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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 天机以到(求全订)

    第二百零六章天机以到(求全订)

    两千多年前的辽西地区,除了茂密的原始丛林之外,人类生活的区域基本上多是荒原。

    所谓荒原,就是人类过度将树木砍伐之后,没有耕种也不治理的地带,通常这样的荒原就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但是由于燕国还是保存着放牧习俗,所以燕地几个重要城市周边的荒原,野草并不算太过茂盛,而且也没有太多的野生动物,因为都被猎杀了,被当做是一种天然的放牧区。

    不过自从太子丹作死给燕国引来灭顶之灾之后,这些天然的放牧区再次回归了原始,其中野物横生,但是毕竟是荒原,视野还算是很开阔的。

    孤竹军的营地按照每日向前推进五里,放哨十里的速度,一直缓慢推进了十几天后,终于到达了东胡大军的后方二十里处。

    可能是对自己的后方安定过于自信,后方并没有碰见任何东胡斥候,这给王诩等人潜入敌后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在这十几天中,慕容竭也将祖神的启迪,传递给了东胡每一位遗民,他们就地取材,制作各种乐器,加上王诩从孤竹国带来了巨型战鼓,已经凑出近三万人的‘交响乐队’,近十万人的‘合唱团’。

    十万人的合唱团到底是什么效果,王诩还是很清楚的,毕竟他除了考古之外,唯一的兴趣爱好就是音乐和电影了,十万人的演唱会在后世,还是有很多的,而且基本上都会有一两首经典,会引来十万人合唱,那种感觉,只能用震撼人心来形容了。

    你可以听不懂那首歌,但是在这种震撼的合唱下,已然能够勾起灵魂深处的感动,这就是音乐的玄妙。

    同时在翟仇的王室军也在四十里开外,距离东胡大营十里的滦河森林中潜伏着,等待王诩总攻的号令,伺机而动。

    距离东胡大营越近,越是能够感觉到那股属于战争的味道,这样的味道像是吸引鲨鱼的血腥气,让孤竹国所有战士都蠢蠢欲动,躁动不安。

    尤其是王离。

    若不是有王诩坐镇压着他,可能三天前,就已经带着破虏军率先冲出去了。

    战争的味道同样也让王诩有些惴惴不安,即便假装的再淡然,但是毕竟还是一个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战争电影还原的再血腥刺激,终究没有那种身临其境的压迫感。

    每天早上醒来,王诩似乎都能够嗅到空气中飘荡的古怪味道。

    叫做死亡。

    毕竟,满打满算,正规战斗力也就不足四万人,还都是没有经历过真正沙场的新兵。

    天时,地利,人和。

    这三个词一直萦绕在王诩脑中。

    也是他口中对王离说的‘天机’。

    人和,孤竹国全军上下都是斗志昂扬,磨刀霍霍,而且甲刃精良,应该占尽。

    地利,其实并不占,因为孤竹国的马,肯定不如东胡的马,所以只能依赖‘四面胡音’之策弥补。

    剩下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天时了。

    这是一种冥冥之中不可言说的东西。

    其实他认可的天时,其实是王贲将东胡打残之后,孤竹军抢人头收割,这才是最完美的天时。

    但是随着时间越来越紧迫,塞人和匈奴的脚步也在逼近,王诩知道,这个天时将会越来越渺茫。

    所以他只能佯装运筹帷幄,实际上每天都在推演胜率。

    可能还是因为没有打过仗,不管怎么推,都是五五开,惨胜。

    再一次将沙盘上的棋子推到,王诩深深的叹了口气,眸子中闪过一丝冷意,狠下心来。

    慈不掌兵,不能因为自己此刻一时之慈,而耽误大事儿。

    明日驱使东胡遗民为先锋,这样至少能够将胜率提高到八成,战损降低两成。

    当年周武王,就是用这招,迅速攻陷朝歌的。

    下定决心的王诩正准备睡觉,忽然被外面的吵闹打断,皱眉看着闯进来全副武装的王离,皱眉道“怎么了?”

    “你等的天时来了。”王离眸子里闪烁着兴奋,咧嘴笑的开怀“秦军夜袭东胡营帐,大火。”

    王诩呼吸一滞,起身快步走出营帐,爬上二十几米高的瞭望塔,用望远镜看了一眼西方,果然烟火燎天,虽然火光没有照亮夜空,但是在月色的照应下,冲天的烟气却如腾飞巨龙般无法藏匿。

    “拔寨!启程,放弃所有辎重,轻装前进,天亮前到达东胡五里外,点圣光!”浑身的气血像是被那条腾飞烟龙吸引,王诩沉声下令道。

    王离吹响聚将号角,瞬间原本藏匿在月色中的一字联营都点起了营火,一列一列缓缓亮了起来,化作一条长龙。

    二十里丘陵山路,轻装疾驰,三个小时足矣。

    而且似乎真的天时以到,晨雾也恰当好处的藏匿了大军的身形。

    晨雾在铠甲上凝结成珠,沿着铠甲的纹络滑落,高悬在头顶的太阳能灯已经因为天亮失去了光芒,但是依旧是身后所有人眼中最神圣的存在。

    “直接向前突击?”王离勒着马,不知是因为熬夜还是兴奋的眼睛有些赤红,直勾勾的盯着前方,假装自己能够穿透晨雾一样看到五里外的东胡大营。

    “布阵,休息。”王诩揉了揉酸涩的眼睛,开口说道。

    “晨雾露重,确实不是最佳出战时机,毕竟东胡营帐我们一无所知。”李信也开口道。

    王离眯着眼有些不甘“此时应该是他们最兵困马倦之时。”

    “我们也需要休息。”王诩笑着摇摇头“而且晨雾这么重,骑兵冲锋很容易跑散,可见度不超过十米,看不见帅旗的,等雾散一点。”

    王离跳下马,活动了下身子,找了块石头坐下开始吃干粮,养精蓄锐。

    “你记得,不许离他十步外。”王诩看了王离一眼,对着身边的禺春说道。

    禺春取下驼鹿的眼罩,让它去吃草,对着王诩点点头“请大帝放心,一定保大良造无恙。”

    王诩笑着拍了拍他的肩甲“不要恋战,注意安全。”

    禺春咧嘴笑的憨厚。

    “沚戛军就交给你了,你有冲阵的经验,记住,只为冲阵,不为杀敌,以咱们的马力,千米加速冲阵,能够冲三次,马就力竭了,你一定不能恋战,三角冲阵,冲散他们的阵型后,便撤回来。”王诩转头又对李信交代道。

    李信抿了抿唇,王诩这种战术太过保守,与他的战法不符,不过又看了看正沿着两旁山丘开始放置战鼓乐器的东胡遗民,点点头“末将领命。”

    “我知道你擅长一鼓作气的杀敌之法,但是这次咱们重在震慑,并非杀敌。”王诩微笑着敲了敲他的铠甲。

    李信会意,笑着点点头。

    王诩目光又放在李信身后的墨丁,墨戊,墨丙身上,这三人如今与当初相识时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墨丁早就不是因为一点小事情就与墨壬争风吃醋的孤竹第一斥候,原来如猿猴般的身材已经变得壮硕起来,但是依旧穿着当年王诩赏赐给他的狼皮衣,连盔甲都是按照狼形打造的,王诩当初想要将朝歌的城防任务交给他,却被他拒绝了,坚持要随王离出征。

    墨戊原本也是一个瘦猴一样的人,自从能吃饱之后身形就向横发展,而且在王室军中也是大家的活宝开心果,王诩本来想要等朝歌稳定后,让他接手人力资源的工作,但是也没想到,他会选择随军出征。

    墨丙早先是一个有些阴郁的少年,年纪比王离还要小,但是由于聪慧稳重,一直都被墨奎等人寄予厚望,希望将他培养成王室军的统帅,因为这次随军出征本身就有很大的危险性,墨狼当初安排的人手中本来没有他,是他自己擅作主张在点将时出列,由于当时祭祀礼仪无法中断,最后只能木已成舟,为此他还挨了一顿打。

    但是看着他此时多了几分沧桑也多了几分阳光的脸,王诩觉得这个孩子确实是有自己主见的孩子。

    这三名王室军的核心人物,随军出征,出任破虏军校尉,既有监视的目的,也有锻炼的目的,但是归根结底,他们是想通过跟在李信这大秦名将身边,历练学习,最后弥补孤竹国军事上的短板。

    与王室军其他人相比,这三人身上肩负的压力和风险要更大,毕竟能够在有选择安逸稳定的生活中,还愿意挺身而出为了族群做出牺牲人,都是值得尊敬的。

    “你们三个,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嘛?”王诩嘴角带着柔和的笑意,打量着三人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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