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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朝歌酒 第七十五章 金山

    想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卧底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与修为是否精深无关,与样貌是否精致无关,与来历背景也无关。

    做卧底考验的最基础部分,往往关乎一个人的随机应变能力与保守秘密的能力。

    如果某人是长时间地潜伏于一个组织,更会面临许多精神上与肉体上的挣扎和折磨。

    比如此人是官府潜伏到一个江湖帮会的重要暗棋,但是这辈子从未正式踏入过衙门一次,而是一直在帮会混迹。

    如果他这个年轻人被帮会首领的人格魅力感动,知道他做的是不合律法的事,但是依然愿意为其手足。

    甚至时间一长,成日担惊受怕的他不愿意承受这种压力,选择了自杀。

    或者有可能背弃了自己最初的信仰,真的成为了这个帮会的一份子,反过来与官府作对。

    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

    比如两年前东伯侯姜桓楚军帐中的那个随从,被姜桓楚捡到然后抚养成人,对他视如己出,甚至当做亲卫带在身边,但是他既然记得自己是东夷人,又被东夷人找上门来,就不得不为自己的故土做些事。

    直到最后风雨一夜事情败露,他不愿姜帅陷入痛苦的挣扎然后亲自动手杀他,于是选择了迅速了结自己的生命。

    其实他本可以他逃走的。

    东夷人那个神秘的军师早就为他安排好了船只与专门接应他的修道者,只等他回归东夷,等待着他的就是高官厚禄、富贵荣华。

    可是他最终没有离开镇东军。

    他无法在害死了许多一同出生入死过的将士们的性命之后,还能在每个夜晚安然入睡。

    他更不想背负着对姜桓楚的愧疚活下去。

    不愿意见到义父失望的眼神。

    于是这个在镇东军中做了三十年卧底的人选择了自杀。

    这是一种逃避,也是一种无奈。

    所以说卧底是个极其困难、也有着很高风险的职业,只有一个组织中最精锐、也接受过相关训练的人才能担任。

    过去二十年的人生一直顺风顺水的雍檀,向来是个自信到有些自恋的年轻人。

    不管是在官场、情场还是修道场都一帆风顺的他从来没有考虑过有什么事是自己做不了的。

    提笔能写锦绣文章,上马可杀千百敌寇、家中书香门第,累世豪族、还是朝歌城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

    还有什么事是小爷做不来的呢?

    于是尽管子受心中的第一人选并不是雍檀,但是在他的大力要求之下,仍然答应了他的请求。

    可就算是才华横溢如他,也在做卧底这件事上栽了跟头。

    先是因为贪杯而被目盲老人识破行藏,然后在有致幻效果的药物作用下习惯性地……拍了一拍。

    从这两件事上来说,雍檀无疑是个很不合格的卧底。

    如果按照正常情况下,卧底被发现之后,要么自杀,要么被潜伏其中的组织抓住,落得个生不如死的下场。

    不过毕竟是雍家幼麟,先是杀了一个大乘境的目盲老人,再从十三个化神境以上武夫的阵法中突围而出。

    只是这个女人就有些奇怪了。

    雍檀虽然做卧底恨不合格,但是他的眼力之高是毫无疑问的,他刚才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个如暗夜幽昙般的女子很不一般。

    化神期巅峰的修为只是寻常,虽说女子十分年轻,天赋还算上佳,但她既然敢在鬼市中露出真实面目,就算她与这个鬼市的主人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化神期的实力也是很基本的要求了。

    但如果她真如表现出来的那般妖娆甚至有些放荡,就绝不该对他突然的动作有那么大反应。

    雍檀已经是地仙境界,悄悄出手当然不是化神期巅峰的她能感应得到的。

    一个见面就紧紧搂着自己腰的女人,会对这种小动作有如此大的反应?

    而且从常理来说,既然她看出了来人有问题,不应该指出这一点,而该是悄悄地安排人手把自己抓住。

    雍檀很清楚刚才怀里的女人很老实,没有任何小动作。

    要是小爷露出了真面目,她臣服在我绝世容颜之下一见钟情倒也罢了。

    可我既然带着面具,她没道理发现了异常后还不示警啊。

    除非……

    呵呵,这个所谓鬼市,还真有些鬼影重重的感觉了。

    很显然,这里的鬼不止有一个啊。

    不过她真的很漂亮啊。

    雍檀遗憾地摸了摸下巴,有些后悔刚才忘了问她的名字。

    他抬脚走进一个摊位后的暗门。

    门中早有一个一身黑衣的男人在等候,他手里拿着一盏幽绿的灯火,见到“小言”之后,躬着身子在前面带路。

    雍檀在后面看着,此人体内毫无法力波动,可是走路时居然没有一点声音发出,黑衣碧火,真如鬼魂飘荡。

    一条漆黑的长廊,不知道要走多久才能到尽头,长廊中只有雍檀一个人的脚步发出声响。

    鞋底与石板地面摩擦,声音在空寂的廊道中十分清晰。

    “擦、擦、擦、擦……”

    “咚咚、咚、咚咚咚。”

    领路的人不知何时停了下来,轻重不同,次数不同地敲了几下门。

    应该是某种暗号,雍檀想着。

    “进。”

    这个字的发音有些别扭,雍檀觉得有些耳熟,但想不起来是哪里的口音,可以肯定的是说话人不是中原人士,不过声音仿佛冷冷阴风刮过,十分清晰地穿透过木门,毫不显得沉闷。

    显然声音的主人是个法力高深的人物。

    门应声而开。

    一道金光闪过。

    雍檀原以为身份暴露有人偷袭,但是却没有感受到杀意,强自按捺下取剑的冲动,眯了眯眼。

    原来门后是一座金山。

    那金山在辉煌灯火的映照下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雍檀粗略一眼,在心中估算,这儿的黄金足足有万斤之多。

    商朝虽说用贝币做交易,但是在真正的豪富人家,早就开始用黄金以物易物。

    这一座金山已经可以买下一座小城。

    是谓价值连城。

    什么东西如此珍贵?

    腰畔锦囊中的万斤精盐,虽然珍贵,但十斤精盐换一斤黄金已经是极限了。

    至于本身是空间法器的锦囊,是雍檀自己的宝物,只是不想那万斤精盐再落入诚侯之手,所以直接带着,这些人不可能把它作为交易目标。

    就算雍檀见过无数珍贵灵宝,但是由万斤黄金带来的震撼的视觉冲击,还是第一次体会到。

    雍檀迅速地从最初一瞬震惊中缓过神,恢复了平静。

    而领路的人视而不见,十分恭敬地低头退出房门。

    金山前有一张小桌,桌上摆了一桌丰盛的宴席,上有佳肴美食,又有飘香佳酿。

    小桌旁坐着一个人。

    他三十来岁的年纪,个子不高,容貌有些丑陋,面色惨白,交叉着放在桌上的手也毫无血色。

    初入大乘。

    一眼就看出他的境界的雍檀不动声色地坐了下来,静静地看着对方。

    对方颇感兴趣般地看着他,一双眸子中有幽幽绿火静静燃烧。

    沉默了一会儿,他见这个穿一身奴仆麻衣的年轻人很沉得住气,微微一笑,开口说道:

    “这里有一万斤……黄金,还有灵……丹三百颗,符……箓……五千张,还有……很多灵药。”

    他磕磕绊绊地说着,语速很慢,声音依旧阴气森森,而且语调怪异。

    雍檀没在意他说的那些财宝,只是在回想。

    雍檀想到了这种声音的出处,眼帘垂下不让对面的人看见,低垂的眉眼中杀机四射。

    “我家主人……这次要一万斤精盐,只是个幌……子。”他拿起酒杯喝了一口,似乎是被酒液辣到,不习惯地皱了皱眉,放下杯子。

    青瓷杯与坚硬的桌面轻轻碰撞,发出一声轻微的声响。

    桌上的一根蜡烛“啪”地爆出一点火星,在金山的光芒映射下有些喜庆。

    “这些财宝代表着主人的……诚意,我们希望以后的合作……更愉快。”

    雍檀仍是微微低着眉,似乎在研究面前的那道清蒸石斑鱼,石斑鱼蒸的刚好,鱼皮恰到好处地微微爆裂,露出些嫩白的鱼肉,被汤汁一浇,显得更加莹润,鲜香味扑鼻而来,令人食指大动。

    中午在望海楼吃了一顿,下午又是打架又是赶路,入夜很深了都还没吃饭。

    不吃晚饭可不行啊,雍檀默默想着。

    不知道为什么,他并没有仔细听对面这人说话的内容。

    黑衣人见诚侯府来的代表没什么反映,还以为是自己给出的条件不够让诚侯动心,有些心疼地皱了皱眉。

    “如果……大人不满意……我们可以再加三千颗夜明珠。”

    他小心翼翼地试探道。

    “小言”仿佛有些意动了,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

    他以为对方接受了自己的条件,惨白的脸上泛起一丝兴奋的潮红,语气有些急切地说道:

    “以后的精盐盐路,就靠诚侯……不,商王大人了。”

    说完他有些颤抖地站起来,有些激动的鞠了个躬。

    雍檀站起身,看着对面的露出后背的黑衣人,感慨地叹息,说出了进屋以来的第一句话:

    “你们是真想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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