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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章 第二滴血,炮王遇水鬼

    林乱站在繁华的砖石大街上,面带微笑。

    这次随机穿越运气不错,不是龙潭虎穴,也没有惊心动魄的场面。

    眼前的房屋形状和人的穿着打扮,他很明确,是古代。

    林乱对历史的了解最多是课本和课外读物,影视剧看的不多。

    不过看那些羽扇纶巾的公子哥,穿着绫罗绸缎,而贩夫走卒们都是粗布麻衣。

    衣服以黑白为主,偶尔有带颜色的,那些人身边都有随从,前呼后拥。

    街上也有女人,基本上都穿长裙。

    时不时有吆喝声,没有飞沙走石的妖怪,也没有浴血厮杀。

    看起来很容易,不论是什么年代,不论是什么地方,光看这平安和谐的市井生活,凭借小宇宙中带的物品,在这世界应该可以活得不错。

    林乱看着左手掌,印记还在,能感觉到天罡在吸收什么。

    难道是这个世界的空气不同,林乱的鼻翼动动,似乎空气更清新些。

    可能是工业还没有大发展,所以污染源少。

    林乱看他人买卖,用的是铜钱,还听到有人说银子,心想好在不是魔法世界,货币也不成问题。

    正边走边看,远远过来个胖大个,一米八多,腰估计比林乱粗一倍。

    此人裹着头巾,穿着绿袍,青色腰带,脚上是土黄色靴子,走路那架势像个螃蟹。

    后面追着个背着捆棍棒提着药箱的中年男人,招手喊着。

    “鲁提辖且慢,待小人讨回钱便同去。”

    胖大个脾气不小,脚步不停,衣袖一甩。

    “谁耐烦等你,用不着你,洒家一人足矣。”

    林乱一时定住,这种说话方式,鲁提辖、洒家、还有这暴脾气,很熟。

    再看这位鲁提辖直接奔对面去。

    林乱定睛一看,两间门面,两副肉案,各挂着三五片猪肉。

    有三四个伙计在卖肉,后面坐着个胖子,敞开衣襟,露出黑乎乎的胸毛。

    “郑屠户!”

    听到鲁提辖的大喝,林乱手一拍,这不是水浒中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吗。

    左右看,没有发现摄影机或闲杂人等,看来是穿越到水浒传中。

    如果自己这个时候有青铜战师的实力,岂不是可以称王称霸。

    除了九天玄女这类神仙,入云龙公孙胜极少数道人之外,他就是无敌的存在。

    可惜,他现在没有,难怪天罡失望。

    不对,根据原著记载,此事发生在北宋宋徽宗时期的渭州,也就是今天大周联盟的西北,秦国和齐国交界一带。

    可是这些人说话却没有西北口音,反而类似中原也就是神都的腔调。

    存心找事的鲁达双手叉腰,颐指气使。

    里面的郑屠户已经迎接出来,叫人擦干净条凳子。

    “提辖恕罪,请坐。”

    林乱心想,你再怎么客气也没用,他就是专门来打死你的。

    是不是可以做点什么。

    林乱想到,如果阻止鲁达打死郑屠户,会有什么后果?

    至少鲁达不用杀人跑路,郑屠户犯的也并非死罪,只是和金翠莲父女有民事纠纷。

    不过此世界的战斗力还不清楚,万一有闪失,那就得不偿失。

    还是应该先去换身衣服,林乱此时里面是防护服,外面是灰色风衣,头上圆帽,脚下登山鞋。

    奇装异服的突然出现,已经有很多人在注意自己,还是不凑热闹为好。

    林乱打定主意抬脚就走,走了几步,突然听到头上有人唉哟的叫。

    他刚抬头,脑袋上就挨了一记,他不由后退几步。

    暗器!

    林乱的双手立即缩进袖子,随时准备拿枪扫射。

    等看清物件,只是根略粗的竹竿。

    “奴家一时失手,官人休怪。”

    林乱往上看,是个生得风姿卓绝的年轻女人,穿着罗裙,正双手叉在腰部低头道歉。

    这个姿势叫万福礼,是古代女人的敬礼动作。

    林乱感觉更不对劲,再往隔壁看,果然是个茶坊。

    有个猴脸褶皮婆子独坐门前,摇着蒲扇嗑着瓜子,正好奇的打量他。

    见林乱看过来,婆子笑起来,倒有几分慈祥。

    我去!

    这肯定是奸猾贪婪的王婆无疑。

    潘金莲竿打西门庆,王婆贪钱促奸情,这是唱的哪一出?

    鲁达拳打郑屠户可是在西北的渭州,潘金莲武大郎是东平府清河县人,后来搬到阳谷县紫石街,成为王婆的邻居。

    两者相隔何止千里,怎么生活在一条街道上?

    林乱脑海中如电光火石般闪过无数内容,不料后面有人拍他肩膀。

    “大郎,你在这作甚,我等寻你好久。”

    这声大郎让林乱头皮发麻,劳资这样子怎么可能是武大郎。

    回头看,有两人一左一右拉着他,非常热情。

    其中有个相貌峥嵘丑不堪言不说,还特么是个五短身材。

    二楼的美女还在喊,“官人莫怪。”

    林乱摆摆手,示意没事,然后左右看,没看到烧饼担子。

    问那个小矮子,“你是武大郎?我跟你老婆不熟。”

    那人眼睛在不断瞄二楼的女人,一笑比哭还难看,说话粗声粗气。

    “大郎不记得我,小弟王英。这才别了几日,走,去张大哥处喝酒。”

    王英?矮脚虎王英,那个水浒中又丑又矮又好色又暴躁的人生赢家。

    因为他武艺平平,人品更是龌龊无比,典型的重色轻义,为抢女人和兄弟动刀子,后来却在宋江安排下娶了一丈青扈三娘。

    他们这帮人杀了扈三娘全家连带未婚夫全家,结局扈三娘还同他一起战死,真是让人莫名其妙。

    林乱扭头看另一人,问:“你又是谁,相貌平平,莫非叫古天乐?”

    那人满脸堆笑,看起来比王英倒是顺眼。

    “我是张青啊,大哥。”

    林乱皱眉,“十字坡酒店的张青?”

    “正是小弟。”

    绰号菜园子的张青同王英比好不了多少。

    虽然他是因为菜种得好有这绰号,但他从事的也是劫匪这个很应景的职业。

    后来遇到家族企业继承人孙二娘,成为赘婿,在十字坡酒店杀人劫财,出名是因为做人肉包子。

    按林乱的看法,恐怕他们杀掉人之后不仅仅是做包子。

    某些部位的肉做包子,其它部位可以炒菜,可以煮火锅,可以腌制,可以卤煮。

    水浒原著里面动辄挖舌头下酒,掏心脏醒酒,根本不存在吃人是禁忌。

    眼下这两人如此热情,绝对不是好事。

    林乱用力推,却发现两人抓得很紧,在力量上居然挣脱不得。

    他立即察觉到危险,在大街上,他们要公然抢人。

    林乱正要发作,突然失去神智。

    一块手帕捂在他脸上,背后有个眉横杀气眼露凶光的妇人笑道:“倒也倒也。”

    说着她又瞪着凶眼,对着王英张青痛骂。

    “你俩鸟男女,只会吃饭喝酒,全没个鸟用,非要老娘亲自动手。这厮倒是生得奇特穿着古怪,不过算得精壮,可以当黄牛肉卖……”

    半晌,林乱死在十字坡酒店后厨,成为食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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