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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日”常

    小喇叭跟格鲁只是小孩子脾气,这个年龄段无非挣点东西,抢点东西。最大的依仗只有哭闹,他俩暴力一点而已。

    终究脾气过后就平静了,长歌又拿出几块布料,安慰一番许下会给他们做一套衣服,两人又变小乖乖了。

    这次就到长歌责问了:鸟哪来的?豌豆谁吃过?

    小树作为岛上的大姐头给出了答案,鸟捕来的,小岛虽然拒绝人类的进入,但对大自然原有物种却不影响。岛上偶尔会有迁途的鸟类飞过。茫茫的瀚海之下遇到片陆地都会停下来歇息。

    两人闲置之下在岛上做了个简易的陷阱。纤维丝跟弹性十足的小树枝就可以完成。

    金丝燕不大,在豌豆的吸引之下上了钩,于是这三天以来成为两孩子唯一的玩物。

    孩子虽然玩虐心大,小树却懂事,豌豆只用来捕鸟,两人倒是没有食用。

    知道两孩子没有吃过豌豆长歌才松了一口气,转念想到什么,就让小树把金丝燕放了。如果真有成瘾性,金丝燕估计一辈子都离不开小岛了。

    小树老不情愿,毕竟三天以来的相处,两人一鸟也是小有感情。但小岛长歌说了算,于是不情愿的将燕子归还大自然。

    松开束缚得到自由的鸟儿,蒲扇着翅膀一下就没影了。

    长歌有点疑惑,难道豌豆只是提供精神愉快感,并没有成瘾性?

    但鸟儿飞走了想研究也研究不了,只得作罢。

    再者诡门的怪物入侵有三天的停滞期,今天刚好是第三天。还没有怪物进来,得闲的长歌一头扎入了菜园子。

    菜园一切如旧,该生长的生长,该收获的收获。同时长歌还发现一直没有动静的玉米冒出小苞米。

    对是苞米,并没有冒芽,一个玉米苞将自己的颗粒探出泥土,饱满的苞米吸收着太阳光。

    长歌有点头大,菜园的作物个个都是长得贼特么的科学。之前出现爆炸品的胡萝卜,又有机关枪投石机的豌豆射手和西瓜投手。现在出现一株特么直接跳过孕育和开花的玉米。

    生孩子的步骤都不需要母体了。

    好奇之下长歌启用系统看了一眼只有一个信息:“正在深度变异的玉米种。”

    变异是个好事,可惜这个玉米种周期太长了。

    一时没有完成,长歌只能静下耐心,等待了。

    接着他又开始把从林楠城搜刮过来的各种种子一一的种植在菜园子。同时拿出了生命精华液。

    现在的生命精华液只有小半瓶,老拐杖一人占去大半资源,剩下的长歌不想轻易浪费掉。这种物资只有系统能够出产,功能也异常强大,一滴都是百年成长。

    他用树叶沾了一滴出来,放到从城里买回来的两个大铁杯里,又用山泉水冲稀。一点点的浇在刚刚种下来的作物上面。

    本土物种在岛上不受神力庇护,没有火箭般的生长提速。但长歌自有他的办法。生命精华液一下去,个个吃了金坷垃般的冒出芽来。

    成熟的成熟,结果的结果。

    又是一大波的丰收。

    他按照之前的想法,把甘蔗榨干,先一人满足一杯纯糖水,多余的就全部榨干,用铁锅装好,在一旁煮了起来。熬去大部分的水份之后,继续放在太阳底下暴晒。

    糖水可以煮,但糖不能煮,会焦的,剩下的水份就留给太阳。给些时间就能将里面的液体全部晒干,留下的那层淡黄色的固体就是糖分了。

    碾磨好可以做成细盐般的白砂糖了。

    粗加工不能追求太过完美。

    香叶也被他采集下来,洗好晒干,以后就可以切碎再研磨,香料也会到手。

    这玩意特香。

    水洗干净,再研磨好,再没有杂味了,不但能够为食物提香。长歌拿去烧了一下。别提,烟是乳白的烟,像云。没有呛鼻感,闻一下还特么提神。

    长歌打算多种一点。白天晚上都可以在房内点燃,驱赶岛上的小昆虫是其次。主要是香。能当膻香來使。而是一闻一吸舒适感十足。

    狡猾的长歌瞬间想到什么,于是将香叶切丝,拿出几张纸张。

    纸张是林楠城淘来的“日用品”。

    这玩意不贵,长歌淘了很多回来,备着给三个孩子上厕所擦便便的。

    现在又有新的用途了。

    纸张平摊起来,就着切好的香叶细丝,放进里面,压结实卷了起来。

    不一会一根两指粗细的雪茄就做成了。长歌兴奋无比,直接上了一发火球术将其点燃,然后狠狠的闷了一口。

    呼……的吐出一道长烟。

    瞬间感觉人生算个屁。

    格鲁作为最小的孩子,也是最能学长歌的孩子。他小胳膊小细腿的,爬到一旁就想抢过雪茄闷一口。

    为了让孩子死心,长歌就给他闷上一口,结果木制的格鲁浑身上下都是缝,一口下去,鼻子耳朵,眼睛没有一处不冒烟的。

    而且香叶的燃烧气,闻起来香,但经过喉咙入了肺部就是辛辣。格鲁不得不喝了几大口水才罢休。

    看了看长歌,最终放弃了再闷一口的打算。

    吸烟有害健康。

    具有辣味的树戟也被长歌种植出来,生命精华液之下,连成一大片,有点类似于仙人掌。针刺丛中因为精华液的提速,还开出一朵朵华,漂亮不说,结出果实精英剔透,不同于株体,它的果实是甜的,一口下去犹如果冻般的爽滑甜糯。

    三个人都是孩子,最喜甜品,哪怕树戟浑身的刺也无法阻挡。一个个钻进里面,猫一样的采摘着果实。

    而长歌在一旁老规矩的过水,洗干净,暴晒,研磨了。做成辣椒粉的代替品。

    一些淘过来的种子和粮食都被他一一的收集好,归到一旁,放入树屋里面避风收藏好。那天想换个口味时再拿出来食用。

    收完作物,长歌又用种子重新种上一批,这次他不用精华液了,精华液的贵重能省则省。只是仍由它们自由生长。

    长歌这趟旅程带回来的大多数是作物的种子。日常品并不多。其实有一把足够锋利和坚硬的小刀就足够。

    一把刀再加上蛮力下,可以干很多事情。

    长歌的出身就是个农民,在荒岛上就体现出重要性了。什么糙活都接触一点。

    像木工。

    虽然不精通,但也可以摸索上手,不追究精细的条件下,给予时间,能用一把刀做出很多东西。

    比如说一个四四方方的调料收纳盒。比如说勺子,饭碗,桌椅盆瓢。只要工艺要求不高,又可以用木制来代替的,他都能勉强上手。

    甚至娱乐化点也不是不可以。比如说麻将,木片制成的纸牌,天九,骰子。都可以。

    只要有足够的时间。

    所以说之前收刮物资的时候长歌花了大头盘下铁棒和匕首就是这个原因。

    一个是玩命物资,一个是生活奢侈化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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