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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黄泉十二月 第二百五十一回:以镒称铢

    冰制的刀刃不比钢铁要差,究其原因,大概是持刀的人算有点能耐。

    清脆的碰撞声接连不断,刀光剑影交映闪烁。远远坐着一个女孩,睁大了好奇的眼睛,她是这场奇特较量唯一的观众。两个身影相碰,错开,拉出了很远一段距离。

    女孩了呵呵地拍起手。在这阵毫无节奏感可言的掌声中,朽月君翻转手腕,将向前倾斜的剑揽回自己的方向。在这个过程中,冰剑融化成了一滩水,洒在他面前的土地上。他持剑的手法并不专业,剑法也毫无节奏感可言。在刚才那场切磋中,他可没少用妖术作弊。

    唐赫内息不稳,结结实实被某人的妖术算计了两次,但余下的全部招架住了。他很快平复急促的呼吸,将横刀纳入鞘中。若不是知道对面是什么狡猾的角色,一根头发丝都没斩断的他一定会怀疑自己的实力。

    “刀技有待提高啊,唐公子。”

    “还我。”

    “咦?被你发现了?”朽月君将不知何时偷到手的平安扣丢了出去,唐赫一把接住,“不就是个玉环儿吗,这么上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天香玉一样价值连城的宝贝。”

    “你确定方子没错?”他问,“洛神砂是最后一个要的东西?”

    “除了香炉外是最后一味药了。”

    江豆豆呆呆地看着他们。她总是很乖,饿了也不喊,不如说她很难感到饥饿——她曾是能吃上饭的,在家一顿不差,就是少了点。可她在匪窝里饥一顿饱一顿,把肚子饿出问题,现在对饥饿不敏感了。太久不吃饭,她就会开始吐酸水。但现在她很难感到饿了,每一顿都能吃饱,比刚接到她时都胖了。只是这孩子不爱吃葱花,就算切得再碎,她都能拿手给你挑出来。她使筷子不太利索,用勺子更快。

    她连不爱吃葱花这点都与唐鸰一样,这让唐赫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上一次有这种感触大约是在几年前。唐赫还记得那是一个下雪天,他与天狗在一个无人的木屋里过夜。屋外是鹅毛大雪,屋内是暖洋洋的火炉。天狗蜷缩在炉子旁均匀地呼吸,火光将它黑色的毛发映得发亮。他静静地靠在一个长椅上,望着纸窗外纷纷扬扬的雪影。

    屋子另一侧的地面被血浸透了,几具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那里。有些尸体缺胳膊少腿,都被天狗吃掉了。它似乎不是很饿,所以没有吃干净。他们是这里的山贼,受到山下村民的唾弃。杀了他们,等大雪过后,唐赫就可以拿他们的人头去换赏金,成为村子里的英雄。但这不重要,荣誉与唾骂一并都被他抛在身后。带着这些东西走江湖,累赘。

    最初他发现天狗可以化成人形时讶异万分,或许因为它第一个吃掉的就是唐鸰的尸体。他那时时常让它变成妹妹的样子,除了看上去很不健康,毛发与爪牙尚存,几乎无异。后来就不了,他会产生一种错乱。他清楚必须时刻告诉自己,唐鸰已死的事实。

    倘若她能活呢?

    他永远记得那场大火。群妖袭击他与妹妹安身的镇子,将一切都吞噬殆尽。火光将黑夜照得明若白昼,房屋倒塌与人的尖叫、妖的尖叫混杂在一起,仿佛地狱般的光景。一个庞大如山的妖怪踩过兄妹俩居住的房子,当那巨柱似的脚离开的一瞬,他飞奔进垮塌的房屋。四周都是火,他徒劳地扒着砖块,手上都是血。

    唐赫之后还见过很多次火,放过很多次火,都没有那一天燃烧得热烈。

    他眼里只有红色。

    直到最后一块砖被挪走,露出一个残破不堪的、躯体的一角,大脑发出的嗡鸣声令他眼前只剩下黑色。

    在绝望吞噬他之前,巨大的黑色犬妖从天而降,势若万钧雷霆。

    唐赫已经忘记那时候自己是怎样的心情了——或者没有任何心情。他什么都看不懂了。那天狗当着他的面,用坚硬的喙将唐鸰从废墟里捞出来,仰起头,整个吞吃了进去,嘴角的毛发还带着血迹。那之后,浓云滚滚,雷声阵阵,它冲出这一片残砖断瓦,将那些践踏小镇的妖怪们如数屠尽。

    当唐赫回过神后,巨大的天狗停在他的面前,神采奕奕。天上下了一场大雨,却完全没有打湿它的毛发。大雨将火势压下来,幸存的镇民们纷纷探出头,惊异地望着这个面色惨白的少年,与不知从何而来的、仅剩的妖怪。

    不论被当做始作俑者,还是大家的救星,唐赫知道,自己都不能在这里待下去了。

    他之后慢慢对天狗与自己的血脉有所了解,加之回忆起稀薄的、母亲说过的话,他试图对那时天狗的行为作出解释。这大概是一种献祭,一种交易,以自己至亲的尸骨,甚至自己的一部分为代价,在强烈的情绪中唤醒沉睡的天狗之契,让它拥有了以一敌百的力量。得知世上还有不少与他一样,拥有着传唤天狗血脉的人,他丝毫不感到宽慰。还有梁丘慕琬,那个女人,她很孱弱,是个废物。

    他不断地让它杀人,吃人。他磨练自己,以各种方式,与各种各样的武林高手不要命地过招、切磋,他走过悬崖的绳索,淋过百米的瀑布,穿过布满瘴气的森林,在人与妖之间置生死于不顾地周旋。

    他憎恶人,是因为人杀了他的爹娘;他憎恶妖怪,是因为妖怪杀了他的妹妹。

    他憎恶万物,恨世上再无他所深爱之物。

    那个雪天,他望着安眠的天狗,明明内心很平静,却怎么也睡不着。它杀妖杀人的时候可完全没有唐鸰任何的气质了。甚至连它化形的唐鸰,也充满了强烈的杀气。

    “阿鸰?”

    他时不时会这么说。天狗的耳朵抖动了一下,对这种称呼总是有所反应。

    你到底是谁?

    不,你到底是什么?

    这是他并不在意答案的问题。

    天狗人类的模样是形似神不似,江豆豆是神似形不似。

    他想要一个神形合一的结果。

    为此不惜一切代价。

    这世上,他只能为自己而活。他必须更坚强,更冷漠,钢铁一样刀枪不入,让任何事都无法再打动他。身处人间,比深渊更渺远,比黑暗更幽遂。既然不论人与妖,都已让他无路可走,那他必须以身为刃,为自己开出一条血路。

    唐赫用很多年淡化了这种不必要的错觉,让自己抹杀掉对天狗不必要的质疑。那质疑也许已经被杀死了,也许是被藏起来。他已经认定,天狗只是妖怪,只是兵器,是他为自己铺路的手段。如今面对江豆豆——大概是唐鸰的转世而言,那些感情依旧没有不必要的征兆。

    她只是工具,只是材料,是为了唐鸰回来的药引。

    大概吧。

    “你要吃东西吗?”

    他随口问。江豆豆摇了摇头。

    大约是觉得没意思了,朽月君转身离开。他从不过问这位六道无常要去干什么,因为没必要,和自己毫无关系。他不总是常在,但来一定不会白来。要么带来一些有趣的消息,要么带来一些他不喜欢听的废话。在朽月君眼中,豆豆倒的确是个“物件”了,就和他身上带的所有返魂香的原料一样,他实则毫无兴趣。

    “带孩子”比想象中轻松,当然,或许仅限于豆豆这种懂事的孩子。就像多领了只猫猫狗狗,倒也听话。对豆豆来说,能让她吃饱穿暖的就是好人。唐赫不怕自己会对她有什么特殊的亲情,却有些担心这种反向的情况。就像朽月君所言,不说屠户,就是普通的牧民,在面对最信赖最喜欢自己的小羔羊前,举起屠刀的手也会犹豫一下的。

    何况她根本不知道跑。

    有时赶路豆豆累了,他就让她坐在天狗的背上。那大概是一种“殊荣”,毕竟除了他从来没第二个人有这个待遇。

    天蒙蒙亮,他们往翠萍滩深处去了。他本想将豆豆留在最近的村子,但即便如此,距离也还是太远。他敢把她放在没人的地方很久,却不敢放在人群里,那才是最危险的。

    翠萍滩很安静,只有风吹草动的声音。太阳还未从东方升起,但天已经蒙蒙亮了。水塘上漂浮着灰色的杂质,他不知道是什么植物,只知道那里很危险,会落水。在这安静的草滩上走了很久,一点儿动物的影子也没看见。前方有小小的影子,那是天上极远的飞鸟。

    朽月君说过,洛神砂是一种植物的种子,却不告诉他是什么样,又长在哪儿。他怀疑他八成是故意的。别说是洛神砂,香炉也无异大海捞针。这里根本不像是存在人造之物的可样子,即使有,也大多是腐坏的房屋。

    他停到一座屋子前,它相对完整。水已经漫过了前方的台阶,延伸到屋里。

    豆豆问:“我们要去哪儿?”

    她平日是没什么话的,如果问了,大约是觉得无聊。

    “找东西。”

    在豆豆还未来得及问是什么东西之前,漆黑的屋内闪着两个红色的光点。

    “找什么?”

    屋里传来阴沉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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