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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风雪

    男子没料到这懦弱的老妇人竟然敢暴起伤人,他又刚好是背对着老妇人,一时不察,竟然被老妇人全力一击之下,打破了头,瓦盆的重量可不轻,老妇人也是下了狠手的,自己这老吴家只剩下这么一根独苗苗了。

    现如今这日子也不好过,她一个老妇人又有几天日子可活,倒不如死之前拉一个垫背的。

    男子的头顿时就涌出鲜血,他怒目而视,“你居然敢打我!”

    老妇人被他那凶戾的眼神盯着,心中就是一颤,这年头,老百姓都是很怕官的,她刚才也是被气昏了头,竟然敢动手打官老爷。

    男子捂着头,往她这边走来,脑袋有些昏沉,走起路来踉踉跄跄,似乎下一秒就会跌倒。

    小男孩还在呜呜的哭泣着,老妇人瞬间清醒过来,往后退了几步,男子的同伙见老妇人居然敢动手,顿时怒不可遏,三步并作两步,拎起老妇人就往地上狠狠一摔。

    “祖母!”小男孩的声音凄厉,双脚乱蹬,奋力挣扎,“你放开我!”

    打老妇人的男子走到抱着小男孩的男子身旁,一把将小男孩拽到跌倒在地上的老妇人面前,老妇人趴在地上动弹不得,眼中全是眼泪,身上笼罩着绝望的气息。

    男子见他半晌没动静,一脚提过去,恶狠狠道:“刚才不是很厉害吗?怎么不动了?起来啊!老东西,不知天高地厚。”

    被砸中的男子抱着头哀嚎,怒道:“先别管她了,快回城,找个大夫来给我看看,哎呦!”

    风雪中,一群人拎着哭闹不止的小男孩扬长而去,老妇人趴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儿,还是没能缓过来,身子骨本就弱,这下更是雪上加霜,男子踢她的那几脚都是下了狠手的。

    室外的温度越来越低,身上并没有足够御寒的衣物,她的嘴唇开始发紫,生命气息渐渐虚弱,她一双骨瘦如柴的手无力地垂在铺满雪的地上,双眼紧闭,生命在缓慢的流逝,最终在这样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里,走完了她的一生。

    沈卜芥几人默默地站在一旁,周围的风雪仿佛都安静了,天空阴沉地几乎能凝出墨汁,村落一片寂静。

    那破败的小屋在寒风中静静伫立着,木门被北风吹得咯吱作响,肆虐的寒风冲破屋门,卷起铺在床上凌乱的稻草,厨房中燃烧着的木柴火星渐渐熄灭……

    这一切,都显得无比凄凉与萧瑟,沈卜芥觉得自己的心口仿佛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般,喘不上气来。

    阿婠重重一叹,“哎,走吧。”

    这些早已是尘封在历史中的人物,她们只是旁观者,什么也做不了。

    过了很久,村里的人才敢壮着胆子打开自己家的门,察看屋外的情况,而老妇人的尸体早已被掩埋在风雪中了。

    公元前123年,元朔六年。

    沈卜芥几人还在北方打转儿,她们觉得距离老妇人事件也没过多久,但其实这个世界的时间已经转了几度春秋。

    匈奴的烧杀抢掠还在继续,她们现在就看得起一些飞驰在骏马上的匈奴人张狂大笑着抢掠着大汉子民的粮食与布匹。

    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洗劫一空,哀嚎声、哭泣声、大笑声不绝于耳。

    沈卜芥眼中风云变换,三清遥望远方,“他们逍遥不了多少日子了。”

    小月儿歪着脑袋问,“为什么?”

    三清转头笑道:“因为,战神来了。”

    三清说的没错,卫青集结大汉军队直击匈奴,不过他说的战神并不是卫青,而是他的侄子——霍去病。

    这是霍去病第一次随着舅舅卫青出征匈奴,年轻气盛的他抛下大军,带领八百人,长途奔袭数百里,迎头撞上匈奴军队,一声令下,八百勇士阵斩敌军二千多人,一战成名,震惊了整个大汉王朝,彼时,他不过是个十七岁的少年郎。

    他的事迹传到大汉朝最高统治者的手中,汉武帝以勇冠三军封他为冠军侯。

    公元前121年,十九岁的霍去病被任命为骠骑大将军,两次出击匈奴,歼敌四万余人,俘虏匈奴王五人从此大汉帝国打通了河西走廊,控制了通往西域的门户,而霍去病,则成为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公元前119年,二十一岁的霍去病领骑兵五万,深入漠北两千多里,与匈奴左贤王部接战,歼敌七万余人,乘胜追杀到狼居胥山,在这里,他举行了祭天封礼,随后,他又一路穷追匈奴,直打到瀚海方才回兵,匈奴从此远遁,而漠南再无王庭。

    霍去病不知道,在后世的千年里,因为河西走廊的那个身影,因为勇冠三军的勇气,因为漠北的纵横无敌,因为封狼居胥的无敌英姿,成为了历代名将毕生的梦想。

    也许霍去病生来就是为收复大汉疆土而来的,疆域回归,他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公元前117年,年仅二十四岁的霍去病溘然长逝,他的一生很短,却极尽绚烂,青史留名。

    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他纵马高歌的那一刻,他始终是那个鲜衣怒马的少年郎,是那个征战千里的英雄,是华夏史上最壮丽的诗篇!

    沈卜芥回忆起史书上关于他的一切,由衷的叹息,“如果不是在二十四岁死去,他的一生该有多么的波澜壮阔啊!”

    十七岁到二十四岁,不过七年时间,他就从一名默默无名的少年郎成长为让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他的七年,抵得过多少人的一生,也难怪后世将军皆以封狼居胥为终生的追求与荣耀。

    三清看着与匈奴人对峙的大汉朝军队,金戈铁马中,那个风华正茂的少年郎是那样的显眼,飞扬的英姿、少年的朝气与血性展露无疑。

    他骑在高头大马上,身上带着征战沙场的杀伐之气,眼神坚定又锐利,语气铿锵有力,振臂高呼,“匈奴暴虐,擅开兵戈,欺我同胞,霍去病奉大汉天子令,将义兵,行天诛,寇敢持兵杖凌我者,必戮!”

    后面两个字说的杀气四溢,听得将士热血沸腾,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为谁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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