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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因为一首歌,爱上一座城

    第二天。

    “嘶——”

    张明宇睁开眼,感觉到一阵头痛,脑袋还昏昏沉沉的。

    “这是……”

    张明宇突然心脏抽了一下。

    张明宇发现小了白了兔此刻正趴在自己的床边,正沉沉睡着。

    看着自己身上盖着的被子,张明宇感动之余,也是非常的自责。

    张明宇小心翼翼下了床,然后一把抱起小了白了兔,轻轻放在了床上,替她盖好被子后,悄悄退出了房间。

    而在门关上的刹那,小了白了兔缓缓睁眼,朝着门的方向看了一眼,甜甜一笑,而后幸福的睡去。

    小了白了兔昨天凌晨四点半才趴在张明宇床边睡着,主要是在一直照顾着张明宇,谁让张明宇不能喝还非要喝,结果一直吐,都是小了白了兔不眠不休在照顾着他。

    现在,已是中午。

    张明宇去冲了个热水澡,顿时神清气爽了不少。

    再一看手机,十几个未接来电。

    号码都来自同一个人:王权。

    张明宇连忙回了过去。

    “喂,张老弟,你怎么现在才接电话,我都快急死了!”

    张明宇心里一惊,连忙问道:“王叔,是出什么事了吗?”

    “可不是,不止出事了,而且还出来非常大的事!”

    “啊?!”

    “啊什么啊,你自己打开斗音看看吧,我还有事就先挂……对了,这次真要谢谢你,多余的感谢话我就不多说了,以后但又需要,直接来找王叔。”

    “好嘞,王叔再见!”

    电话挂断后,张明宇莫名其妙打开了斗音,结果……

    “卧槽!”

    张明宇瞬间目瞪口呆。

    “这这这……假的吧?!”

    视频里正是玉林路。

    而现在的玉林路不同于以往,已经都挤爆了!

    人满为患!

    而且还发生了踩踏事故。

    关键现在还只是中午,还没有到小酒馆的营业开放时间。

    小酒馆的营业时间是:

    周一至周日15:00-02:00。

    而现在才11:00。

    人们都太热情了!

    同时也说明了张明宇的影响力。

    无一例外,全都是张明宇的呼声,大家都想让张明宇做蓉城的城市形象代言人,为城市争光。

    关于投票的事情,整个蜀省可谓是老少皆知,而现在很多没有入选前十名的城市,本来保持中立的他们,此刻都选择了投票给蓉城。

    蜀省一共18个地级市。

    也就是说有8个城市保持中立,可以公平的进行选择自己心目中最喜欢的城市进行投票。

    入选进入榜单的城市,肯定都是将票投给了自己的城市,所以真正决定名次的还是其余8个城市,他们才是真正的关键。

    张明宇连忙查看了一下热搜。

    #《成都》#

    #张明宇新歌#

    #因为一首歌,爱上一座城#

    热搜前三名被张明宇霸占。

    昨天的张明宇和小了白了兔在玉林路的小酒馆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今天,玉林路万人空巷。

    小酒馆都已经被挤爆。

    热搜的三个话题,微博阅读量均破亿,评论更是以千万计。

    而第一名的热搜点进去,还有一段网友上传的现场视频。

    视频播放量已经破亿。

    因为大家都专注于看视频,所以相对来说视频的评论会少一些,只有两百多万条。

    而其中几条名列前茅的评论,点赞和转发也都纷纷破百万。

    迷茫才能成为前进的动力:

    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座“成都”,若说得再直白点,其实就是藏在心里,或者正在身边的那个ta,怀念一起牵着手走过玉林路,走过小酒馆的时候,我主页里依旧留着唱给她听的《成都》,也希望你们能喜欢。

    被水怪叼走了作业的宝宝:

    余路还要走多久?

    你轻声开口。

    熬过了盛夏,来到了凄秋。

    分别总是在九月。

    轻挽肘,紧握手,在路上走一走。

    我们曾经都有。

    回忆依旧在脑海逗留。

    如今谁解你哀愁?

    听曲思卿,卿知否?

    站在远方看童年:

    我总是要走的,我也至今没在街上偶遇过那个朝思暮想的人,昨夜的酒已经不会让我掉泪,走到灯火熄灭了也不舍得停留的人不会是你我。

    回忆很长思念很浓,那就放下撂这吧,“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那我就不带你走了,好好照顾自己。

    我要去的地方和这里一个小时时差,我会背着我的木吉他唱着“你会挽着我的衣袖,我会把手揣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走过小酒馆的门口”,你如果会遇见我,那就又是另一首歌了。

    小猫咪:

    作为一介游子,蓉城承载着我的欣喜、我的苦闷、以及我从小到大、沉甸甸的回忆;作为一个土生土长在这座锦官城的蜀人,对这座养育了我的城市故土,有着一股与生俱来的自豪感。

    在外人眼中的少年老成,与本来便自诩强大的内心,使得我一时之间并未对孤身海外这件事产生出丁点儿的不适情绪,再加之以往曾造访过目前所在城市数次,对其脉络勉强算得熟稔。

    数者影响相诸其上,似乎就与自己在家乡的生活节奏别无二致,因此倒也不觉苦闷无趣,直到听到了这首《成都》,也不知是出于兴之所至,还是被这异乡异景添染上几分孤僻,轻声跟随着曲调浅吟低唱,一曲过半,才蓦然觉察到有什么温润湿漉的液体顺着眼眶从脸颊上滑落。

    原来,已经离家这么远了啊!

    原来,在家乡面前,所有人都像是一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

    这几条是点赞转发破百万的。

    当然还有很多好的评论。

    【这就是音乐的魅力所在,没有情感或者情商低下的人才会觉得恶心。】

    【很多人还是孩子,他们不懂为什么哭是因为经历的还少,也许有一天你毕业了,你进入社会了,当你为生活打拼感到累的时候再回头听一下这首歌,你的眼泪就会止不住的流。】

    【成都可以是任何一座城市吧!能唱进心里的歌,都是感同身受。】

    【这首歌虽然简单,但是是用心唱出来的。它被融进去了情绪。我的家乡不在蓉城,但是受到唱的人的情绪感染也泪目了。】

    【蓉城旅游局真该给张明宇发个奖状,因为这首《成都》,现在玉林路那边天天都涌入无数人,玉林路现在俨然已经成了网红街。】

    【因为一首歌,爱上一座城。】chaptere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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