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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赶集

    不知是偶然还是运气,林曦和胡小红在山上砍着柴,居然打到了一只野兔子!

    很肥的兔子,约莫有八九斤重,听见人声从草窝里窜出来,慌不择路地跑不掉,被两个姑娘围追堵截加柴刀木棍齐上,逮住了。

    胡小红笑得见牙不见眼,紧紧搂着野兔子,这可是肉肉啊,她有多久没吃到肉肉了?

    两人收拾了柴枝扛下山,回到知青点,又是一番轰动热闹。

    晚上林曦破天荒得到邀请加入知青们的饭桌,大家因为兔子肉对她态度改变不少,林曦无所谓了,她觉得自己不会在这地方呆太久。

    其实这个年代吧,插队当知青也没什么不好,城市里某种局势比较农村更显严峻,成份出身不好同样很难过,动不动被拉去学习、审问,人民群众时刻监督;另外,农村粮食不够可以寻打些野味补充,城市里就真的只能饿着,钢筋水泥啃不动啊。林曦也愿意安安静静呆乡下捱几年,她是了解历史走向的,等几年后这阵风气一过,直接报名考大学回城就行了,但现在她不是一个人,还有外公外婆,她必须得尽快回海市。

    又过了一天,到赶大集的日子。

    现在是计划经济,粮食和商品实施统购统销,禁止自由贸易,不允许开集市,但黔省是华夏国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集地,还是可以有点土政策的,比如这个大集,外省多数地方都已经取缔了,这山区里却依然保留,只不过也有规定,大集里不准买卖粮食和肉类,主要摆卖的都是些竹藤编织器或生产用具,也可以卖一些地方特色的小吃食,当然不比贸易自由兴盛时那么多,少量罢了,算是偷摸着卖,干部们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当没看见,毕竟本土风俗由来已久,有些老百姓他就不听教,制止不住的。

    知青们最爱赶集,几乎是逢集必赶,买不买东西都要去,林曦期待了好几天,肯定也是要去的。

    她心里揣着小九九,不愿意跟别人一路,假装听不见隔壁胡小红的邀约,没应口和她们做伴赶集。

    早上天刚麻麻亮林曦就起床了,翻出原主很爱惜的一套军装——当然是没有红领章的,六七十年代崇敬军人,保家卫国英勇又威风,青年们只要有条件都给自己弄套军装穿穿。林曦也敬重军人,只是,以绿色军装为时髦,呃,二十一世纪时尚淑女不太认同,不过原主根本也没几件衣裳,这套算是最新最结实的,那就穿着呗。

    再把双马尾改成麻花辫,打扮停当,背起个军色挎包悄咪咪出门了。

    小山村离公路挺远,得沿一条简易机耕路走七八里才上公路,村里人要去公社赶大集,大多数凭脚力走着去,只有少数人会等生产队套牛车马车上路。

    林曦沿着机耕路大步走,等走到前面村子,天色才透亮,看见那边村口有辆马车赶出来,林曦凑上去问能不能捎上自己,赶车的大叔和车上坐的五六个大婶大妈都不认识她,一个个盯着她瞧新鲜,林曦就说自己是后头村的知青,赶着要出门,可本村马车没那么早,大伙儿才露出了然的神情,友善地冲她点头笑,给她让了个位子。

    大婶大妈都爱八卦,一路上对着林曦问个不停,林曦只能耐着性子,面带微笑一一回答,这态度倒是赢得大婶大妈们的好评,有拿着煮熟的芋头、炒花生上集卖的,还硬塞给她吃。

    林曦知道人家从嘴里省下来的东西拿去卖,大多是为了孩子上学或买油盐,她不能白吃,就从挎包里掏出海市老牌子牛轧花生奶糖,给芋头、花生大婶各抓一把,又给车上其他人每人派两粒,说这是从家乡寄来的糖,请大家尝尝,一时间好感值又蹭蹭蹭直线上升,赶车的大叔听说她要去坐班车上县城,立刻挥起鞭子,让马车加速前进。

    到了公社,赶车大叔先把林曦送到等班车的地方,然后才拉着乡亲们去圩集。

    八点钟,林曦坐上了第一趟转头回县城的班车,问明司机下午两点还有一趟班车从县城到本公社,默默在心里计算:从这里到县城需要两个半小时,那么她只能在县城活动三个小时,必须得赶上两点钟那趟车回来,否则就要沦落街头了,因为她没开到证明,这年月出门若不持有本单位开具的身份证明,有钱你也住不上旅社。

    班车在沙石公路上颠颇前行,车上人不多,林曦看了会窗外景致,都是千篇一律的高山丘陵草坡林木,索性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神识进入空间清点库藏。

    好不容易到了县城,林曦下车走进候车室,远远地看见那边有个窗口写着“寄存处”,她心里一动,折身去了车站公厕,再出来时,手里拎着一个大大的旅行袋,走到寄存处窗口要求寄存,交了一毛钱保管费,得到一张单据,到时就凭这个单据领回自己的袋子,林曦将单据收好,离开汽车站往街上走去。

    依照胡小红所说,林曦尽往僻静的街角小巷走,转了两圈,终于被她发现有两个人在拐角处交易,不知道他们做什么买卖,正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林曦从旁边走过,那两人立刻警惕地盯着她看。

    林曦摆了摆手说:“没事,我也有点儿东西。”

    又往前走了几米远,身后跟过来一个中年男人,超过她两步,转回头问道:“小姑娘,有什么东西?”

    “面粉、奶粉还有些肉罐头。”

    中年男人眼睛亮了:“哟,好货啊!哪来的?”

    “不知道!做生意就做生意,干嘛问这个?”

    “好好我不问!那个什么,有多少?我全要了!”

    “面粉二十斤,牛肉干和香肠各十斤,奶粉两斤,水果罐头、午餐肉各五个,另外,还有十条花色鲜艳的纱巾。”

    “小姑娘信得过我的话,跟我走?”

    林曦才不会这么傻随便跟人走:“就在这街上吧,边走边谈。”

    “可我没见着东西,怎么谈价钱?”

    林曦把挎包从肩上摘下,打开盖子递给那男人看,挎包里装有两条花里胡哨的纱巾,一个红通通的苹果、一截香肠和几条牛肉干:“这是样品,奶粉和面粉怕撒了浪费,罐头太重也不好带着。”

    中年男人仔细看了看,连连点头,他倒是能理解林曦的防备心理,笑着道:“这里是后街,平常经过的大多是附近住户,很安全的,咱们说话小声点没事。”

    于是开始谈价钱,中年男人为示诚意,主动告诉林曦他就住在不远处,专干买进卖出的活儿,在这县城里关系很多,有人罩着,找他做交易准没错,黑市上可是有名号的。

    林曦不懂黑市价格,她也不贪心,现在只要能换到钱票就行。

    刚才报的那些东西数量,按黑市价,不要票的话可以换一百九十块钱,中年男人给出价钱,眼睛紧紧盯着林曦,林曦哪能看不出来他的奸商本性?直接说给整数吧,两百,立马带你去拿货。

    中年男人松口气,点了头,却装出一脸的肉痛,按规矩先付给林曦二十块钱,然后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后街,林曦带路往汽车站去,走到汽车站,林曦示意中年男人在外面等着,她进去凭票领出旅行袋,走到角落里拉开袋子伸手在里面鼓捣一会,再拉上拉链,然后吃力地双手拎着袋子走出汽车站,看见中年男子便把袋子交给他。

    中年男子拎起袋子,带着林曦走到一个僻静地方停下来,四周看了看,才放下旅行袋,打开检视里面的物品,果然是个老手,并不需要过秤,每样东西过过眼,闻一闻,在手上掂一掂就能估出重量,最费时间的是那十条花里胡哨的纱巾,中年男子要一条条细看有没有漏洞破损的,然后才收进旅行袋,满意地朝林曦点点头,掏出早就数好的一百八十块钱递上,还跟她约好以后有东西要出手就去那条后街找老吴,说完再不停留,拎着旅行袋快步离开。

    林曦也返身回汽车站,买好两点钟回县城的车票,坐在候车室里等车,一边啃着面包,这时候才反应过来:她都没记得算旅行袋的钱,白送人一个旅行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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