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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 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

    第三百二十六章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

    扶余虽然不如中华文明程度高,但是部落之间的凝聚力还是存在的,翟仇相当于将他们的部落祖先荣耀剥夺了。

    “多谢上帝恩泽,寒浞隼愿为上帝之奴,世代忠诚。”隼不理会其他人的诧异,第一个单膝跪地,接过翻译手中的匕首划破手掌,将血滴在一个兽骨容器当中。

    血液接触到兽骨后,红白之色在篝火下格外耀眼。

    “东贾隼!”隼身后一个高大青年低声喝道。

    “岩,在东贾你可曾得到过王的恩赏?”隼转头,咧着嘴将手中匕首递过去。

    被称作岩的少年微微一怔,低下头颅。

    隼脸上保持着笑容,原本平持着的匕首换换刀尖向下,目光扫过众人脸上,逐渐森冷,仿佛在看着一只只猎物。

    人群中的扶余少年人有的回避目光,有的怒目以对,但是始终没有人接匕首。

    双方就这样僵持住了。

    篝火的爆竹声也难以打破的这诡异的安静。

    翟仇俯视着他们,虽然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但是眼神却越来越冷漠。

    终于几分钟后,僵持的局面被打破了。

    隼抓住了岩的胳膊,周围其他人瞬间如同豹子般后退,然后围成一个圈,将两人围住。

    “不识好歹。”翟仇瞳孔一缩,拿起身边本来要赏赐给隼的弓箭,要射杀岩。

    弓刚开半月,身边一支大手压在了他的肩膀上,翟仇皱眉冷冷的看着本应该守在王诩身边的新任侍卫盖华。

    “帝君圣谕,天下熙熙,一盈一虚,一治一乱。”盖华那张四四方方的国字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原本有些病态的脸色在火光照耀下也有些红润起来。

    翟仇紧皱着眉头,沉吟了片刻,放下手中的弓箭,看着下面已经扭打在一起的少年们“你说的话带口音,我有点听不懂。”

    盖华笑着抓了抓头“翟兄见笑了,盖华从小在齐代之地长大,确实有些口音。”

    “倒是比大良造顺耳些。”翟仇面无表情“听大帝夸赞盖兄持剑风雅,又有才学,让小弟多多讨教。”

    “不敢当,华持之乃礼剑,翟兄则持杀剑,不敢妄自尊大。”盖华笑的有些敦厚,眯着眼看着下面战况。

    “何为礼剑?”翟仇侧目疑惑的看了眼盖华腰间看似古朴的长剑。

    “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盖华笑道。

    “何意?”翟仇皱起眉。

    “剑为器,器为死物,礼则天之经,地之义,所谓礼剑,就是以此天经地义御器,以遵天道循环。”盖华笑着解释道。

    “那礼剑可锋?”翟仇眉头紧锁。

    “这...”盖华迟疑了一下,讪笑道“自平王东迁之后,这剑便越来越钝了,如今,切肤都难。”

    “为何?”翟仇剑眉一挑。

    “因为如翟兄这般知礼之人越来越少。”盖华轻笑道“以前君习礼以御大夫,大夫学礼以治民,君子剑,交而乾乾,大夫剑,交而咎咎。而之后,礼乐崩塌,君不习礼,大夫不习礼,以至于民不通礼,小人持剑。”

    翟仇越听头越晕“能否简单点?”

    盖华看了眼翟仇,笑道“就是无法沟通,更不愿意尊重。每每都依仗手中剑利而蔑礼,所以这礼剑,就越来越钝,也越来越软。”

    “嗯?”翟仇挑眉“恕在下愚钝,实在不懂这礼剑之妙用。”

    “场下少年博弈,可血腥?”盖华笑道。

    “不禁血腥,而且愚鲁难堪,如野犬相吠,菜鸡互啄。”翟仇看了眼下面,隼已经打倒四名少年了,原本被平整干净的平台,也被血水模糊了,冷漠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嘲弄。

    “但是在下眼中,此为礼。”盖华笑呵呵的说道,指着下面说道“扶余随蛮夷,但尚武,以勇力角逐,正大光明,不结党一拥而上,也不营私暗地龌龊,此为大礼。”

    “你一拳,我一拳,无招,无式这就是大礼?”翟仇冷声道。

    “不然翟兄觉得什么是礼?”盖华笑着反问。

    翟仇眉头紧锁,咂嘴两番,发现无言以对,但是又有些不服“兵者,诡道也,以盖兄所言,兵者无礼?”

    “以阵对阵,以戈对戈,以车对车,以甲对甲,则为礼,反之亦然。”盖华摇头说道“以甲对戈,无礼,以车对甲,无礼,以戈对车,无礼。”

    “那弓呢?”翟仇掂了掂手里的猎弓。

    “孔丘以弓射为儒门六艺,本就无礼,弓乃蛮夷。”盖华摇头说道。

    翟仇看了眼盖华,认真的说道“盖兄若是为帅,乃麾下大厄。”

    盖华也不在意,咧嘴笑道“华所言都是礼,自然与兵无关,若是用兵,自然也不会谈礼。”

    翟仇眨了眨眼,沉吟片刻后对着盖华拱手道“受教了。”

    盖华笑着还礼“翟仇抬爱了,帝君说,寒浞只是军号,军号之下还有旗号,但是终归只是称号,更重要的是心之所属。”

    翟仇再次沉默,盯着下面越发激烈的肉搏陷入沉思。

    盖华也不再出声,继续好奇的翻烤者烤炉上的肉串,直到一声惊雷,划破整片夜空。

    “真的下雨了。”翟仇回过神,抬头看着天空中持续飞舞的电龙,眸子中闪烁着惊恐。

    ..........

    古人对于闪电这种自然现象有着本能的敬畏和恐惧。

    但是对于王诩来说,闪电打雷只是降雨之前的一个信号。

    下雨,除非一些极端的暴雨现象,否则对于生物来说都是恩泽。

    但是对于处于两千多年前,原始环境下的辽东之地,降雨同样代表着危机。

    在华夏上古神话中,记载最多的就是先民们与洪水的斗争,而历代的帝王,多以治水而被歌功颂德。

    这是因为在上古时期,先民地处的中原地区,跟先秦时期的东北气候极其相似,都是由于降雨而引发的洪灾,导致粮食减产和自然灾害。

    对于没有完善排水系统的古代居民来说,一场小规模的洪灾,就可以淹没一代人的心血。

    之前在纍城的时候,王诩就领教过雨季汤河发水的恐怖。

    洪水这种事情,对于一个后世来说,实在是太过模糊的概念,除了能在电影中了解一些之外,几乎很难直观感受到,当半人高的巨浪一层接着一层肆意蔓延,带走一切的那种恐怖。

    而且纍城还是一座被经营几百年的老城,有一定的排水系统,到了雨季都被如此糟蹋,更不用说在更加原始荒芜的辽东了。

    以王诩对于古代地质气候学的些微了解,这个时期的辽东,一旦到达雨季,沿河地区就是灾难,东北古族遗址也没有紧挨着大河系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如此。

    因为以辽河水系主脉为主的地区,一旦到达雨季,就是会变成千里澡泽,除了部分水陆双栖的动物之外,其他动植物很难生存。

    所以在辽河流域两侧,基本都是芦苇这类的澡泽植物,候鸟的栖息圣地。

    在秦初之时,以大兴安岭为界,整个岭北地区,过了冬天进入春天,就相当于是一个泡在‘水里’的大地,这也是被称为‘千里沃土’的东北地区两千多年来,直到后近代才被开发的主要原因。

    就是水利治理成本太高,加上气候越发的严寒,缺少保暖以及耐寒农作物,所以华夏放任东北苦寒之地千年,宁可开发岭南,也不愿意北上的原因。

    在没有开发之前的东北,虽然有着最大最辽阔的平原沃土,但是这些沃土百分之七十以上,一年有五个月是泡在澡泽中的,无法大面积种植,也不适于生存。

    这也是王诩一直最担心的事情,进入雨季,辽河暴涨,走水路的难度将会再次提高好几个级别。

    所以当第一声入夏的雷鸣响起之后,王诩就开始变得焦躁起来。

    而这种焦躁,像是一种传染疾病一般,让整个孤竹东征军都变得焦躁紧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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