了吞面条道:“对,对,他对我说话很客气的,你怎么知道?”

    叶子卿笑了笑道:“你们谁了解林队呢?他不来食堂吃饭?”

    “我说林队很少与咱们接触,很少说话,说话也是工作上的事很少说他生活,他每天下班以后要去健身,然后才来吃饭的。”

    “倒霉刚来第一天就得面对这样的案子,好歹有个欢迎会吧。”

    “苦日子还长着呢。”李荣拍了拍叶子卿的肩膀,“加油。”

    蓝晓晓喝了一口水道:“吃饭别说案子,想吐。”

    “今天我看你没有什么反应啊!”

    “那是我忍着的,虽然学校让我们画各种各样模糊不清的尸体,但没有今天这样恐怖。”

    “你意志还挺强的嘛。”叶子卿赞扬,“你来实习多久了?”

    “你怎么知道我实习?”

    “一看就知道,今晚我请大家去吃饭啊,最好现在别吃得太饱哈哈………,你们给林云打一个电话。”

    所有人围在食堂上鼓掌称好,第一天来实习前提要和同事打好关系,要给他们留下好印象,请一顿放也算是这两方面上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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