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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蠢蛋

    所谓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更何况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呢!

    男子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睁开眉下眼,紧咬口中牙,虎虎生威,挥动手里的大马刀,朝着花百川猛然劈砍过来。

    花百川眯眼盯着男子,心想这些人不愧是狗腿子,当真是忠心耿耿,没想到还真有不开眼的。既然如此,那就不能怪他手不留情,杀鸡儆猴,以儆效尤了。

    神色陡然一转,目光冷冽,气势如虹,手中落日枪顺势挑出。

    锵!

    毫无意外地,落日枪将男子的大马刀拦截下来。

    而这大马刀质量实在太差,和落日枪明显不是一个档次的兵器,再次横断成两截。

    花百川迅速变招,完全不给男子一丝一毫的机会,即便是喘息愣神的机会也不给,落日枪首先从他的臂膀划过,旋即枪锋一转,一把将其击飞。

    花百川的枪法极好,先前对付这些人时,手中的落日枪并未伤害他们,此刻,却是不在留手。

    就如这一枪,几乎削掉男子半条臂膀。

    只见男子倒地不起,口中惨叫不止,臂膀处鲜血不断涌出。

    其余人见状,一阵毛骨悚然,栗栗危惧,后背更是冷汗直冒,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花百川面色冷峻,一挥长枪,枪尖直指众人。

    此时无声胜有声,他没有说话。

    枪尖有血珠适时落在地面,众人瞧着,仿佛落进了心里,让人心底止不住发颤。

    要不, 还是退开吧!

    反正也打不过,徒做挣扎罢了,最后结局都一样。

    现在退开的话,至少不用流血,那长枪真不是吃素的,捅在身上绝对很疼。

    一种自求多福的眼神,看了晕厥的丁凯一眼后,不约而同地,众人立马退散开来。

    也不知先前那名狗腿子,给丁凯服下的什么药丸,其药效甚快,他那被花百川削掉的臂膀,鲜血早已不在外流。

    花百川走至丁凯近前,附下身子,旋即伸出右手,在其身上几个穴位处点了几下,就见得丁凯缓缓转醒过来。

    丁凯睁开眼,入眼一看是花百川这小子,登时险些再次晕厥过去。

    花百川岂能如他愿?

    迅速出手,再次在穴位上点了一下。

    丁凯怒火中烧,目光无与伦比的怨毒,死死的盯着花百川,即便是将这小子大卸八块都不能抚平他心中的恨。能解除他心头之恨的,恐怕唯有饮其血,食其肉,啄其骨,方可。

    杨堇汐这时走到近前,狠狠的踹了丁凯一脚,逼问道:“卑鄙小人,快说,解药在哪儿?”

    丁凯一时疼的龇牙咧嘴,目光迟缓地看向杨堇汐,顿了片刻才明悟过来,她这是在找他索要五日断魂散的解药。

    想到这解药, 一时间里,他心里豁然开朗,原本阴暗至极的心情忽然变得明亮起来。

    遂狞笑着道:“怎么?你想要解药?”

    杨堇汐愤懑,用一种你这不是废话的眼神凝视着丁凯。

    丁凯咧嘴道:“解药不在身上,在青阳寨内,你若是想活命,只能青阳寨取。”

    青阳寨是他的大本营,那才是他真正的地盘,一旦到了那个地方,真正是他说了算,典型的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杨堇汐自然清楚这点。

    但令人矛盾的是,这偏偏又是她活下去的唯一办法。

    她还剩下四日的时间,这四日时间恰好可以抵达宣州,不过中途需得马不停蹄的赶路才行。

    倘若她赶到家里,家里救治不及时,找不到解药的话,那么等待她的,将是香消玉损。

    杨堇汐当然不想香消玉损。

    她才芳龄十五,正值豆蔻年华,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没有完成。

    比如登天底下最高的山,骑天底下最快的马,喝天底下最烈的酒,吃天底下最辣的菜,玩天底下最快的刀,杀天底下最狠的人……

    所以她才会之身一个人出来闯荡江湖。

    万万不曾想,江湖险恶,人心难测,初出茅庐,见识浅薄,遭人毒害,即将命陨于此。

    杨堇汐一阵沮丧,心想,或许这就是自己的命吧!

    她看向花百川,心里矛盾不已,一阵天人交战。

    一方面,他希望花百川能一同前往青阳寨,毕竟实力强劲,多了一分保障。但另一方面,又不希望他去,害怕此行枉送了性命。

    ……

    花百川自是不忍杨堇汐毒发身亡,香消玉损。

    在说服杨堇汐后,两人随同丁凯一甘人,快马加鞭的赶往青阳寨。

    花百川选择去青阳寨,也不是头脑发热,除了对本身实力的自信以为,另一依仗就是丁凯,以丁凯为筹码,他并不觉得自己换不回解药。

    丁凯浑身是伤,被那些狗腿子轮换抬着赶往青阳寨。

    他的身体虽然疼痛不已,但眼下他这心里却是一点也不疼痛,反而乐成了花儿,极为愉悦。

    何至于此?

    自然是因为花百川!

    在他看来,花百川这小子就是个十足的蠢蛋,蠢货!

    很明显的事情,谁都知道此去青阳寨无异于羊入虎口,但他偏偏还选择去,这不是蠢蛋是什么?

    蠢蛋!

    天底下最蠢最蠢的蠢蛋!

    只有这样蠢蛋的人,才会做出这般蠢蛋的选择!

    丁凯真不知道这小子到底哪儿来的自信,反正换做是他,他必定不会做这样的选择,哪怕用刀驾到脖子上,他也不会做这样的选择。

    所以,一想到到了青阳寨,这小子就得为自己的蠢蛋行为付出代价,他的心情自然说不出的愉悦,美妙。

    青阳寨扎根盘踞在常陵山上。

    那酒招子的位置,正是处于常陵山山脚之下的官道路旁,丁凯等人,偶尔来次白吃白喝。

    此官道乃是毗邻几个郡县城的交通要道,极为重要,时常有商人,镖局来往。

    为此,也时常受到青阳寨的打劫夺舍。

    常陵山地势险峻,青阳寨扎根于此,自然是看中了此地易守难攻,这一独天得厚的优势。虽不敌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但也相差无几。

    郡主曾多次派人围剿而未覆灭,常陵山这易守难攻的地势,自然占了很大因素。

    有着丁凯这样一位领路人,一路上自然是畅通无阻。

    他作为青阳寨二当家的独子,整个青阳寨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不少人瞧见重伤的丁凯被人抬回来,无一不是满脸疑问,难以置信的神态。

    “谁敢将这小祖宗伤成这样?”

    “狠人,那人绝对是个狠人!”

    “别站着了,赶紧去汇报二当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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