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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佛学会(1)

    第二十章佛学会(1)

    听到李贞这话,玄奘反倒是松了口气,因为李贞的话里的意思很明显,佛门被打击是注定的,但是李贞会给他们留下一条活路,不会赶尽杀绝,有了这个保证,,玄奘心里就有数了。

    “那殿下,准备做到哪一步?”不过想了想,心里还是有点不放心,玄奘又问道。

    “这个……”李贞故作沉思了一下,才道:“罢了,既然已经说了,那就全部都告诉你吧,本王可以给佛门留下一线香火。“不过你也不要心存侥幸,本王既然要敲打佛门,自然一定会一敲到底,对于大奸大恶之人,绝对不会姑息。你自己就是佛门大德,应该很清楚现在的佛门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好好的名门古刹,愣是让他们给弄成了藏污纳垢之地。

    所以你也不要怪本王,更不要劝本王手下留情,只要血龙卫递上来的情报属实,那有一个算一个,只要是有罪过,犯下了罪行的,本王一个都不会放过。”

    “阿弥陀佛,此事贫僧没有意见。”玄奘认可了李贞的处理方式,作为有道高德,他对于佛门这种事情的确是非常看不惯,只是之前他虽然也很有名,但面对一个宗教,毕竟人微言轻,没有办法。不过经过天竺取经一事,这次回去之后他的地位必然大增,如果再提出来,想来应该会有不少人考虑自己的想法的。

    不过这个提议通过的可能性不会太大,因为这可是佛门的一大经济来源,自己的提议最大的可能性就是拖,一拖再拖,最终不了了之。

    既然他自己做不到的事情,现在李贞要下狠手整顿,他自然没有意见。

    但李贞接下来的话,却让他的脸色大变……

    只见李贞说道:“另外,除了这些罪犯之外,另有一些假和尚也在处理范围之内。”

    “请问殿下,什么叫做假和尚?”玄奘心中一惊,心中已经有了猜测。

    李贞解释道:“就是字面意思,身在僧人,却不吃斋念佛,诵经吟卷,不好好在山上清修,遵守清规戒律,偏要以各种名义忽悠信徒供奉香火钱,又或者干脆就是假借出家人的名义逃避官府的税收,将好好的一个佛门清净之地,愣是给弄成了乌烟瘴气的样子,放眼望去,尽是铜臭——大师,你说这样的和尚算是真和尚吗?也正是这样投机取巧的小人,才坏了佛门清誉,这样的人,不清理出去,佛门又怎么能有正面形象?大师你自己说,这样的人该不该清理?”

    “这……”玄奘面色难看起来,虽然没有调查过,但他知道,李贞口中所说的这种人,却足足占了佛门弟子中的九成以上,如果真要按照李贞所说,将这些人清理出去,那佛门的影响力将会无限拉低,会彻底从中原第一大教,变成一个偏门教派,永远也不再可能有出头之日。

    但是李贞说的非常在理,这些人一个个贪婪成性,为了和道家争夺信徒,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甚至做出了刺杀李贞的事情出来,这样的人,又怎么能算是佛门弟子?

    这是事实,即便是玄奘也无法反驳——更不屑于反驳。

    “那殿下准备怎么做?”想到这里,玄奘不由问道。

    “很简单,本王准备成立一个佛学会,作用就是监督引导佛门前进方向的——所谓马无缰不行,佛恩想要平稳发展,就必须给他套上一条鞍鞯和缰绳,佛学会就是佛门的鞍鞯。

    至于佛门的缰绳,本王打算用律法规范他们。

    别忘已经初步写好了,正好今天趁着有大师在,就请大师帮忙斧正一番吧。如果大师没有意见,那本王就上奏父皇,请他老人家定论了。”李贞拍拍手,一个侍者立刻捧着一个折子来到玄奘面前。

    “大师请看看吧。”李贞笑笑,示意玄奘打开看看。

    “贫僧失礼了。”玄奘拿起折子,仔细浏览。

    折子上记载的正是李贞给佛门立下的规矩,林林总总:

    第一条:收回佛门度牒的发放权,改由佛学会统一发放,佛门发放的度牒不再享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以后所有想当和尚的人,必须要像莘莘学子一般考试,只有通过佛学会的考核之后,才能被发放度牒,否则就只能算是野和尚,抓住就要投进隶圉司中。

    第三条:佛门弟子,应当精研佛经,一心修行,因此佛学会需要每年对在籍的和尚进行考教,如果不合格,将收回度牒,勒令还俗,如果还想当和尚,就必须重新考试。

    第四条:‘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都是大唐的,山川河流也是大唐的。佛门想要修建寺庙,必须要报佛学会审批,由佛学会按照规格予以统一修建,不得逾越,否则严惩不贷。

    第五条:佛门产业,只有寺庙本身属于寺庙自己的产业,寺庙外面的土地将收回国家的,不经允许,佛门不许私自占有,否则严惩不贷。

    第六条:佛门弟子同样需要记录在籍,每人按照额度发放田亩,除此之外,佛门不许拥有一寸田地。

    第七条:佛门弟子同样需要交纳赋税,不再享有免税特权。

    第八条:佛门弟子只须修行,不得令为他业,信徒供奉的香火钱,将由佛学会统一收走九成,在附近州县建立孤老院,收养没有子女的孤寡老人或者失去父母的孤儿,积德行善。只留一成,为寺庙平日生活所用。

    第九条:佛门寺庙泛滥,每州县都有至少三家以上,实在是大大的浪费,应当集寺并庙,拆除多余的寺庙,每州只许留下一座寺庙,不但方便管理,更能促进僧人之间的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促进进步。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

    第一百零八条:佛门弟子,当时刻遵守清规戒律,不得有丝毫违犯,否则严惩不贷。以上律令,大唐一佛学会拥有最终解释权,以上。

    抬东西撞到腿了,好疼o(╥﹏╥)o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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