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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聚散离合不期而至? 初心不改往事难寻

    零八年的盛夏,街边巷口的小店放着陈奕迅的《十年》,火了好多年的歌,

    “走过渐渐熟悉的街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

    才明白我的眼泪

    不是为你而流

    也为别人而流”

    走在街上的两个年轻人,看着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小镇的街景,九年时光匆匆而过,从小学到初中,终于中考结束了。“接下来我们可能会好久才能见到了。”李梦姣双手双手交叉放在背后看着盛夏的太阳,有些刺眼,仿佛要被她灼伤一般。“也不一定吧,每个星期周末不是都会回家么,到时候我可以找你玩呀。”走过镇子上的小卖店,直行便是那条贯穿小寨子村的河流,只是河里再也没有往日的清澈见底,站在河边的少年也不再是那个懵懂的少年了。李梦姣如愿考进了高中,袁均均也不出意外的被保送进了重点一中,唯一的遗憾大概就是两个人并没有进如同一所学校,李梦姣进了二中,这是中考完出了成绩后两人第一次见面,约定好了的。感情跃然纸上,没有人先开口,不合适提及的话题,未来不可期,以袁均均现在来说,已远非同龄孩子贪玩的习性,他考虑的更远,他长长的吸了一口“李梦姣”,“嗯?”

    转头看着眼前的袁均均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笑的很是灿烂“我们定个约定吧,高中好好努力,高考报同一所大学,怎么样?”“到了大学,大概就知道自己该成为怎么样的人,眼前的姑娘是不是自己真的需要的了,普通人该有的情感,自己并不需要,我现在还不知道自己需不需要为一个不确定的女孩定下诺言。”袁均均是这么想的,这里便可窥知一二,他的理性是由来已久的。李梦姣整个初中生涯都是在袁均均的陪伴下渡过的,女生的思维跟男生有绝大的不同,李梦姣早已将袁均均当成了自己的男朋友,她认为袁均均亦如自己那般。李梦姣的心性便是如此,认准了的那便无悔。既已确定,千难万险也无惧。两个农村的孩子,连零花钱都没有的孩子,却在憧憬着未来。李梦姣颇为浪漫主义,有爱就可,袁均均是现实主义,自己还未确定要成为什么样的人。这就为后来高中辍学留下铺垫,他早已不是那个有着美满家庭的老实孩子了。父亲忠厚老实了一辈子,也穷了一辈子,最后什么也没留下,张仕洪却活的潇洒,爆炸没能夺取他的性命,虽折了一条腿,现在却过得依然潇洒。世界本不该这样的。”“好,那就这么定了,高考我们就报同一所大学,这样就能天天在一起了。啊,不是,我是说能天天一起上学了。”“嗯,我知道你是这个意思”。

    原本去县里上高中袁均均是要住校的,李小凤的弟弟,也就是袁均均的舅舅家在县城,有这么一个优秀的侄子,怎么能让他住校受苦,便承担起了袁均均的生活起居,这舅舅本也不是什么正派人士,早年在街上是个混子,坑蒙拐骗,干些法律边缘的勾当,这些年上面打击的厉害,就跟别人合伙开了一家台球厅,其实里面私设了赌场,也赚了不少钱,这李小虎自从离婚后便没再结婚,整日带不同女子回家过夜,但这李小虎对姐姐颇好,早年因不同意姐姐嫁给农村的袁世忠赌气好多年没联系。自从袁世忠死后,这李小虎便经常回去看望姐姐,对这个聪明的侄子甚是看重。李小虎身子有些偏瘦,一米七八的个子,身上穿着时下最流行的衣服款式,左手拿着香烟,右手拎着袁均均的行李,打开自己的宝马车后备箱,将东西塞进去。“姐,你就放心吧,我家就我自己住,我也经常出差不在家,均均在我那学习肯定没人打扰,我那距离一中特近,是学区房,上学方便的很。”袁均均对这个舅舅倒是很有兴趣,不论说话还是处理事情都跟以往见到的人不一样,说不上的感觉,反正自己挺喜欢这样的,在以后的相处中,越发觉得这个舅舅是个人才,会说话会办事,不管在什么场合都能左右逢源。袁均均不知道的是,自己从这时已经被这个舅舅影响了。袁翠萍没有到李小虎的家里住,她想住校,觉得住校挺好,也许是随了母亲的性格,并不喜欢麻烦别人,住在别人居所不自在。袁均均作为一个男孩子并没有什么不适。

    三室一厅的房子,装修极度豪华,这让住在农村的袁均均很是惊艳,只从电视上看到的场景,就生生的展现在自己面前了。“均均,来,这是你的房间,我先把你东西放好,这是厕所和洗澡间,这是书房,这是客厅,以后你学习看电视都方便,有什么不会的就问我,吃饭的话,我要有空就带你出去吃,我不在的话你只能吃食堂了。”“哎,舅舅,我听说你有个台球厅,抽空你带去玩玩吧。”“不行,你不能去,让你妈,我姐知道,肯定凶我,那是大人去的地方,小孩子不能去,你就老实上课学习就行了。”“行了,差不多了,给你一把房子的钥匙,你收拾收拾,明天一早你就要去学校了。等你收拾完带你去楼下餐馆吃饭,给你接个风。但是不能喝酒,这也是你妈交代的”。

    李小虎说的没错,学校距离他家很近,出小区门,走一个红绿灯左拐再走50米便到了学校,早上李小虎早已不见了,桌子上是早饭,豆汁加油条,应该是李小虎早上下楼买的。下楼的时候袁均均碰到了一个熟人,张妮妮,一个有些婴儿肥的可爱女孩,就是脾气有些爆,大概是有个哥哥宠着的原因,张妮妮也挺意外“袁均均,你怎么在这里。。”“我舅舅家在这里,我现在住舅舅家。你呢?”“哦,我家就在这里啊,以前在镇子上学,就没搬过来住,现在上高中了,爸爸的厂子也顺过来了,就搬过来了。”“有钱真好,”心里这么想着,嘴上说道“哦,对了,你也在一中吧。”“是的,没你考得好,勉强上了一中。”知道人都知道,张仕洪是花了赞助费才让张妮妮进到一中的。“你现在是去学校么?”“是呀,一起吧,反正那么近”

    张妮妮在初中对袁均均的印象停留在,学习好的一个穷人家的孩子,没想到在这里还能碰到他,而且,看他现在穿的一身牌子衣服,倒有些意外。袁均均的一身衣服都是舅舅给他买的,而且因舅舅的身高跟现在袁均均差不多,很多衣服他都能穿,有一些运动服倒还好,其他的都太社会不适合现在的自己。仔细打量开来,袁均均称得上一表人才,姣好的皮肤,比一般女孩子的都要好,即使下地干活晒得黝黑,经过一个冬天的过滤依然白嫩。除了手上的老茧很难将他与农村孩子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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