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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 其实,我很害怕

    沈冬素很想笑着安慰月见,说自己不怕,幽州有大夏最好的医师和最好的药,有最强的武器和最忠诚的将士,她根本用不着怕。

    可不知为何,看着月见的眼泪,那些安慰月见也是安抚自己的话,怎么也说不出口。

    强行将那些话咽回去,好像咽回了一颗又一颗又酸又涩的橄榄。

    心里沉甸甸的,眼角酸涨的厉害,连肚子里的宝宝都感觉到母亲的情绪,安静了下来。

    半晌,沈冬素才哽咽着说:“其实,我很害怕。”

    这话一说出口,她好像被什么东西抽掉全部力气一样,一下子坐到软榻上。

    头靠在枕头上,不必在意王妃的形象,不必在意从纪嬷嬷那里学到的规矩礼仪。

    她试着往后缩,用双手抱住自己的肚子,罕见地露出脆弱的神态。

    自从凌墨萧走后,她就告诫自己,你要强大起来,你是全城人的主心骨,你要保护幽州,保护好凌墨萧的大本营,也是保护自己的家。

    谎话说了一千遍,就成了真理。自己给自己打气一千遍,就真以为自己强大到什么都不怕了。

    她像是自言自语一般地道:“你知道吗,当初嫁给王爷的时候,王爷还说,如果遇到危险让我不要怕。”

    “我很认真地告诉他,别担心,遇到危险我有腿,会跑的。”

    “呵呵,要是以前,我早就从幽州跑了,跑回光州我的小木屋去,跑到海外找一个美丽的小岛,再不济跑回长安到皇上眼皮底下,做一个木头王妃。"

    "最起码生命安全是有保障的,不会像现在,睡觉的时候还要担心,鞑子会不会半夜攻城?士族会不会打到幽州?太子党的人会不会来刺杀?”

    “可我不能跑啊!你也看到了,只要一出门,全城百姓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是活菩萨,我是救世主一样。”

    “我跑了,不就成了第二号陈星耀吗?我跑了,幽州还会有这么多守军?”

    “谁给银子支持李念鱼研究火药?北境士族早就跑来把幽州给分了,百姓又成了被士族圈养的绵羊。”

    “有些事情,再怕,也要去做。如果不做,此生都不会安心,我就不是我了。”

    没错,这才是沈冬素留在幽州的真正原因。她很清楚,自己的灵魂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是来自种花家的儿女,她要背负起属于自己的责任和担当。

    如果她丢下幽州城不顾,即便她长命百岁,灵魂也会日日夜夜备受煎熬。

    那时候,活着的根本不是她沈冬素,只是一个背叛了自己的窝囊废。

    等她百年之后到九泉之下,见到原主的时候,怎么跟原主说?

    我借用了你的身体,但做了一个苟且小人,过着痛苦悔恨的一生……

    月见很想抱抱王妃,可她伸出手,也只是握住沈冬素微凉的小手。轻轻地道:

    “不是这样的,王妃是我见过这世间,最勇敢的女子。”

    沈冬素深吸一口气,很快调整过来,脆弱自洽的时间过去,该干正事了。

    朝月见眨眼一笑:“那你有没有从我这里汲取点力量?来,学剖腹。”

    月见正感动流泪呢,瞬间脸一白,只恨自己之前总跟王妃吹牛,说她是天下最快的刀。

    她能刀砍任何人,砍鞑子,砍士族,砍勋贵,砍皇亲,只要王妃一声令下,天王老子她也敢砍!

    她甚至觉得,即便自己死了到了九泉,也会带着刀走上奈何桥,然后去砍遇到的恶鬼。

    但现在,王妃让她用刀割她的肚皮,把里面的孩子抱出来。

    这,这简直超出她的认知,要不是知道王妃不是巫医,她都想说,这是十足的巫术!

    我要是说,我刀法根本没有我说的那么厉害,其实我连甲四都打不过,王妃会放过我吗?

    月见的声音又颤抖起来:“能不能让军医学?”

    沈冬素反问她:“你觉得哪个军医有这个胆子,敢剖我的肚子?”

    随即她又放软语气,知道月见最是吃软不吃硬了:“好月见,你是我最信任的人,我和孩子的命,只敢交到你手里。”

    月见看着王妃满是乞求的眼睛,想到身为一个亲王妃,本应该在富裕繁华的长安城,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而我们的王妃却要在这边关苦寒之地,镇守一方,守护全城。而现在,能做王妃后盾之人,就是我了。

    我不能辜负王妃这份信任,同时,我也觉得那些军医不靠谱,在没跟王妃学解剖之前,他们给伤员截肢,都是用锯子锯的。

    深吸一口气后,坚定地道:“好!我学!我会在王妃生产之前,每天拿动物练习。一定学好这剖腹。”

    沈冬素温柔一笑道:“不愧是我的好月见!我跟你说,这剖腹学好了,不光能帮助难产的孕妇,有些病症也用得上。

    等你出师了,就可以去教那些女医护,以后我们幽州城就能治疑难杂症。”

    见王妃已经完全没了刚才的脆弱和害怕,月见放心不少,小心地道:

    “王妃能不能答应属下,最好顺利生产,别用上这剖腹。”

    沈冬素无语地看她一眼:“如果能顺产,谁想剖腹?就算母子平安,我肚子上也会留一道长疤。”

    “放心,这孕后期我会增加运动,少吃多餐,让孩子的头围不要长那么大,肯定能顺产的。”

    月见忙问:“还有别的法子能帮助孕妇顺产吗?”

    沈冬素玩笑地道:“那就求神灵保佑了。”

    然后她就看到月见认真思索的表情,不禁失笑:“你不会当真了吧?”

    月见很认真地道:“只要能帮到王妃,做什么我都愿意!”

    ……

    “只要能帮到冬素,阿爷做什么都愿意。”

    光州城郊,灵山寺外,从不求佛拜神的沈爷爷,在年过七十之后,在思念无法传达之际,人的力量无能为力之时,也开始求助神灵了。

    他一步一叩首,从山脚下一路拜到山上。小满陪着阿爷,学着他的动作,同样虔诚又恭敬。

    看着身后和阿爷一样求佛的人,小满不禁问:“阿爷求菩萨做什么?”

    沈爷爷低声道:“保佑你冬素姐,你林钟哥,在幽州边关,平平安安。”

    小满揉揉跪痛的膝盖,小声问:“阿爷您腿痛吗?要不要小满替您求,您去歇歇?”

    阿爷轻轻摇头:“这求菩萨,只有自己求才心诚,心诚才灵。阿爷不痛,唉,你看咱们还穿着夹衣,听说幽州已经满天飞雪了。”

    “冬素姐快要生宝宝了,听蒋姨说,大麦姐就是这几天生,她和三姨母都去大麦姐看望她了。”

    甲十八早就没了亲人,大麦没有婆婆姑姐,这生孩子就得全靠娘家人,大姨母眼睛不好,所以三个姨母都去了大麦姐搭把手。

    蒋氏在别的事情上面,认知有限,小气又自私,但在外甥女生孩子这事上面,还是很积极的。

    沈爷爷为了抢头香,天不亮就和小满来山下排队,不过还是没抢到,年轻人体力好,早就超过了他。

    一直到中午,两人才成功上到半山腰,到灵山寺上了香。沈爷爷也是头一回捐香油钱,对自己从不舍得多花一文钱的沈爷爷,足足捐了五百文钱。

    若在长安城附近的大寺,五百文钱连求个符都不够,但在光州这样的小地方,五百文能得到和尚友善的笑意,还送了好几个平安符。

    又花五文钱买了四块素饼,一壶茶,沈爷爷和小满兑付着吃了午饭,在寺庙的廊下,休息了许久才缓过来。

    等小满扶着阿爷走到山下,坐马车到沈家村村时,就遇到从甲家赶回来的蒋氏。

    她忙欢喜地向沈爷爷报好消息:“大麦生了,足七斤的大胖儿子,真有福气啊!”

    小满真心地为大麦高兴,甜甜一笑地道:“太好了!阿爷,我明天能去瞧瞧小宝宝吗?”

    蒋氏瞬间笑意潋去,还算委婉地道:“等满月再去喝喜酒,别吵到你大麦姐做月子。”

    若是旁的小姑娘,也听不出这话的深意。

    但自幼经历磨难,又在沈家住了这么多年,早知蒋氏是什么样的性子的小满,一下子就明白她的意思。

    这是嫌她是孤儿,没福气,不让她去看新生儿。

    小满没觉得委屈,被人这么嫌弃,她已经习惯了。

    她轻轻地嗯了一声,小声道:“那我给宝宝做一双鞋袜。”

    她正在跟刘府的绣娘学针线,学得很好,阿爷的里衣都是小满做的。

    阿爷一心在想着冬素,没注意到蒋氏和小满话语间的小事,听说大麦生了,不禁算了算上次冬素来信的日期道:

    “那冬素也快了,就过年前后的事。”

    蒋氏自顾自地感叹道:“她要有大麦那好福气就好了喽,成亲几年肚子也没动静,这回好不容易怀上了,要是一举得男,这王妃也当稳了。”

    “要是生个女儿,王爷回来该多失望啊!”

    这话沈爷爷就不爱吃了,当即呵斥她:

    “有这么说自己女儿的娘吗?冬素在那冰天雪地的幽州怀着孩子,只要平平安安,生儿生女都一样好!”

    蒋氏一缩脖子,也不敢反驳沈爷爷,干笑道:“我当然盼她平安啊,话是那么说,但哪个男人不盼头胎得儿子啊!”

    沈爷爷摇摇头,再不理蒋氏,只觉她是糊涂到头,都是娶一个好媳妇旺三代,可惜他沈家连着两代,都没娶到一个好媳妇。

    只盼林钟能娶个贤惠识大体的媳妇,只是成亲后千万别跟蒋氏同住,不然多好的媳妇也得被这个婆婆气得仰倒。

    沈爷爷一生气,走路就变得极快,真正的健步如飞,只是他脚后根有鸡眼,只能踮着脚走,小满小跑着才能追上,蒋氏被远远甩到后面。

    沈爷爷气的家也没回,直接扛把铁锹去了藕塘,没想到半路遇到来纺织作坊的刘管家。

    他俩凑一块,必谈往幽州送东西的事。沈爷爷率先笑道:

    “我家冬素要过生辰了,又要生孩子,这回送的东西可得再多点。”

    刘管家面上微笑,心中却是极忐忑,若是沈老太爷知道,幽州马上要打仗了,不知会操心成什么样?

    唉,先瞒着他吧!等幽州那边有好消息传来,再一道跟他说。

    …………

    北疆腹地,凌墨萧在莫修谨的里应外合下,成功杀了左贤王的亲舅舅伊斜余,俘虏了对方数万奴隶。

    奴隶都是妇孺或异族人,也有不少汉人。但只要是鞑子青壮,凌墨萧坚持不要俘虏,全部格杀。

    这是他自远征以来,第一场大胜,杀了敌人三万精锐骑兵,可以说是给北疆一计重创,哪怕是现在班师回朝,也是足以名垂青史的大胜。

    但凌墨萧要的当然不是一场胜仗,便是削了北疆一支胳膊,他们还是有反扑的力量。他要的是一绝后患,最起码二十年之内,北疆没能力反扑。

    他要让冬素和孩子,能安心地在幽州生活,他有时间陪着孩子长大。

    要幽州百姓,再也不会朝不保夕,担惊受怕。

    所以,他得继续杀下去,一举荡平北疆,将那些马背上的鞑子,赶往瀚海之北。

    凌墨萧收拢了一些异族人加入斥候营,让莫修谨带着俘虏奴隶先回幽州城。

    因为幽州非常缺人,特别是他已经打下来的牧场,这些牧民奴隶正好能填补人力。

    莫修谨当然不想担任送俘虏回幽州这个差事,他想跟着凌王继续征战,并且有他对北疆各部落的了解,能凌王帮助很大。

    让他送,不如让姜宏这个商人送。这个胆大包天的商人,真是为发财连命都不要,敢跟着军队深入敌营。

    但不知为何,凌墨萧就是坚持让他回去,说送俘虏这差事一样重要。

    因为不将已经打下来的牧场收到手中,北疆很快就会派别的部落去占领,那幽州城外又会有新的敌人。

    莫修谨被说服了,但不知为何,刚跟凌王分开的那几日,阿沅姐对他的态度好像很愧疚一般。

    是的,坚持让莫修谨回幽州的原因是,阿沅私下求的凌墨萧。

    因为莫修谨的病情有加重,再不能得到稳定的治疗,他再发病几次,就会变成彻底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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